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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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攻躺在床上,一只接一只地抽烟。∮,每当心里想事的时候,他的烟瘾就特别大,好在进来之前,他将房门关上也开了窗,不然合租的两个人怕是又要来敲门了。
南方男人的小气与墨迹让程攻有些不习惯,他是个地道的北方人,多年的从业经历也只是让他更豪爽,跟合住的两个人根本不是一路人,好在他也没想过长久在这里呆下去,只租了一个月,希望在这一个月内,能从董昔身上找到突破口。
常欢还不知道在哪里受苦,她以前可是个连手上扎根刺都会眼泪汪汪的软萌妹子,可爱得让人看着她心都化了,如果那个时候,他早就复员回来,是不是她就不会痛下决心分手南下呢?
程攻无时无刻不觉得心痛,都是因为他,这个可怜的女孩子现在才生死不知,找不到她,他一辈子心难安。
明天,等董昔家里没人的时候,进去看看吧,如果找不到线索,就盯着董昔,死死盯住,只要他有问题,迟早都会露出端倪的,他还就不信,是狐狸还能把尾巴藏一辈子!掐灭手中的烟屁股,程攻闭眼睡觉,养精蓄锐。他已经做好最坏打算,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起作用,常欢他不能不管,就只能直接对董昔下手了,哪怕为此付出代价,他亦无怨无悔。
被程攻一直牵挂着的常欢此时确实还活着,但也仅仅还活着而已。
常欢不知道身在何方,自她被带进这里,就再也没有蹋出过一步。
尤记得那一天。
她还是那个二十出头单纯爱幻想的无知少女,涉世未深不知人心险恶,整个世界一如既往的全如童话般梦幻,最让她心烦的仍然是今天外出穿的衣服跟人撞了衫,自己好朋友来身时男朋友总是不在身边嘘寒问暖,仿佛事事都不如意。
前几天她跟家里吵架。随着她慢慢长大,才现父母已经变得如此不可理喻,他们会催着她找工作。催着她嫁人,一天到晚在她耳边唠叨个没完没了,她多吃一碗饭,他们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吃这么多长成大胖子看你怎么嫁得出去;她不想吃饭,他们会说,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娇气,他们小的时候哪里还用得着别人哄着叫着去吃饭。有的吃就不错了;她窝在家里玩电脑,他们会说,天天闷在家里也不出去找工作也不出去玩,以后看哪个男人受得了你这么懒的;她跟朋友出去嗨半夜才回家,他们会说,一个女孩子,一点也不知道爱惜自己,不知道跟谁出去鬼混到现在,要是出点什么事以后可怎么办。
她简单不知道过去的二十多年她是如何跟他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这么久没疯没自杀地平安长大的。¢£,不论她做什么,都无法让他们满意。
她总会打给程攻。有的时候能打通,有的时候打不通,有的时候即使打通也不会有人接,能打通还有人接的时候,极少极少。她体谅他在部队,纪律严,也没说什么,但是内心的失望一直在不断堆积。
有人说,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你给她爱,她会嫌弃你没钱。你给她钱,她会觉得你不浪漫,你给了她钱和爱,她还是会嫌弃你没时间陪她。那时候的自己。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女人不都是这样吗?永远想要更多,永远希望陪在自己身边的那个男人帅气多金体贴专一。
可是程攻什么都没有给她吧?他没有钱,就是一个当兵的,挣点死工资,估计还不够他在部队自己的花销。当然不可能给她大把大把的钱了,他更没有时间,两人认识多年,一直长距离谈着柏拉图式的恋爱,见面的次数一只手就数得过来,总是匆匆相见,匆匆分别,连真正相拥着好好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她很累,但是这个男人不懂,他理解不了为什么她总是会用极有限的那么点通话时间来抱怨着她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抱怨他为什么没能陪她逛街吃饭看电影,一点都不温柔。
终于,她不想再继续下去,她想到分手。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美感足够,爱却已经死了。程攻永远当她是那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在他的记忆里,自己还是爱吃汉堡爱喝可乐的小女生,可是她早两年就不爱吃这些了,他没问过,她也没说。
两个人,真是陌生得可怕,可是如此陌生的两个人,为什么又会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相处着呢?他们两个并肩走在街上,她能感觉出来他尴尬得连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面对着与部队截然不同的生活,他更像个无知的孩子!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太委屈!
