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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认识她,懂他,有点喜欢他 (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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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了?”

    芳华看到秦九洲的脸上浮现出了几丝她无法理解的奇怪神思,不由得翘起头,轻轻问了起来。

    秦九洲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给她听。

    如果当年,他没有出车祸,他和她的发展又会是怎样的?

    也许,他不会有那一段婚姻。

    也许他会陪着她一点点绽放青春,她和阿政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亲密的过去……

    然而这些,都只是如果。

    人生不可能重来,错过了的年华,便是永远的遗憾。

    他心里默默想着,伸手轻轻抚上了她的脸孔,她一怔,捉住了他捣乱的手:

    “到底怎么了?”

    “我忘了一些很重要的人和事,那些人和事的缺失,令我迷失了好些年。芳华,我们不提苏苏了好吗?”

    秦九洲将她搂了过去。

    也许曾经,他是爱过别人,但如今,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爱的是谁?

    就是这个小女孩,收走了他所有的魂魄。

    芳华没有推开他,想来苏苏与他是永远的隐痛,所以他说不下去了。

    有过甜蜜,有过美好之后,再去面临永远的失去,那份从肉里挖掉骨头的疼痛,是谁都不想去回忆的……

    “那就别说了。”她轻轻环住了他,在他厚实的背部,轻轻的拍着:“我不该问,不该挖你旧伤的。只是心里藏着太多困惑……

    一个人的生命当中,真得可以出现好几段爱情吗?如果你深爱过苏苏,为什么现在又会喜欢我?

    “为什么不能?”

    他吻着她的发顶,竟像能读心一般,回答着她心里的迷惑:

    “人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

    “爱情也并不像小说电视里所表现的那样,情人之间就一定会有心灵感应,那只是一种艺术上的表现手法,可让观者产生那样一种错觉,他们果然是天生的一对,连对方出事都能感觉得到。

    “可事实上,人是独立的载体,所谓的心灵感应,只是一种超自然的说法。

    “现状是:人在一定的环境当中,遇上一个性格契合的人,在一定事件的催化下,它就能发酵成爱情。”

    他抬起了她秀致的下巴,细细的看着:

    “喜欢过别人又怎样,当那种感情被时间磨淡,当再次遇上理想的对象,另一份喜欢就会破土而出,替代曾经的一切。

    “所以,感情需要彼此的呵护,经营不善,就会被人趁虚而入。

    “所谓天长地久的爱情,那得用两颗真心用心的浇灌。如果不用心,走失了心,它会枯萎,会死去,然后,时机契合的话,它又会重新荫芽绽放。

    “芳华,我的第一段感情已经陪着第一段婚姻的逝去而不复存在。

    “直到这一次,我重新遇上你,爱情又回来了……

    “芳华,我真的很喜欢你,很爱你,这辈子,我们再也不分开,你说可好?

    “余生,我要守着你,看你为我生儿育女;我要陪着你,看你青丝染成白霜;我要挽着你,走到人生的尽头,直到我闭眼再也看不到你。”

    女人都爱听甜言蜜语。

    芳华觉得,秦九洲真的很会说情话,眼神又那么真挚,那么温柔,她看着看着,就把自己迷失了,嘴里情不自禁就吐出了一个字:

    “好……”

    灯光是迷人的,他的笑容也是迷人的,眩眼的。

    下一刻,他凑了过来,含住了她的唇。

    她的心,砰砰砰狂跳着,感觉自己要被那柔柔的目光给溺毙了,而忘了她曾爱过韩启政,忘了他给过苏筝婚姻,忘了他们之间的贫富差距,第一次坚信,如此和他岁月静好在余生,也挺好。

