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陆诩

作者:神秘的行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原罪救赎足球皇帝全能运动员恶魔囚笼网游之大盗贼重生炼气士怪物猎人OL之猫行天下王者游侠网游之三国超级领主网游之白帝无双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19.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中平五年二月,黄巾余孽死灰复燃,渠帅郭泰在西河郡聚众十余万人,向南攻略太原、河东等郡,汉廷不能灭,任其掠夺。

    身为一名早有准备的穿越者,陆离不仅熟读《三国演义》,而且对这段时期的正史也有所了解。

    眼下,这并州绝非久留之地,说不定再过几天,平陶县就会变成贼窝,留下来跟黄巾军混,扯旗造反,几乎没什么前途。

    至于正面硬刚,以一敌万。

    陆离有这气魄,却没有这实力,先不谈黄巾军中那些领悟战魂的武将,光是普通士卒,就能把他给硬生生耗死。

    因此,得趁现在局势还没乱起来,赶紧收拾东西,前往汉朝的政治中心、风起云涌之地——雒阳。

    换而言之。

    闭门造车,困守一隅,肯定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拜访名师、增长见识、努力闻达于诸侯,这才是康庄大道!

    一念至此,陆离不禁加快了脚步。

    呼——

    寒风夹着雪粒扑面而来。

    走出书房,便是一个有直棂窗回廊的小院,要是放在夏季,倒是颇具格调,然而,现在却是冬天,寒风呼啸而过,吹得陆离的衣摆上下鼓荡。

    “父母在,不远行。”

    “要想去雒阳,就必须找个合适的理由,嗯……游学访师,这理由不错。”

    低声自语了几句,陆离便不再多想,继续向院外走去。

    要知道,这个世界,他并非孤家寡人,因此,必须先向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请示,征得同意后才能离开。

    不辞而别、独自跑路并非不可,但只要这么做了,直接社会性死亡。

    毕竟,汉朝以孝治国,几百年下来,孝顺父母,这一观念早已深入民心,要是开局就扣上一顶“不孝”的帽子,陆离还混什么三国?

    到时候去投黄巾贼,人家都不收,还要顺带把他砍了祭旗!

    幸好,那位担任门下贼曹的父亲并非迂腐之人,他盼不得独子外出游学、上进,早日光复先祖荣光,在郡城中做一个六百石官员。

    不过,以往进入考试场景时,都是孤儿开局,现在多了个便宜老子出来,确实让人感觉不舒服。

    “大郎,快把狐裘披上,要是冻出病来,小人万死难辞其咎。”

    声音急促、惊慌,从院外传来。

    原先见过的老头快步冲进书房,速度不比青壮男丁慢上多少,前后不过三四个呼吸的时间,便取来一件白色裘衣。

    “这天滴水成冰,郎君怎么穿了一身单衣便出来了。”

    老仆的语气中带着关切,却不敢责怪,一边说,一边踮起脚尖,为他系上狐裘。

    见状,陆离也没有拒绝,时代如此,这种情况下,要是亲自动手,不仅不会被人称赞,反而会被耻笑。

    不多时,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庭院,来到正厅。

    “见过郎君。”

    “见过郎君。”

    厅外站着两名护卫,身材还算魁梧,由于披着皮甲、手持环首大刀,因而不用行礼。

    见状,陆离点了点头,视线从两人的罗圈腿上挪开,然后环视四周,不动声色道:“我阿翁呢?”

    “贼曹去城外巡视了。”

    应者是左边那个细髯鹰目的青年,态度不卑不亢。

    “何时归?”

    “不知。”

    陆离眉头紧皱,事不宜迟,他必须在明天之前离开平陶,以免被迫卷入接下来的黄巾之乱。

    略作思索。

    “你带路,我有事要与阿翁商议。”

    “诺!”

    自始至终,站在一旁的老仆都不敢出言阻拦,只是目送着两匹黑鬃马消失在风雪之中。

    平陶并非大县,虽然地处并州,但离边疆很远,军备松散,加上守城的士卒认识陆离,直接让路放行了。

    随着时间推移。

    陆离终于知道护卫的罗圈腿并非先天问题,而是这个年代没有马鞍,马镫也只有单边,仅仅用来辅助上马,长此以往,腿肯定会变形。

    所以……

    这个负责带路的青年,确实是个本事的人,要不带他一起跑路?

    毕竟,有随从跟着,能省不少事。

    陆离越想越觉得可行,不由得,他偏头瞥向左前方那道策马奔驰的身影,思索着该如何开口。

    与此同时。

    十几里外的山腰处,血腥味格外刺鼻。

    事实上,这里本该是亭市——

    亭者,停也。

    县外,十里设一亭,它不仅是为远行百姓提供住宿的地方、而且是最基本的治安单位。

    亭长、亭父、求盗,以及几个亭卒,负责维护方圆十里的秩序,保证百姓安居乐业。

    市,市集。

    在特定的日子里,百姓们自发聚集,用秋天打下的粟米换肉、置鹅,以物易物,互通有无。

    因此,亭市算是乡间一大盛事,而不少犯了罪的人,也会趁机凑个热闹,做些小偷小摸的事。

    陆诩身为本县的贼曹,负责缉捕盗贼,历来尽心职守,听闻消息后,不顾天寒地冻,特意率领十几名卫士前来帮忙。

    一开始,本无事发生。

    百姓牵鸭赶鹅,与旁人换盐、葱、蒜、布匹,甚至有小贩在此插了酒旗,卖些劣酒,连陆诩都没有忍住,他见有人贩卖铜镜,且打磨得很是精细,背后还刻有铭文:

    常富贵,乐未央。

    写的是隶书,虽然不是出自名家之手,但胜在工整,本想买给家中独子陆离,结果异变陡生——

    付了五百钱之后,陆诩如愿拿到镜子,却瞥见摊主小贩腰胯处系了一根黄布,瞬间想到了前些年作乱天下的黄巾乱党。

    “杀!”

    刀剑碰撞。

    喊杀声、哭喊声,打破了陆诩的回忆,此时此刻,他浑身沐浴着鲜血,高举着豁了口的环首大刀,目眦欲裂,恍若从地狱中的杀神。

    这亭市,是黄巾乱党的聚集之地,自亭长到亭卒,尽是教众,他们打算在此宣扬教义,裹挟民众。

    “狗官,给我兄弟偿命!”

    一声厉吼,一个壮汉扑了上来,浑然不顾胸膛处流血不止的伤口,因为,在他身旁躺着两具无头尸体,系在腰身处的黄巾已被鲜血染透。

    铛!

    火星四溅,黄巾贼后退两步,而陆诩依然勇猛,攥紧滴血的环首大刀,挥舞着酸麻的臂膀,往下一磕。

    晶莹的汗滴挥洒出去,随后血腥味涌入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