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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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巫小玉约了闵夏去试穿伴娘礼服。
恰好撞上了上班族的中午下班高峰期,两人这就被堵在了高架上。
“什么?你去蔺言上班的医院了,还给他送了晚餐便当?”巫小玉这听着八卦,连堵车也不觉得烦闷了。“难怪我说呢,你手上怎么贴了那么多创可贴,感情都是受伤了。”
这几天闵夏跟着隔壁家的黄奶奶学一些家常菜,这不是被油溅到就是被菜刀误伤,一双白嫩嫩的玉手没几下就变得惨不忍睹了。
“我就做给他看看我也是会过日子的女人。省得你们都说我不能当一名优秀的女朋友。”她这回可是下重本了,要是没能把人扑倒,就连上帝都要给她默哀了。
巫小玉发现她执着起来真的是誓死不回头,“夏夏,你是认真的?”
“你觉得呢?”
“……”我要是看得出来,我还问你?
“我知道你想什么,无非就是觉得蔺言长得好看,所以被我看上了,而我只不过是逗他玩而已,并不是真心的。”
巫小玉一叹息,“心里话都被你说出来了。”
“在你眼里,我这个朋友就是那么水性杨花?”闵夏顿感无奈。
“这不怪我啊!谁让你和乔段之分手之后就变得……”巫小玉立马刹住了,没把话继续说下去。
闵夏淡然一笑,“不必小心翼翼的,都过去多少年了……而且你太看得起我了,你不是不知道我有多花心,我真能记住一个人那么久吗?”
巫小玉看她淡然的样子,也放松了不少,“那到底你现在追蔺言是不是认真的?你可是知道的,蔺言可是我男人的兄弟,你要不是真心的,我可不能看着人家那样的三好青年落入你这个万年臭坑里头。”
“不认真我犯得着亲自下厨吗?你几时见过我对一个男人做出过这样的付出了?”
“……”
良久,她说:“小玉,你知道吗,其实最难熬的不是孤独,而是心底无人。”
她是画家,作品受尽追捧,有人把她称为最有灵性的当代艺术家之一。她是旅游体验师,每天旅行看不同风景,被人认为极尽享受。
是的,她其实很孤独。
只是不说。
***
封闭的车内静静的,高架上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堵满的汽车。
此刻就像困兽一样,似乎被困在了中心,又似乎是困在了世界上最寂寞的一角。
巫小玉许久未曾和闵夏紧密联系了,虽然彼此分开天各一方,可每一次见面都不生疏,就像还是当年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坐在幼儿园的秋千架子上,你来推我高高,我来推你高高。
她一直认为后来的闵夏一直都不孤独,她看着真的好充实,穿梭在不同的国度旅行,创作着艺术,受追捧,开画展,交各种各样的男朋友。
她多少年来第一次听到朋友嘴里吐出“孤独”二字。
她竟然说不出话来。
***
好一阵子不堵车后,两人没一会就到了预约的婚纱店。
而利思似乎一早就到了,等了她们许久的。
新娘的婚纱和礼服都是各一套,而伴娘的也是一样。首先是巫小玉试穿了一下已经改好尺码的婚纱,一袭长拖尾抹胸镂空的白色婚纱,随后是一身枚红色绣着大朵牡丹的长款七分袖旗袍,看上去十分的有韵味。
而伴娘礼服就简约许多,利思是一身香槟色的斜肩修身小礼服,随后是青色的刺绣短款旗袍。
而闵夏的小礼服和利思的唯一不一样就是,她穿的是一字肩款式。
“旗袍我还没来得及给你挑,你选一款吧!”巫小玉由于之前不敢肯定闵夏能不能担任伴娘所以也没选伴娘穿的旗袍。
没一会婚纱店的店员就推了一排短款旗袍过来,五花八门的颜色。
闵夏指尖划过一排旗袍,最后抽出了一件黑色~网纱的旗袍,十分的精致。
“黑色的?你这要是干嘛?你是参加婚礼又不是参加葬礼去悼唁,赶紧换一件……”巫小玉一看到她手里挑的旗袍就立马道。
“这件吧!”说着利思从架子上抽出了一套紫色~网纱刺绣面料的短款旗袍,上面刺绣着白色的小花,看上去十分好看。
“这件好,试试。”巫小玉觉得只要她不选黑色的,哪个颜色都行。
闵夏只得轻轻一笑,她确实是不太喜欢过于鲜艳的颜色,所以一开始就直接拿了一套黑色的。既然两人都说那件紫色的不错,她便试了试。
等她换好旗袍一出来的时候,巫小玉和利思都微微受惊了。
那身紫色的旗袍穿到闵夏的身上那是恰到好处,修身显露好身材的同时又带着一股别样的民国风韵。
“你知道你穿上这身像什么吗?”巫小玉咽了咽口水道:“就像是上海滩法租界里大户人家的千金,看起来恬静,神秘,优雅……”
巫小玉的文艺细胞向来好,信手捏来的比喻简直了。
闵夏抿唇一笑,“我还以为你会把我比喻成书香世家出来的大家闺秀呢!”
