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不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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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再次闪着警灯向着田家老宅的方向驶去,文沫觉得有些好笑,这段时间她往这边到底跑了多少回了,似乎比回家的次数都多,罗沁这几天天天打电话来催问她到底什么时候回去,哀号着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什么也不想干,不想做饭不想洗衣服不想收拾家务不想上班,吃外卖吃得嘴巴里淡出鸟来,而且已经没有干净衣服可以穿了。 ??
这个女人,外表看起来一副女强人的样子,实际上在生活技能方面跟白痴的唯一区别就是白痴是真心不懂,而她大概是真心情商低。
如果说文沫的厨艺还能自己养活自己,她会在很悠闲的时候买些东西回来做顿家常菜换换口味,那么罗沁就必须要有人帮忙才能下厨,不然她会手忙脚乱傻傻分不清糖和盐、醋和酱油,做出来的东西熟应该会熟,糊不糊看人品,至于味道到底是酸咸还是甜淡的,那可真得看老天爷的安排了。
记得罗沁刚刚安上假肢能走了的时候,她说她要下厨做点好吃的两人打找牙祭好好庆祝一下,还不辞辛苦地跑到市将文沫家里缺的调味品置办齐全,像模像样地买了肉蛋菜,文沫还盼着真能吃顿好的呢,口水都晃出来了。安安心心坐在沙上等着美食上桌。
结果……先摆上来的是米饭,蒸得香软可口,卖相很不错,文沫心里暗暗地给罗沁点了个赞,真没看出来还是个贤妻良母型的。然后是菜,可真没少做,四菜一汤,瞧着,额,马马虎虎吧,茄子有点炖得太烂了,刀功一般般。不过文沫不是很挑食的人,尤其是人家忙活半天她是袖手等吃的人。当然不会很没眼色地一顿批评。
两人坐定,罗沁还特意开了一瓶红酒,很豪气地倒满半杯,一口干了。文沫紧随其后。也喝干了酒,然后连忙夹一筷子菜想压压酒气。
这一吃,可出了问题了。刚放进嘴的鱼香肉丝为什么会咸得苦?哦,可能是新买来的盐,不同牌子的盐咸度不一样。没掌握好,她默默地咽下肉丝,又倒了杯酒喝起来,把这股咸味冲淡,对着一直眨吧着眼睛望着自己的罗沁微微一笑,说了句违心赞美的话,忽略那道菜,又夹了筷子土豆炖笳子,嗯,这道菜不咸。可是为什么甜得不行?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太甜了总给人感觉怪怪的。哦,听说罗沁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许是他们那边的家乡味。? ? 文沫又喝了一口酒,冲掉嘴里的怪味,之后又不死心地去夹第三道菜木须肉,这回却是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了,这道菜到底是甜还是咸文沫没顾上多品尝,论是谁满嘴的沙子咯牙怕是都没心情去尝味道了吧?那木耳在炒之前可有好好清洗过?文沫现在算是清楚了,恐怕罗沁有各种擅长的。厨艺却绝对不是其中之一。剩下一菜一汤,文沫说什么也没有勇气再试,对着罗沁的殷殷期盼再笑不出来,只得勉强挤出个难看的表情。
罗沁以手遮眼:“唉呀。完蛋完蛋,又全军覆没啊,不行,我要再试试。”她想起身再去炒两个菜来,被文沫死活拉住了,最终那盘菜在罗沁不死心地品尝之后。全部喂进垃圾桶的肚子,她们叫了外卖才算对付过去。
从此之后,罗沁想单独一个人进厨房做饭,门都没有,文沫严防死守,只要她在家,罗沁一有动静立刻就会被盯,至于她不在家的时候,以那家伙的懒惰程度,会想着下厨那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这样的一个生活技能无限低的女人,结婚了之后会是什么样子呢?文沫忍不住偷偷看了看项钏,她知道项钏最近对罗沁有些异样的心理,他看她的眼睛,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原始的渴望和爱慕,不过他隐藏得很小心,视线从不一直停留在罗沁身上,只敢在对方注意的时候偷偷看上几眼。
也是啊,年龄差距就是他们跨不过去的一道沟,就算项钏自己不在意,他家里人都能不在意吗?主流社会的看法,以及亲戚朋友的影响,到时候都是麻烦。
我国不是西方,提倡个性化,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哪怕你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孩子,也不会有人在你耳边唠叨,老夫少妻或者老妻少夫,完全随你喜欢。在中国则不行,孩子年龄到了不结婚,父母先就是操碎心的那一拨,然后七大姑八大姨纷纷过问,怎么这么大了还不结婚啊?到年纪该结婚了,吧啦吧啦吧啦,他们会动他们所有的人际关系,广泛撒网,给你来个拉郎配,美其名曰关心你。催着你结婚,催着你生孩子,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你不结婚是你太挑,眼光别总那么高,差不多将就一下就好了,不结婚哪来的孩子?这男人或者女人长得再漂亮,灯一光衣服一脱,还不都是那么回事吗?凑合着过呗,总一个人多孤独。不生孩子怎么行?不生孩子,别人还以为你有毛病呢,到老了你这钱给谁用?谁照顾你伺候你?
