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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有枪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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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束,皆大欢喜。薛太公亲自送黎霸出门。来到前堂店面的时候,黎霸停住脚步,目光落在展示柜里面摆放的霰弹枪。

    口袋有将近六千斤粮票,是时候实现自己有枪一族的梦想呢!

    “黎兄弟,看中什么尽管说。老头子做主,给你优惠,一律七折!”薛太公人老成精,一下子看出黎霸的心思,笑呵呵说道。

    黎霸也干脆,直接从展示柜拿出一把霰弹枪,试了试手,颇为满意,“这枪怎么卖?”

    “好眼力。”薛孝全上前半步,满脸笑容介绍道:“这是汉口造霰弹枪,不同于普通猎枪,五连发,射程远,威力也要大许多。”

    “三儿,黎兄弟不是不识货的人,你说这么多干嘛,痛快点,给个价格就是了!”薛太公笑呵呵说道。这老爷子精气神好,行事作风也是十分爽快。

    “市场价两百斤粮食一把,黎兄弟你要的话,按照太公说得,打七折,一百四十斤粮票拿去!”薛孝全痛快地说道。

    黎霸点点头。这把枪做工精良,不比市场其它店铺出售的霰弹枪,拿到手就知道。一次装弹,五连发攻击,普通霰弹猎枪可做不到。

    “子弹多少斤粮票一发?”

    “黎兄弟要的话……给三斤粮票一发,这已经是底价,再便宜我们就要亏本了!”

    “好!枪我要了,再配一百发子弹。”

    黎霸痛快掏出四百四十斤粮票。薛孝全接过后,立刻派人去取弹药。黎霸要量不少,需要从库房去取。

    “黎兄弟,这霰弹枪威力虽不小,但是用来对付丧尸,还是冷兵器效果最好。”在等候弹药的时候,薛太公跟黎霸闲聊起来。

    “相信黎兄弟也知道,丧尸这玩意儿,眼力不好,听觉却是无比灵敏,特别是对响声极其敏感。若在野外碰上丧尸,贸然开枪的话,有可能引来更多丧尸……除非有压倒性火力,一般情况下,能不开枪还是尽量避免。”

    话到这里,薛太公从展台取出一杆长矛。这长矛足有将近两米,矛身呈亮,用精铁打铸而成,顶端矛尖锋锐如刺,在灯光映射下泛出淡淡寒光。

    “对付丧尸,还是钢矛最有效,瞅准了,一矛刺穿丧尸头颅,轻轻松松解决战斗。”薛太公挥舞了几下,足有三十四斤重的钢矛,老人家拿在手中,恍若无物,很明显是个练家子。

    黎霸深表赞同。末日降临,他虽贪生怕死,但是在逼不得已情况下,也曾连同他人干掉好几个丧尸。丧尸为人类感染病毒的变异体,视力萎缩,听觉嗅觉器官进化的无比灵敏,对声音和血腥味极为敏感,一点声响,都能引来大批丧尸。

    丧尸虽有普通人两倍力量,一点五倍速度,但是没有灵智,全凭本能捕获猎物。因此,只要有经验,胆大心细,想要猎杀丧尸也并非多难。

    在逃难过程中,黎霸就曾亲眼见到同伴相互配合,击杀不少丧尸。对于丧尸的基本特征,他也是很清楚。

    “丧尸爪牙有尸毒,沾上一点,活人就会尸变。”薛太公像是来了兴致,又从展台下面拿出一个圆形盾牌,“钢矛配上我薛家打造的护手铁盾,一攻一防,手脚过硬的话,独自应对两三头丧尸不在话下。”

    黎霸一听,来了兴趣。从薛太公手中接过矛盾,拿在手中把玩了几下,决定也买下来。

    “好气力。”

    将近七十斤重的钢矛铁盾,拿在黎霸手中,没感觉半点沉重。薛太公在旁见了,脱口赞道。

    黎霸摸了摸光头。他也感觉自己最近气力大增,身子仿佛也灵活了许多,难道……这是饮用空间泉水的原因?

    空间泉水能让植物变异,说不定也能改变人类体质。黎霸将这件事放在心里,等这次回去后,要好好研究一番。

    钢矛铁盾,按照标价合计三百六十斤粮票。薛太公做主,只收了两百斤粮票,外加还搭配了皮套,几乎是半卖半送。

    这人情大了。连黎霸这样厚脸皮也有些不好意思,心里决定,明天就将手镯空间里面储存的变异粮食枝茎送过来,算是礼尚往来。

    等到弹药送来,黎霸结清账目,告辞离去。出门的时候,他右手拿着霰弹枪,左手扛着弹药,背后斜插钢矛铁盾,嘴里还叼着一根香烟,配上黑风衣大光头造型,霸气十足,引得周围不少人侧目。