只见她摇摇头,“离大家闺秀还差一点,你没有柔弱的技能。”
“那我像什么?”利思笑问。
“百乐门的舞女。”巫小玉十分讨打的说出了心里话。
利思笑着拧了她肩膀一下,让她连连喊疼。
不过巫小玉的话也不假,利思那好身材一穿上旗袍那更是凹凸有致,妩媚风~情尤其显著,那眼神一个暗送秋波就似乎要把一个男人的心神都摄走了。
三人笑闹了一阵子,这才把衣服换了下来,准备一会直接到婚纱店不远的西餐厅随便用个午餐,然后聊聊天,顺便去商场购个物什么的。
“婚礼定在月底的三十号,那你和江翰打算什么时候去领证?”吃饭的时候利思问。
巫小玉喝了两口罗宋汤才回答:“过几天,不过领证就不用你们来凑热闹了,领证前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吃个饭就行了。之后我和江翰都打算两人独自前往民政局就行了,结束后当晚和两边家人都一起吃个饭,我爸也会从澳洲回来。”
说起来巫小玉和闵夏一样,家庭关系都颇为复杂,不同的是闵夏母亲去世后父亲才娶了继母的。
而巫小玉父母早年离异,后来父亲出国经商娶了个澳大利亚的九头身蓝眼美女,其母亲是舞蹈家,有一家舞蹈学院,现在也准备开始重组新家庭了,据说交了一个小十几岁的男朋友。
闵夏嚼了一口意面问:“原本婚礼不是打算在海南举行的吗?你最喜欢的海边婚礼,这下怎么改成了庄园婚礼?”
只见巫小玉立马叹气一声:“我跟你们说,妥协就是婚姻一部分。”
“之前我打算是在巴厘岛举行婚礼,我不是看中了那家有悬崖的酒店吗。结果呢,江翰的妈妈说出国消费太贵,亲戚什么的机票住宿都花钱厉害,我妈呢就说这些钱都她来出,再不济不是还有我爸这土豪。
可江翰的妈妈又不同意了,说什么钱都我娘家出,他们江家难做。说白了就是不愿意花钱,而我娘家出钱了,他们又觉得这样会在自家亲戚面前丢脸,形成自己儿子是个吃软饭的形象……
巴厘岛不行了吧!后来就改到了海南呗,这下不用出国了吧,消费也降低了吧!可人家又说亲戚时间排不开,现在的年轻人都要上班,飞来飞去的浪费时间。我就奇了怪了,现在年轻人哪个不需要偶尔出个差什么的,参加个婚礼就当出差,这不就完事了……”
眼看着巫小玉越说越气,利思赶忙递过一杯橙汁给她,“消消气,你自己不都说了吗,妥协就是婚姻一部分。你要嫁给这个男人,有些事情就需要妥协。”
巫小玉摇摇头,“你不知道,江翰这个人说是艺术家,可对于结婚这件事啊,完全没想法,之前婚礼是我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可他~妈一说话,他就摇摆不定了。
还有啊!那婚房的户型本来就不大,三房两厅,他直接把客房和书房打通做了他一个音乐室,连个角都没给我,你们说这以后有了小孩难道不需要有个婴儿房什么的吗?