    *

    来到法国之后,芳华觉得生活的节奏一下子就放慢了,不用每天紧张兮兮的盯着上班时间算着点的赶趟儿了。

    清晨可以睡得自然醒,在阳光的眷顾中,在男人的凝望中醒来,有时是被吻醒的。

    早餐也不用自己打理,各种法式美味,宠爱着她的味蕾,各种好吃的,厨房里的师傅在变着戏法的讨好她,总让她有惊喜。

    上午,可以去田间采一束沾着露珠的鲜花,和婆婆妈学一学插花。

    这位老太太总夸她说:心灵手巧,什么都一学就会,有点不得了。

    中午,她会去厨房向厨师学一学当地的特色餐点,而后在婆婆妈面前现一下宝。

    下午,或睡个懒觉,或由秦九洲带着出去兜风转一转,看一看附近的美丽名胜。

    晚餐,他多半会带着她出去寻找具有特色的餐厅,共享二人世界——有一个晚上,还睡在了外头。

    浪漫的夜晚,他们或共舞于美丽的月下,或共奏于琴室,或共阅于卧房,或相拥在床上,谈天说地,会聊到很晚才睡下。

    秦九洲学识渊博,所幸,她读的书也多,他们很能聊到一起去。

    只是,她毕竟比他小那么九岁,很多书还没能拜读过,所以,当他口若悬河时,她会很佩服,并且会将他说过的书名暗暗记下,他日,她也想去拜读由他嘴里描绘出来的神奇世界。

    几日相处下来,对于秦九洲,她有了几分认知。

    他看着很清冷,其实只是因为他没遇上他愿意倾心相待的人……

    虽出生富贵,但他不爱炫耀,更不爱显摆……

    他爱看书,爱弹钢琴,爱走在林荫道上用相机记下美丽的瞬间……

    是的,放下工作的他,是个隐士,清高之极……

    他的嘴有点挑剔,但他也爱亲自动手制作,对于愿意努力生活的人,他会以欣赏的目光,给予鼓励,寄其厚望……

    他说,生活有时会很残酷,但是,努力尝试,奋斗到底,就会给人新的生活希望。

    所以,他最欣赏那种具有强烈奋斗精神的人。

    之前她觉得他又孤傲,又清高,又神秘,渐渐地,这种想法就不存在了……

    那么,他孤傲吗?

    好像有点。

    智商那么高,在他看着很容易的事,放到别人手上,就会变得复杂难搞,所以,他自有那种本钱去骄傲,但他不会小瞧任何人,会给予尊重。而为人处世上,既彬彬有礼,又会刻意保持距离。

    他清高吗?

    好像有点。

    世界很大,人又那么多,想找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却是那么的困难。

    如果没办法彼此认可,就不要去将就,浮华的生活,总有那么多的理由,可令人深陷堕落,而他只想保持自己的本真,不愿意被世俗同流合污。

    他神秘吗?

    好像也有点。

    因为没有人懂他,所以只能藏起了情绪,最终在别人眼里成为了高深和莫测。

    其实,他挺简单,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共读几本书,共走一段路,共弹一首曲,共品一杯酒,共赏一轮月,共枕一个梦,她懂他,他也懂她,平平凡凡过日子……

    几日相处下来,她竟有点了解他,并且,好像还有点喜欢上他,因为她竟渐渐贪恋上他的吻了。

    是的,来到法国之后,他变得越来越爱吻她,各种花式的吻,让她应接不暇:轻吻,舔吻,咬吻,吸吻,推动吻,吸舌吻,滑动吻,嚼食之吻,律动之吻,热情之吻,甘泉之吻……

    他总能把她把气氛调节好,把她吻得忘乎所以,心理上的排斥感,越来越小,对他的亲近,她好似越来越着迷。

    那天,他吻她吻出了火,差点她就失了阵地,亏得一阵手机铃声响志,把她失去的理智给拉了回来。

    却是爸爸打来的,问他们什么时候回去,又问他们家长见面的日子订下没有。

    她听电话,秦九洲黏着她,按了免提,一起回话。

    等打完电话,他想继续,她逃了,逃进了浴室。

    他抚额低低抱怨说:“以后进房间,我得把手机通通关机。你的我的都关。省得被打扰。”

    她脸红,大白天的缠绵在房间,他们是不是也太黏乎了?

    对着镜子,她看到自己脸红若朝霞,心里隐隐觉得,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把她变成他名副其实的太太——这个男人诱~惑人的本事,真的是太强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