于是当他又一次离开,不知道执行了多久的任务怎么打电话都联系不上的时候,她知道这样的日子她再也过不下去了,他们再也没有将来。那个笨笨的大男孩身上有不少优点,可是他不再是适合她的那个人。
她写给他一封信,不选择短信,不会说对不起。是对他们之间曾经有过的爱情的尊重。
然后,回到一直唠叨她的家,第二天,没有告诉任何人,她离开了家来到s市。()
纸醉金迷的大都市啊,她想要重新开始,想要自力更生,想混出个人样来,再回家去。
呵呵,她还能回去吗?常欢抬起头,盯着那扇窗。防弹玻璃啊,到得这里,纵然想死都成为一种奢侈。
父母的唠叨,如今再想听也听不到,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以为她已经死了,伤心难过之下再也不会来寻找她,程攻呢,收到她的分手信一定很气愤吧?自己在信里口气相当决绝,半分转寰的余地都没有留,从此之后再也见不到他了,就让他这么以为吧,被抛弃的痛苦,总是要小一些。
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虽然透过玻璃后,阳光的温度几近消失,但是照在脸上带来的温暖感觉让她沉醉。
她以前一直不太喜欢晒太阳,多么幼稚。太阳代表很多涵义,其中之一就是安全。
昼伏夜出的生活。她强迫着自己慢慢适应下来,遍体鳞伤又如何,她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出去的希望。
记不得刚刚来时,她最长有多久没有睡过觉。因为只要一闭眼,看到的就是男人无耻的脸与下流的动作,她是弱小的。根本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这里的人,没有人性。
她是被人卖进来的,卖她进来的那个男人,是她到s市不久从网吧认识的一个社会小青年,有着一头紫色的长,比她的还长,那时候的她,非但不觉得这样的装束很奇怪。还认为很有个性很好看,再加上小青年的一张嘴很能说,仿佛什么都知道,对她这种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具有致命的吸引力,加上那时候的她身上钱也不多,几次聊天之后,小青年说要叫她出去开房,她很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却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然后,她晕倒在宾馆的床上。再次醒来,就到了这个房间里,紫青年与另外几个男人一番讨价还价,拿钱走人。留下她动弹不得,像条死鱼似地被人搬来挪去。
房间里,拥挤得像菜市场,却偏偏安静得像太平间。两百多平米的地面上,密密麻麻铺着一个又一个被褥,住着一个又一个看起来很干净。却半点精神都没有的年轻女人。
这些女人都挺漂亮,但是双眼呆滞,对外界的反应很迟钝。常欢不明白,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那个紫青年肯定不是好人,自己脑子被驴啃了才会轻信他。但愿不是传*销组织,她可是从网上看到过不少传*销害人的新闻。
那时候,在她单纯的思想里,最坏的人不过如此。后来她才知道,是自己想简单的,有些人,为了钱,是没有下限的。
噩梦开始于当天晚上。
夜深了,房间门终于被打开,这些女人们顺从地脱掉身上的所有衣服,鱼贯而出,丝毫没有因为面对着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而觉得有半分不好意思,短短几分钟,房间里只剩下常欢一个,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匪夷所思的一幕,半晌合不拢嘴。
男人们显然知道常欢是新来的,没有要求她与那些女人一样脱光了走出来,直接上前将她拖出来,一路架着她往外走。
长长的通道尽力,有扇门,女人们在门被推开的瞬间,从面无表情变成了搔弄姿,她们纷纷利用自己的身体优势,展现着最美好的一面,步入房间,房间内,有男有女,穿着精致,他们高声谈笑,对着这些女人指指点点。
还没等常欢回过神来,门关上了,然后男人架着她,将她带去了通道另一侧的一个小房间里接受调教。
常欢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撑着活下来的,在那里,她做的某些事,是她认为她一辈子都不可能会做的事。她屈辱地,一次又一次,像狗一样跪在冰冷的地上,慢慢麻木起自己的神经,抛弃掉自己的尊严,再也找不回什么叫矜持,她变成了习惯听从命令的奴隶。
然后,大约被调教了三十多天,常欢合格了,可以上岗了。
她没有像房间里的其他女人那样,光着身子走进去,像物品一样供人挑选,而是被包装成了稀世珍品,穿着白色曳地长裙,站在透明玻璃橱窗内,表情无辜地望着台下如狼似虎般看着他的各色人等。
因为她还是个处,又是被卖进来的,也就意味着,这样的极品货色可以随便玩,是很难得的,理所当然地吸引了不少人来参加拍卖。
外面的声音,常欢努力不去听,她只希望,自己不要被人当猴子一样盯着,那眼睛中带着的**,让她无所适从。
可是真到了晚上,她被送入一间装修非常豪华的卧室时,她却宁可自己在那个橱窗内站一辈子!