我说既然不够大,那就买一栋并排别墅什么的,婚房是他买的,如果买别墅,我出一半钱。他~妈妈又出来说话了,说什么房子户口上必须要写江翰的名字。说实话钱我是真的无所谓,可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钱有一半是我出的,凭什么房子的户口上只能填江翰的名字……”
“可你不也是非君不嫁。”闵夏淡淡道。
闵夏的话一击即中,顿时间巫小玉一怔,刚才的满肚子委屈似乎都化为了乌有。
是的,她对未来婆婆诸多怨言,可她还是想要嫁给这个男人。
既然爱,有些事情就要妥协,这就是爱情,也是婚姻。
巫小玉收起委屈,问闵夏:“夏夏,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她不会问利思,利思基本上和她一样,是一个很有牺牲奉献精神的,而闵夏她会有更多的好奇。
而闵夏淡然一笑,“你问我真的是问错人了,因为不管我和哪种男人走到最后都不会烦恼这些问题。”
“哪里错了?你不是喜欢蔺言,要是哪天你也会和蔺言走到婚姻的地步呢?”
闵夏脑海里一动,可是怎么样也无法想象出,蔺言穿着白色西装礼服,牵着穿婚纱的她走入礼堂的样子。
“那我要问问你,你是嫁给这个男人,还是嫁给一场婚礼。”
“当然是嫁给江翰啦!”
闵夏接着说:“婚礼有两种,一种是你想象中的婚礼,比如你喜欢的海边婚礼,另一种是集聚亲朋好友祝福的婚礼。为什么你不换个角度去想想,举办一场聚集亲朋好友祝福的婚礼,将来有机会再和丈夫一起去举行一场你想象中的婚礼,哪怕只有你们两个人……”
巫小玉听完好友的言论,不仅深吸一口气,“我怎么会想不到。”
“夏夏,可以啊!受教了。”利思笑着打趣。
“不敢当。”
“那房子呢?万一男方经济条件不如你有钱呢?话说蔺言虽然是一个神经外科主治医生,可工资一般,肯定没有你有钱啊!”
闵夏是画家,虽然很少出售佳作,可经济水平也是相当高的,这还不算她经纪人长期替她做一些经济投资赚的,以及一些股票基金什么的。别说她们了,有时候甚至连闵夏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钱。
许久,闵夏才徐徐开口:“我喜欢老房子……”
一想到闵夏住在弄堂里的老房子,巫小玉直直发笑,“那房子还能住人?也只有你受得了周围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说起来许多人都不太明白,她怎么还住在弄堂的老房子里,而且还多年没装修。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只有这个地方才是她拥有最美好记忆的地方。
第二天,巫小玉约了闵夏去试穿伴娘礼服。
恰好撞上了上班族的中午下班高峰期,两人这就被堵在了高架上。
“什么?你去蔺言上班的医院了,还给他送了晚餐便当?”巫小玉这听着八卦,连堵车也不觉得烦闷了。“难怪我说呢,你手上怎么贴了那么多创可贴,感情都是受伤了。”
这几天闵夏跟着隔壁家的黄奶奶学一些家常菜,这不是被油溅到就是被菜刀误伤,一双白嫩嫩的玉手没几下就变得惨不忍睹了。
“我就做给他看看我也是会过日子的女人。省得你们都说我不能当一名优秀的女朋友。”她这回可是下重本了,要是没能把人扑倒,就连上帝都要给她默哀了。
巫小玉发现她执着起来真的是誓死不回头,“夏夏,你是认真的?”
“你觉得呢?”
“……”我要是看得出来,我还问你?
“我知道你想什么,无非就是觉得蔺言长得好看,所以被我看上了,而我只不过是逗他玩而已,并不是真心的。”
巫小玉一叹息,“心里话都被你说出来了。”
“在你眼里,我这个朋友就是那么水性杨花?”闵夏顿感无奈。
“这不怪我啊!谁让你和乔段之分手之后就变得……”巫小玉立马刹住了,没把话继续说下去。
闵夏淡然一笑,“不必小心翼翼的,都过去多少年了……而且你太看得起我了,你不是不知道我有多花心,我真能记住一个人那么久吗?”
巫小玉看她淡然的样子,也放松了不少,“那到底你现在追蔺言是不是认真的?你可是知道的,蔺言可是我男人的兄弟,你要不是真心的,我可不能看着人家那样的三好青年落入你这个万年臭坑里头。”
“不认真我犯得着亲自下厨吗?你几时见过我对一个男人做出过这样的付出了?”