    他终于尝到霸气侧漏的感觉,得意洋洋。又逛了几家杂货铺子,买了些麻袋、塑料布等物品,方才走出市场大门。

    拐了个弯,趁着四周没人,黎霸将杂物收进手镯空间,沿着马路朝市场东南边走去。在那边不远,有专门出售汽车的市场。来到后,一眼看去,场地密密麻麻停放了好几百辆汽车。大多都是轿车,货车很少见。

    “哥们,想买什么车?我这儿宝马奥迪应有尽有,价格便宜,最公道。”

    一个中年男人跑了过来。嘴一张,露出两颗大金牙,笑嘻嘻跟黎霸打招呼。

    目光一扫,黎霸果然看见不少豪车,但车身都落了一层厚厚灰尘,像是停放久了,无人问津。末世将近一半人口变成丧尸,汽车到处都是。只要胆子大,从西埠摸去省道,沿路多得是各种各样豪车。因此,车辆在末世最不值钱,但是油料却很贵。

    黎霸扫了一眼,都不合意。这里轿车居多,货车却很少见。有几辆停在那里,不是车胎瘪了,就是破旧不堪,怕是很难开出城去。

    逛了一圈,他终于找到自己想买的车。

    “就那辆!”

    黎霸手一指。在不远处有辆农用三轮车,看上去足有八成新,对他而言,很合用。

    大金牙一愣,随后冲黎霸竖起大拇指,笑嘻嘻说:“时风时风,路路畅通。哥们,好眼力!”

    我去!

    黎霸听了白眼直翻。这家伙还念起了广告词,熟溜无比,搞不好末世前就是专卖农用车的。

    车不贵,只需要十斤粮票,简直是大白菜价格。油钱不便宜,一升柴油一斤粮票。黎霸大手一挥,直接给了五十斤粮票,付了车钱,剩下全部加油。同时他不忘叮嘱金牙一声,派人检查一下车况。若开在路上熄火,那就不好玩了。

    “好嘞!”

    收了粮票,大金牙干劲十足,招呼手下人忙活去了。也就二十来分钟,油加满,车况检查结束,在震耳欲聋的发动机声响起后,大金牙满头大汗跑了过来,“哥们,车况oK,都搞定了,包你三千公里不需要修理。”

    黎霸‘嗯’了一声,准备开车走人。在他上车的时候,身后又传来大金牙的喊声:“哥们,这车马力够强,性能也不错,就是噪音有些大,出城小心点!”

    黎霸挥了挥手。他知道大金牙的意思,噪音大,出城容易引来丧尸。对方好意心领,对他而言,噪音大些没关系。他出城也就在安全区附近溜达溜达,不会跑远。真要去搜寻物资,也不会选这辆时风农用三轮车。

    坐进驾驶室,插在背后的钢矛有些碍事,直接被黎霸扔到后面车厢。霰弹枪和铁盾摆在副驾驶旁,油门一踩,‘哒哒’排气管轰鸣声响起,黒烟直冒,三轮车驶出车场。

    沿着街道,黎霸驾驶三轮车一路出城。他之所以选择这辆农用三轮车,主要看中后面的半封闭车厢,还有四缸柴油机不俗的马力,用来拉货最适合不过。

    至于噪音过大,不是问题。他原本就没打算,开这辆破车去附近城镇搜寻物资。

    出城后,黎霸先是去了一趟难民营。一个好汉三个帮。他打算去找大方小方,带他们进城。这兄弟俩人不错,曾经给过黎霸不少帮助。带上他们进城,自己可以多两个帮手。

    开着三轮车,行驶在难民营臭烘烘的小路上。没多久,黎霸来到大方小方兄弟居住的棚屋。木门关着,很显然这兄弟俩去做苦力活了。

    眼睛一瞅,黎霸看见对门有一个中年男人,蓬头垢发,裸着干瘪枯瘦的上半身,蹲在墙角。一双满带羡慕的目光偷偷瞅向自己。

    “过来。”

    黎霸冲那人勾了勾手指。对方一愣,连忙屁颠屁颠跑了过来。

    “霸爷。”这家伙来到车旁,冲着黎霸点头哈腰,听语气像是认识他。

    一股恶臭从这男人身上传来。黎霸皱了皱眉,直接扔去一块糠馍。这还是前些日子李超那杂碎打赏给姸儿的,自从进城后,这么难吃的食物,差点被黎霸给扔了。不过,此刻却是派上用场。

    “带句话给大方小方,让他们明天别出工,在家等我。”话到这里,黎霸斜睨了一眼,见这家伙双眼放光,像饿狼一般盯着手上的糠馍,咧嘴一笑:“话带到了,明天还有一块糠馍,若光拿东西不干活,老子要你好看!”

    “霸爷放心,小的这就守在他们家门口,一定将您老的话带到。”

    “嗯。”

    黎霸也懒得多啰嗦,摇起车窗,油门一踩,伴随轰鸣发动机声和滚滚黑烟,三轮车呼啸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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