疼,疼,疼,除了疼痛没有别的感觉。那一夜,常欢连眼都没合过,被两个满身狐臭的外国佬玩得死去活来,身上有洞的地方都被调教了个遍,下手是又狠又准,根本没给常欢喘息时间,她一度以为自己撑不下来,会就这么死掉的。
等到她再醒来,已经是三天后,身上仍然动一下都疼得像刚被货车撞过,可是她还活着。
可耻的是,她一直活着,每次她以为自己不会再活下来的时候,她都活着,哪怕受再重的伤,只要给她时间,她都能康复,像只小强一般。
于是一天又一天,周围的女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常欢曾经亲眼见过很多次,某个熟悉的面孔哪天回来后倒地一睡不起,然后被孔武有力的男人拖出去,不知去向。
这里不光有她们这些漂亮女人,常欢也有过几次被荤腥不忌的人点台的时候,与很漂亮的男人一起,上演着一幕幕变态的丑剧。
甚至听说,这里还有小孩子,几岁到十几岁的都有。几岁的孩子,身体还没有育!常欢宁愿相信没有!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问常欢,地狱是什么样的,她一定会非常肯定地回答:这里就是地狱,哪怕阳光再明媚,也无法驱散人心头的阴霾……
程攻坐在小区保卫室里,跟这些保安们天南海北地侃大山,一双眼睛却半点没有放过从门口走出的人。
华珊珊终于在不久前出去,看看时间应该是去买菜准备晚饭了,而董昔是上午十点多才走的,以他工作的时间来看,她今天上晚班,得等到餐厅关门才能回来,现在家里无人,正是安全的行动时间。
程攻掐掉手中的香烟,找个理由往出租屋走,趋人不备,走楼梯到17楼。
这里的楼建成时间早,还没有完备的监控系统,只有电梯里有个监控,行动很安全。
谜底就在眼前,程攻稳住有些激动的心态,用三根细铁丝撬开了防盗门,进入董昔家,先从卧室开始搜起。
卧室能藏东西的地方不多,床底下,衣柜,床头柜,都没有可疑。转战客厅,电视柜,茶几,博古架,鞋柜,只要是能放东西的地方,程攻都搜查了一遍,然后还得小心地将东西一一归位。
他光顾着找东西忘了时间。程攻毕竟不是职业罪犯,做警察太久,一直都是合法搜查,搜着搜着就忘了其实他现在完全算是入室盗窃,只当平常的搜查现场。
直到听到开门声,他才反应过来……(未完待续。)
程攻躺在床上,一只接一只地抽烟。∮,每当心里想事的时候,他的烟瘾就特别大,好在进来之前,他将房门关上也开了窗,不然合租的两个人怕是又要来敲门了。
南方男人的小气与墨迹让程攻有些不习惯,他是个地道的北方人,多年的从业经历也只是让他更豪爽,跟合住的两个人根本不是一路人,好在他也没想过长久在这里呆下去,只租了一个月,希望在这一个月内,能从董昔身上找到突破口。
常欢还不知道在哪里受苦,她以前可是个连手上扎根刺都会眼泪汪汪的软萌妹子,可爱得让人看着她心都化了,如果那个时候,他早就复员回来,是不是她就不会痛下决心分手南下呢?