“……”
良久,她说:“小玉,你知道吗,其实最难熬的不是孤独,而是心底无人。”
她是画家,作品受尽追捧,有人把她称为最有灵性的当代艺术家之一。她是旅游体验师,每天旅行看不同风景,被人认为极尽享受。
是的,她其实很孤独。
只是不说。
***
封闭的车内静静的,高架上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堵满的汽车。
此刻就像困兽一样,似乎被困在了中心,又似乎是困在了世界上最寂寞的一角。
巫小玉许久未曾和闵夏紧密联系了,虽然彼此分开天各一方,可每一次见面都不生疏,就像还是当年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坐在幼儿园的秋千架子上,你来推我高高,我来推你高高。
她一直认为后来的闵夏一直都不孤独,她看着真的好充实,穿梭在不同的国度旅行,创作着艺术,受追捧,开画展,交各种各样的男朋友。
她多少年来第一次听到朋友嘴里吐出“孤独”二字。
她竟然说不出话来。
***
好一阵子不堵车后,两人没一会就到了预约的婚纱店。
而利思似乎一早就到了,等了她们许久的。
新娘的婚纱和礼服都是各一套,而伴娘的也是一样。首先是巫小玉试穿了一下已经改好尺码的婚纱,一袭长拖尾抹胸镂空的白色婚纱,随后是一身枚红色绣着大朵牡丹的长款七分袖旗袍,看上去十分的有韵味。
而伴娘礼服就简约许多,利思是一身香槟色的斜肩修身小礼服,随后是青色的刺绣短款旗袍。
而闵夏的小礼服和利思的唯一不一样就是,她穿的是一字肩款式。
“旗袍我还没来得及给你挑,你选一款吧!”巫小玉由于之前不敢肯定闵夏能不能担任伴娘所以也没选伴娘穿的旗袍。
没一会婚纱店的店员就推了一排短款旗袍过来,五花八门的颜色。
闵夏指尖划过一排旗袍,最后抽出了一件黑色~网纱的旗袍,十分的精致。
“黑色的?你这要是干嘛?你是参加婚礼又不是参加葬礼去悼唁,赶紧换一件……”巫小玉一看到她手里挑的旗袍就立马道。
“这件吧!”说着利思从架子上抽出了一套紫色~网纱刺绣面料的短款旗袍,上面刺绣着白色的小花,看上去十分好看。
“这件好,试试。”巫小玉觉得只要她不选黑色的,哪个颜色都行。
闵夏只得轻轻一笑,她确实是不太喜欢过于鲜艳的颜色,所以一开始就直接拿了一套黑色的。既然两人都说那件紫色的不错,她便试了试。
等她换好旗袍一出来的时候,巫小玉和利思都微微受惊了。
那身紫色的旗袍穿到闵夏的身上那是恰到好处,修身显露好身材的同时又带着一股别样的民国风韵。
“你知道你穿上这身像什么吗?”巫小玉咽了咽口水道:“就像是上海滩法租界里大户人家的千金,看起来恬静,神秘,优雅……”
巫小玉的文艺细胞向来好,信手捏来的比喻简直了。
闵夏抿唇一笑,“我还以为你会把我比喻成书香世家出来的大家闺秀呢!”
只见她摇摇头,“离大家闺秀还差一点,你没有柔弱的技能。”
“那我像什么?”利思笑问。
“百乐门的舞女。”巫小玉十分讨打的说出了心里话。
利思笑着拧了她肩膀一下,让她连连喊疼。
不过巫小玉的话也不假,利思那好身材一穿上旗袍那更是凹凸有致,妩媚风~情尤其显著,那眼神一个暗送秋波就似乎要把一个男人的心神都摄走了。
三人笑闹了一阵子,这才把衣服换了下来,准备一会直接到婚纱店不远的西餐厅随便用个午餐,然后聊聊天,顺便去商场购个物什么的。
“婚礼定在月底的三十号,那你和江翰打算什么时候去领证?”吃饭的时候利思问。
巫小玉喝了两口罗宋汤才回答:“过几天,不过领证就不用你们来凑热闹了,领证前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吃个饭就行了。之后我和江翰都打算两人独自前往民政局就行了,结束后当晚和两边家人都一起吃个饭,我爸也会从澳洲回来。”
说起来巫小玉和闵夏一样,家庭关系都颇为复杂,不同的是闵夏母亲去世后父亲才娶了继母的。
而巫小玉父母早年离异,后来父亲出国经商娶了个澳大利亚的九头身蓝眼美女,其母亲是舞蹈家,有一家舞蹈学院,现在也准备开始重组新家庭了,据说交了一个小十几岁的男朋友。
闵夏嚼了一口意面问:“原本婚礼不是打算在海南举行的吗?你最喜欢的海边婚礼,这下怎么改成了庄园婚礼?”
