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最强纨绔 > 第六十一章 舍爱而取性者也

第六十一章 舍爱而取性者也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19.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林枫看向云惜古典的妩媚,一时间林枫色心大起,嘴角带着一丝笑容,慢慢贴上云惜的柔软的嘴唇,细细品尝着那只属于他的美味,很快,林枫的双手似乎也不甘寂寞的在她的身上滑动。 .me

    在自己九岁便将自己一整颗心全部交付给林枫的云惜,很主动将娇小的身躯贴向林枫,小手紧紧搂着林枫的后背,樱桃小嘴出若有若无的呻吟。让林枫欲罢不能。

    很快,云惜便轻轻推开林枫的双手,让林枫赶快去洗手。

    林枫松开手,重新坐在床上,眨了眨眼睛看向了云惜,嘴角带着鬼魅的笑容,然后将自己的双手放在鼻子上实际嗅了嗅,朝着衣衫不整脸带春意的云惜痕促狭:“我决定今天不洗手了。”

    闻言,整理好衣物的云惜脸色略有一丝羞红,很是妩媚的白了林枫一眼。“哼……我不跟你说了。”

    面对云惜对自己展露的这种妩媚,林枫从骨子里感到心颤,自己是何其的幸运,云惜这种不会在别人面前展现出来的妩媚拥有只有自己能够欣赏,她那种在别人眼里,只会是个那种抚琴的温柔淑女歌后,只会流露出那种古典高雅冷清的气质,只在自己面前,她才会为自己展露那不为人知的异样魅力。如果让亚洲这些男人知道这个古典美女还有如此妩媚的一面,不知道会不会一人吐口口水将林枫淹没。

    或许云惜就是电影中所说的天生妩媚肉骨吧!

    随后,俩人缓慢下楼,我说:“你就不能早点起床,一天之计在于晨,惜儿每天都要早起一个小时练琴,然而你泥?每次都是不到中午不起床。你就不能早起一点。哪怕陪陪惜儿也好。何况很快你就要去集团里面帮忙了。”

    “晨睡倍于黄昏,浪费了多可惜。”林枫很是小声的嘀咕道。

    “什么……你说什么。”梁素琴的耳朵不是一般的好使。林枫很小声都被听见。

    “呃……没什么,我是说我以后一定早起,一定养成一个早起的好习惯。”林枫赶紧跑到梁素琴身边低头哈腰说道。

    “哼……”梁素琴见林枫如此,轻哼了一声走到早餐桌子。

    “洛洛……”云惜见林枫竟然把金圣叹的“午睡倍于黄昏”随意篡改成了“晨岁倍于黄昏。”便是一阵好笑。

    林枫见云惜竟然敢笑话自己,恶狠狠的瞪了她一样,那模样似乎就是一只色狼碰到了自己的猎物,不……根本就是一只色狼。

    见云惜坐在自己的旁边,林枫眼中闪过一抹狡猾。将自己的椅子向云惜靠了靠。脸色很平静,但桌子下面里却是将自己的双手伸向了云惜。

    突然,云惜见林枫脸色邪气的笑容,安叫不好,这笑容她太熟悉了。果不其然,很快她感到一只手在自己的大腿上摸索。旋即云惜用手使劲按住林枫那抚摸自己大腿的手,不过她却不敢流露出来,表情很平静,很慢很淑女的用着早点。

    然而,云惜的力量哪里有林枫的大,很快云惜现自己一只手根本就按不住林枫的右手,有些无奈,但左手又不能伸下去,不然就被现了。

    “哥哥……你不要这样好吗?我今晚在陪你好吗?”云惜将自己的小嘴轻轻靠在林枫的耳边说道。

    “这怎么行了,晚上要陪我,现在也要陪,你不是说过生命在于摸索嘛”你说是不是。林枫嘴角那末邪邪的笑容总是让人感到优雅。

    “可是现在是早上,我还要吃早餐泥?”云惜的话中竟然不是很拒绝。

    “怕什么,你吃你早餐就行了,我摸索我的生命意义就行了,爱,我欲也,性,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爱而取性者也。林枫故意调笑道。

    云惜感觉林枫有些可爱,现在竟然又把圣人的“生,我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改成“爱,我欲也,性,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爱而取性者也!”想到这里云惜小脸一红,似乎想到了什么好主意,小手一翻,紧紧的握住了林枫温暖的大手。

    林枫自己的手被云惜握住,不能在摸索生命的意义。有些不满,心中的浴火撒在这些食物上。

    “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接下来林枫一步不出家门,时时刻刻陪在云惜身边,当梁素琴在家,林枫便立即跑到梁素琴身边。也许是让在离别前尽量给云惜一份温馨。因为云惜的巡回演出的日子就快了。

    林枫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礼拜,他很是享受这样的生活。有女陪伴的生活,没有大爱族之间的勾心斗角,也没有记忆深处的那种血杀四海,千里逃亡。死亡训练之旅。更没有天道杀手组织中的那种步步暗杀,步步惊心。

    周末,傍晚。政治文明的京城的人行步街。街道上人影稀疏。片刻后,一个约摸二十来岁左右的青年在街上缓慢步行。他的身材异常魁梧,走路的脚步很沉重,给人的感觉一步踏下去就将她出一个脚印。

    青年的双眼很锐利,过路的人不敢直视,他的目光似乎就是一把利剑,可以刺穿你的内心。尤为出奇的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很破烂的t恤,t恤上竟然带着丝丝鲜血,他目光锐利,如此魁梧的身材看不出任何一点笨重感,破烂的t恤将手上的肌肉透露在外,那纹理近乎完美的肌肉给人一种美感,然而你肌肉中似乎积累了一种内敛的惊人爆力,他走路很稳重,但脸色却是懒洋洋。似乎有些漫无目的慵懒行走,周围目光很是诧异,如果不是他的气势,别人绝对会认为这是一个见破烂的人。

    他丝毫不介意周围的诧异眼神。也不理会周围哪些看见自己t恤上有鲜血对着自己闪躲的人群。

    时间很快,他竟然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了一个小时,夜幕降临。他很随意的走到一处闹事街段,走进一间破烂的饭店。

    “老板……俩瓶啤酒,三个小菜。”很快,一张破烂的桌子的,俩瓶啤酒。三个小菜。他很是无精打采的吞食起来。

    半分钟,桌子上的菜跟瓶酒消失的干干净净。他似乎还不满足。有些意犹未尽。依旧还是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再一次要了同样的酒。同样的菜。

    感谢火神大我的大赏,更新问题。现在在存稿。爆绝对会有,而且不少……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