程攻无时无刻不觉得心痛,都是因为他,这个可怜的女孩子现在才生死不知,找不到她,他一辈子心难安。
明天,等董昔家里没人的时候,进去看看吧,如果找不到线索,就盯着董昔,死死盯住,只要他有问题,迟早都会露出端倪的,他还就不信,是狐狸还能把尾巴藏一辈子!掐灭手中的烟屁股,程攻闭眼睡觉,养精蓄锐。他已经做好最坏打算,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起作用,常欢他不能不管,就只能直接对董昔下手了,哪怕为此付出代价,他亦无怨无悔。
被程攻一直牵挂着的常欢此时确实还活着,但也仅仅还活着而已。
常欢不知道身在何方,自她被带进这里,就再也没有蹋出过一步。
尤记得那一天。
她还是那个二十出头单纯爱幻想的无知少女,涉世未深不知人心险恶,整个世界一如既往的全如童话般梦幻,最让她心烦的仍然是今天外出穿的衣服跟人撞了衫,自己好朋友来身时男朋友总是不在身边嘘寒问暖,仿佛事事都不如意。
前几天她跟家里吵架。随着她慢慢长大,才现父母已经变得如此不可理喻,他们会催着她找工作。催着她嫁人,一天到晚在她耳边唠叨个没完没了,她多吃一碗饭,他们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吃这么多长成大胖子看你怎么嫁得出去;她不想吃饭,他们会说,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娇气,他们小的时候哪里还用得着别人哄着叫着去吃饭。有的吃就不错了;她窝在家里玩电脑,他们会说,天天闷在家里也不出去找工作也不出去玩,以后看哪个男人受得了你这么懒的;她跟朋友出去嗨半夜才回家,他们会说,一个女孩子,一点也不知道爱惜自己,不知道跟谁出去鬼混到现在,要是出点什么事以后可怎么办。
她简单不知道过去的二十多年她是如何跟他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这么久没疯没自杀地平安长大的。¢£,不论她做什么,都无法让他们满意。
她总会打给程攻。有的时候能打通,有的时候打不通,有的时候即使打通也不会有人接,能打通还有人接的时候,极少极少。她体谅他在部队,纪律严,也没说什么,但是内心的失望一直在不断堆积。
有人说,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你给她爱,她会嫌弃你没钱。你给她钱,她会觉得你不浪漫,你给了她钱和爱,她还是会嫌弃你没时间陪她。那时候的自己。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女人不都是这样吗?永远想要更多,永远希望陪在自己身边的那个男人帅气多金体贴专一。
可是程攻什么都没有给她吧?他没有钱,就是一个当兵的,挣点死工资,估计还不够他在部队自己的花销。当然不可能给她大把大把的钱了,他更没有时间,两人认识多年,一直长距离谈着柏拉图式的恋爱,见面的次数一只手就数得过来,总是匆匆相见,匆匆分别,连真正相拥着好好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她很累,但是这个男人不懂,他理解不了为什么她总是会用极有限的那么点通话时间来抱怨着她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抱怨他为什么没能陪她逛街吃饭看电影,一点都不温柔。
终于,她不想再继续下去,她想到分手。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美感足够,爱却已经死了。程攻永远当她是那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在他的记忆里,自己还是爱吃汉堡爱喝可乐的小女生,可是她早两年就不爱吃这些了,他没问过,她也没说。
两个人,真是陌生得可怕,可是如此陌生的两个人,为什么又会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相处着呢?他们两个并肩走在街上,她能感觉出来他尴尬得连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面对着与部队截然不同的生活,他更像个无知的孩子!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太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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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写给他一封信,不选择短信,不会说对不起。是对他们之间曾经有过的爱情的尊重。
然后,回到一直唠叨她的家,第二天,没有告诉任何人,她离开了家来到s市。()
纸醉金迷的大都市啊,她想要重新开始,想要自力更生,想混出个人样来,再回家去。
呵呵,她还能回去吗?常欢抬起头,盯着那扇窗。防弹玻璃啊,到得这里,纵然想死都成为一种奢侈。
父母的唠叨,如今再想听也听不到,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以为她已经死了,伤心难过之下再也不会来寻找她,程攻呢,收到她的分手信一定很气愤吧?自己在信里口气相当决绝,半分转寰的余地都没有留,从此之后再也见不到他了,就让他这么以为吧,被抛弃的痛苦,总是要小一些。
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虽然透过玻璃后,阳光的温度几近消失,但是照在脸上带来的温暖感觉让她沉醉。
她以前一直不太喜欢晒太阳,多么幼稚。太阳代表很多涵义,其中之一就是安全。