只见巫小玉立马叹气一声:“我跟你们说,妥协就是婚姻一部分。”
“之前我打算是在巴厘岛举行婚礼,我不是看中了那家有悬崖的酒店吗。结果呢,江翰的妈妈说出国消费太贵,亲戚什么的机票住宿都花钱厉害,我妈呢就说这些钱都她来出,再不济不是还有我爸这土豪。
可江翰的妈妈又不同意了,说什么钱都我娘家出,他们江家难做。说白了就是不愿意花钱,而我娘家出钱了,他们又觉得这样会在自家亲戚面前丢脸,形成自己儿子是个吃软饭的形象……
巴厘岛不行了吧!后来就改到了海南呗,这下不用出国了吧,消费也降低了吧!可人家又说亲戚时间排不开,现在的年轻人都要上班,飞来飞去的浪费时间。我就奇了怪了,现在年轻人哪个不需要偶尔出个差什么的,参加个婚礼就当出差,这不就完事了……”
眼看着巫小玉越说越气,利思赶忙递过一杯橙汁给她,“消消气,你自己不都说了吗,妥协就是婚姻一部分。你要嫁给这个男人,有些事情就需要妥协。”
巫小玉摇摇头,“你不知道,江翰这个人说是艺术家,可对于结婚这件事啊,完全没想法,之前婚礼是我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可他~妈一说话,他就摇摆不定了。
还有啊!那婚房的户型本来就不大,三房两厅,他直接把客房和书房打通做了他一个音乐室,连个角都没给我,你们说这以后有了小孩难道不需要有个婴儿房什么的吗?
我说既然不够大,那就买一栋并排别墅什么的,婚房是他买的,如果买别墅,我出一半钱。他~妈妈又出来说话了,说什么房子户口上必须要写江翰的名字。说实话钱我是真的无所谓,可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钱有一半是我出的,凭什么房子的户口上只能填江翰的名字……”
“可你不也是非君不嫁。”闵夏淡淡道。
闵夏的话一击即中,顿时间巫小玉一怔,刚才的满肚子委屈似乎都化为了乌有。
是的,她对未来婆婆诸多怨言,可她还是想要嫁给这个男人。
既然爱,有些事情就要妥协,这就是爱情,也是婚姻。
巫小玉收起委屈,问闵夏:“夏夏,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她不会问利思,利思基本上和她一样,是一个很有牺牲奉献精神的,而闵夏她会有更多的好奇。
而闵夏淡然一笑,“你问我真的是问错人了,因为不管我和哪种男人走到最后都不会烦恼这些问题。”
“哪里错了?你不是喜欢蔺言,要是哪天你也会和蔺言走到婚姻的地步呢?”
闵夏脑海里一动,可是怎么样也无法想象出,蔺言穿着白色西装礼服,牵着穿婚纱的她走入礼堂的样子。
“那我要问问你,你是嫁给这个男人,还是嫁给一场婚礼。”
“当然是嫁给江翰啦!”
闵夏接着说:“婚礼有两种,一种是你想象中的婚礼,比如你喜欢的海边婚礼,另一种是集聚亲朋好友祝福的婚礼。为什么你不换个角度去想想,举办一场聚集亲朋好友祝福的婚礼,将来有机会再和丈夫一起去举行一场你想象中的婚礼,哪怕只有你们两个人……”
巫小玉听完好友的言论,不仅深吸一口气,“我怎么会想不到。”
“夏夏,可以啊!受教了。”利思笑着打趣。
“不敢当。”
“那房子呢?万一男方经济条件不如你有钱呢?话说蔺言虽然是一个神经外科主治医生,可工资一般,肯定没有你有钱啊!”
闵夏是画家,虽然很少出售佳作,可经济水平也是相当高的,这还不算她经纪人长期替她做一些经济投资赚的,以及一些股票基金什么的。别说她们了,有时候甚至连闵夏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钱。
许久,闵夏才徐徐开口:“我喜欢老房子……”
一想到闵夏住在弄堂里的老房子,巫小玉直直发笑,“那房子还能住人?也只有你受得了周围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说起来许多人都不太明白,她怎么还住在弄堂的老房子里,而且还多年没装修。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只有这个地方才是她拥有最美好记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