反正中心思想就一个意思,你必须服从你身处的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结婚生子是你无法推卸的责任。不这么着,你就是另类,就是怪胎,就要被所有人明里暗里地嘲讽,就会让你父母亲人面上无光,就会对不起列祖列宗,就会人神共弃。
所以每到过年被逼婚,逼生孩子,各种为难孩子都有了堂而皇之的借口:那是爱你们,你们太年轻了,不懂,得听老人的。
所以中国的父母,是世界上最累的父母,不是说这样的父母不好,他们真心实意的是爱着自己孩子的,但是这种爱,却有太多的道德绑架。他们似乎忘记了,有时候他们以为的爱,实实在在是一种伤害。
想想前段时间看的新闻,文沫就觉得胆寒,一个母亲,居然会为了儿子三十岁没有结婚而喝农药自杀。她用自己的生命,给儿子留下了永远无法愈合的心理创伤,以后让他还有何面目生存下去?而且,为什么总是自轻自贱自己的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其宝贵程度不用多说,儿子不结婚,她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足以看出平时她肯定也是以儿子为天。极度没有自我一个人。她是全心全意地爱着儿子,却忘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她选择自杀,说明她不爱自己,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会去爱。她还有什么能力去爱别人?
如果项钏真的下定决心想要追罗沁,那么但愿项钏的家人开明一些吧,文沫只能如此祈祷,罗沁是个很好的人,她值得有人真心相对,值得拥有幸福,而不是跟她混在一起。
回头想想自己这点过去,文沫有种自己当时脑袋一定被驴踢得不轻的感觉。每一段孽缘,都是她认人不清的缘故。遇人不淑这种托辞,基本上用一次也就差不多了。两次三次,只能证明她的眼光有问题。所以,在没有完全了解一个人的情况下,绝对不能轻易就付出真心,不然到时候哭的还是自己。
就在文沫胡思乱想中,警车已经飞开到田家老宅门口。平时紧闭的正门大开着,门口还围着一堆不知从哪冒出来看热闹的人。开车的警察掏出证件,看门人有气无力地抬开挡在门口的路障,车辆顺利开进田家。
窄窄的小路两旁,光秃秃的灌木支出的杈子一刻不停地刮在警车两侧的车身上。硬物划过金属的嗓音有多刺耳相信很多人都有体会,车上三个人都是一层接一层地起着鸡皮疙瘩,但是谁都没有说话,开车的警察更是踩下油门。加前行。反正这种嗓音不可能停止,那就赶紧开到地方,早死早生吧。
一路开过去,文沫才现最终警车停在了大房的小楼前。田兴远死了,姜凤瞳在他们上一次离开田家老宅的时候还在医院没有回来,他们家可就剩下王彩纹和田诚岦母子俩了。会是他们谁出事了?