昼伏夜出的生活。她强迫着自己慢慢适应下来,遍体鳞伤又如何,她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出去的希望。
记不得刚刚来时,她最长有多久没有睡过觉。因为只要一闭眼,看到的就是男人无耻的脸与下流的动作,她是弱小的。根本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这里的人,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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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晕倒在宾馆的床上。再次醒来,就到了这个房间里,紫青年与另外几个男人一番讨价还价,拿钱走人。留下她动弹不得,像条死鱼似地被人搬来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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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在她单纯的思想里,最坏的人不过如此。后来她才知道,是自己想简单的,有些人,为了钱,是没有下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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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们显然知道常欢是新来的,没有要求她与那些女人一样脱光了走出来,直接上前将她拖出来,一路架着她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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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常欢回过神来,门关上了,然后男人架着她,将她带去了通道另一侧的一个小房间里接受调教。
常欢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撑着活下来的,在那里,她做的某些事,是她认为她一辈子都不可能会做的事。她屈辱地,一次又一次,像狗一样跪在冰冷的地上,慢慢麻木起自己的神经,抛弃掉自己的尊严,再也找不回什么叫矜持,她变成了习惯听从命令的奴隶。
然后,大约被调教了三十多天,常欢合格了,可以上岗了。
她没有像房间里的其他女人那样,光着身子走进去,像物品一样供人挑选,而是被包装成了稀世珍品,穿着白色曳地长裙,站在透明玻璃橱窗内,表情无辜地望着台下如狼似虎般看着他的各色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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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声音,常欢努力不去听,她只希望,自己不要被人当猴子一样盯着,那眼睛中带着的**,让她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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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她再醒来,已经是三天后,身上仍然动一下都疼得像刚被货车撞过,可是她还活着。
可耻的是,她一直活着,每次她以为自己不会再活下来的时候,她都活着,哪怕受再重的伤,只要给她时间,她都能康复,像只小强一般。
于是一天又一天,周围的女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常欢曾经亲眼见过很多次,某个熟悉的面孔哪天回来后倒地一睡不起,然后被孔武有力的男人拖出去,不知去向。
这里不光有她们这些漂亮女人,常欢也有过几次被荤腥不忌的人点台的时候,与很漂亮的男人一起,上演着一幕幕变态的丑剧。
甚至听说,这里还有小孩子,几岁到十几岁的都有。几岁的孩子,身体还没有育!常欢宁愿相信没有!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问常欢,地狱是什么样的,她一定会非常肯定地回答:这里就是地狱,哪怕阳光再明媚,也无法驱散人心头的阴霾……
程攻坐在小区保卫室里,跟这些保安们天南海北地侃大山,一双眼睛却半点没有放过从门口走出的人。
华珊珊终于在不久前出去,看看时间应该是去买菜准备晚饭了,而董昔是上午十点多才走的,以他工作的时间来看,她今天上晚班,得等到餐厅关门才能回来,现在家里无人,正是安全的行动时间。
程攻掐掉手中的香烟,找个理由往出租屋走,趋人不备,走楼梯到17楼。
这里的楼建成时间早,还没有完备的监控系统,只有电梯里有个监控,行动很安全。
谜底就在眼前,程攻稳住有些激动的心态,用三根细铁丝撬开了防盗门,进入董昔家,先从卧室开始搜起。
卧室能藏东西的地方不多,床底下,衣柜,床头柜,都没有可疑。转战客厅,电视柜,茶几,博古架,鞋柜,只要是能放东西的地方,程攻都搜查了一遍,然后还得小心地将东西一一归位。
他光顾着找东西忘了时间。程攻毕竟不是职业罪犯,做警察太久,一直都是合法搜查,搜着搜着就忘了其实他现在完全算是入室盗窃,只当平常的搜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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