早早就有燕郊的同行在等着他们,警车一停稳,便有人过来引着他们到现场去。
田诚岦浑身缩成一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穿着睡衣,脸上的表情有些痛苦和迷茫。在他的尸身旁边还放着一份遗书。
燕郊的一位警察过来向他们说明情况:“我们是一个半小时前接到报警的。现死者的是他的母亲王彩纹,她因为情绪波动很大,被他们先行送往了医院。现场我们什么都没动。因为分局就一个法医,他儿子马上要结婚,前几天请假去外地亲家家里了,没在本市,所以我们是从另一个分局借调的法医,他还在路上没有到,所以我们现在的工作只要是先对现场进行搜查,等法医来了再说。”
文沫戴上手套脚套头套口罩,走近一点观察。田诚岦的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空药瓶,模糊能看到标签上写的好像是安眠药。他嘴角有疑似呕吐物,与过量服食安眠药的表现很像。
田诚岦有自杀的理由吗?文沫将她知道的田家所有人的恩恩怨怨缕了一遍,田诚岦这个人有些能力,一直将公司打理得像那么回事,虽然田氏走了下坡路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如果没有田诚岦,就靠着那群酒囊饭袋,恐怕不止下坡这么简单了。
所以田家人虽然不太服气他,却也不可能完全放弃他,不然这帮法盲们还不一开始就将他们母子赶出去了?因为他们都以为,田兴远死在了田得旺前面,他们这一房是没有权利继承遗产的。可是事实上,也许田诚岦不但有权利继承,很有可能还是唯一的继承人。田家所有的东西,都可能会归他所有。
如果真是这样,田诚岦的存在就很碍眼了,谁有机会都不可能会让他活下去,因为他如果活着,那么田家其他人都要喝西北风去了,让这帮没什么本事的家伙去自谋生路,跟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说,这是因为田兴逍和郑慧走漏了风声,让有心人知道有这么一份遗嘱的存在,逼不得以出手杀人了?
那份遗书真心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短短两行字:我错了,所有的事都是我做错了。我知道这次错得太离谱,已经没有回头的机会。我不求任何人的原谅,只希望可以用这种方式赎罪。
底下没有落款和日期,书写用的纸也像是临时从一个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还不是一整张,而是多半张,怎么看让人觉得怎么不正规。
田萱口中的田诚岦是个为人自律到变态的家伙,这一点从他的房间模样也能看到,靠窗的地方放着的写字台上的东西摆放得一丝不苟,文沫翻了半天,都没能找到那张遗书所用纸的出处,可是翻看他别的书写内容,字体却很类似,看来还是要等专家鉴定一下看是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啊。
他的衣柜里,一溜白色衬衫黑色西裤挂着,如果仔细观察,就会现这些衣服全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从品牌到式样一模一样。
这样一个人,如果真心想要自杀,哪里会如此凌乱匆忙?而且就像田兴逍一样,他的死实在是太凑巧了,与其说像是自杀,不如更像是被人灭口。
她可没忘记,杀害田兴逍的那个凶手还不知道是谁呢,也就是说,田家老宅里还有个罪犯存在呢,趁着警方还没找到他之前,能杀的都杀掉,多好。
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文沫觉得,找姜凤瞳谈一谈这件事,不能再拖了,她必须尽快,也许解开一切谜团的钥匙,就要着落在姜凤瞳身上。
还没等文沫第二天去第四医院找她,当天晚上她已经先回来了。也是,家里出了事,别的人倒来罢了,人家亲生儿子都还没回来呢,她一个侄媳到不到的无所谓,可是自己的老公刚刚死了,她再不回来就有点不像话了。
很好,正好省得文沫再跑回一趟B市了,时间宝贵,她生怕田家再出变故。(未完待续。)
警车再次闪着警灯向着田家老宅的方向驶去,文沫觉得有些好笑,这段时间她往这边到底跑了多少回了,似乎比回家的次数都多,罗沁这几天天天打电话来催问她到底什么时候回去,哀号着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什么也不想干,不想做饭不想洗衣服不想收拾家务不想上班,吃外卖吃得嘴巴里淡出鸟来,而且已经没有干净衣服可以穿了。 ??
这个女人,外表看起来一副女强人的样子,实际上在生活技能方面跟白痴的唯一区别就是白痴是真心不懂,而她大概是真心情商低。
如果说文沫的厨艺还能自己养活自己,她会在很悠闲的时候买些东西回来做顿家常菜换换口味,那么罗沁就必须要有人帮忙才能下厨,不然她会手忙脚乱傻傻分不清糖和盐、醋和酱油,做出来的东西熟应该会熟,糊不糊看人品,至于味道到底是酸咸还是甜淡的,那可真得看老天爷的安排了。
记得罗沁刚刚安上假肢能走了的时候,她说她要下厨做点好吃的两人打找牙祭好好庆祝一下,还不辞辛苦地跑到市将文沫家里缺的调味品置办齐全,像模像样地买了肉蛋菜,文沫还盼着真能吃顿好的呢,口水都晃出来了。安安心心坐在沙上等着美食上桌。
结果……先摆上来的是米饭,蒸得香软可口,卖相很不错,文沫心里暗暗地给罗沁点了个赞,真没看出来还是个贤妻良母型的。然后是菜,可真没少做,四菜一汤,瞧着,额,马马虎虎吧,茄子有点炖得太烂了,刀功一般般。不过文沫不是很挑食的人,尤其是人家忙活半天她是袖手等吃的人。当然不会很没眼色地一顿批评。
两人坐定,罗沁还特意开了一瓶红酒,很豪气地倒满半杯,一口干了。文沫紧随其后。也喝干了酒,然后连忙夹一筷子菜想压压酒气。
这一吃,可出了问题了。刚放进嘴的鱼香肉丝为什么会咸得苦?哦,可能是新买来的盐,不同牌子的盐咸度不一样。没掌握好,她默默地咽下肉丝,又倒了杯酒喝起来,把这股咸味冲淡,对着一直眨吧着眼睛望着自己的罗沁微微一笑,说了句违心赞美的话,忽略那道菜,又夹了筷子土豆炖笳子,嗯,这道菜不咸。可是为什么甜得不行?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太甜了总给人感觉怪怪的。哦,听说罗沁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许是他们那边的家乡味。? ? 文沫又喝了一口酒,冲掉嘴里的怪味,之后又不死心地去夹第三道菜木须肉,这回却是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了,这道菜到底是甜还是咸文沫没顾上多品尝,论是谁满嘴的沙子咯牙怕是都没心情去尝味道了吧?那木耳在炒之前可有好好清洗过?文沫现在算是清楚了,恐怕罗沁有各种擅长的。厨艺却绝对不是其中之一。剩下一菜一汤,文沫说什么也没有勇气再试,对着罗沁的殷殷期盼再笑不出来,只得勉强挤出个难看的表情。
罗沁以手遮眼:“唉呀。完蛋完蛋,又全军覆没啊,不行,我要再试试。”她想起身再去炒两个菜来,被文沫死活拉住了,最终那盘菜在罗沁不死心地品尝之后。全部喂进垃圾桶的肚子,她们叫了外卖才算对付过去。
从此之后,罗沁想单独一个人进厨房做饭,门都没有,文沫严防死守,只要她在家,罗沁一有动静立刻就会被盯,至于她不在家的时候,以那家伙的懒惰程度,会想着下厨那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这样的一个生活技能无限低的女人,结婚了之后会是什么样子呢?文沫忍不住偷偷看了看项钏,她知道项钏最近对罗沁有些异样的心理,他看她的眼睛,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原始的渴望和爱慕,不过他隐藏得很小心,视线从不一直停留在罗沁身上,只敢在对方注意的时候偷偷看上几眼。
也是啊,年龄差距就是他们跨不过去的一道沟,就算项钏自己不在意,他家里人都能不在意吗?主流社会的看法,以及亲戚朋友的影响,到时候都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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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中国的父母,是世界上最累的父母,不是说这样的父母不好,他们真心实意的是爱着自己孩子的,但是这种爱,却有太多的道德绑架。他们似乎忘记了,有时候他们以为的爱,实实在在是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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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开过去,文沫才现最终警车停在了大房的小楼前。田兴远死了,姜凤瞳在他们上一次离开田家老宅的时候还在医院没有回来,他们家可就剩下王彩纹和田诚岦母子俩了。会是他们谁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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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诚岦浑身缩成一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穿着睡衣,脸上的表情有些痛苦和迷茫。在他的尸身旁边还放着一份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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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沫戴上手套脚套头套口罩,走近一点观察。田诚岦的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空药瓶,模糊能看到标签上写的好像是安眠药。他嘴角有疑似呕吐物,与过量服食安眠药的表现很像。
田诚岦有自杀的理由吗?文沫将她知道的田家所有人的恩恩怨怨缕了一遍,田诚岦这个人有些能力,一直将公司打理得像那么回事,虽然田氏走了下坡路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如果没有田诚岦,就靠着那群酒囊饭袋,恐怕不止下坡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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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萱口中的田诚岦是个为人自律到变态的家伙,这一点从他的房间模样也能看到,靠窗的地方放着的写字台上的东西摆放得一丝不苟,文沫翻了半天,都没能找到那张遗书所用纸的出处,可是翻看他别的书写内容,字体却很类似,看来还是要等专家鉴定一下看是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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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沫觉得,找姜凤瞳谈一谈这件事,不能再拖了,她必须尽快,也许解开一切谜团的钥匙,就要着落在姜凤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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