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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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华问了句:“什么情况?”脚步却不停,直接往酒楼内走去。马亮要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的速度,一边跑一边说着:“早上一开门就来了一帮人,每人占了一张桌子,只点一瓶啤酒和一盘炒土豆丝……”

    小伙子话还没有说完,阿华已经全明白了,因为那副场景已经清清楚楚地展示在他的面前:在酒楼的一层大厅内,每一张餐桌前都坐了一个年轻壮硕的男子,他们全都剃着锃亮的光头,正就着一盘土豆丝慢条斯理地喝着啤酒。

    “华哥,你看他们这副架势,还有哪个客人敢进来?”马亮指着那些男子继续说道。且不说那一颗颗光头就让人看着发毛,不少男子还故意卷起袖管,露出胳膊上乌七八糟的刺青,一看就不是什么正路人色。而他们吃东西的速度则慢得惊人,每次只夹起一根土豆丝,照这速度,这盘菜直到晚上打烊也未必能吃完。

    “谁是领头的?”阿华一边压低声音问道,一边凝起目光在这些人身上一一扫过。光头男子们也注意到了阿华,不过他们一言不发,只装作没看见似的。

    马亮摇摇头,表示看不出来。

    阿华略沉思了片刻,又低声吩咐马亮:“到后厨招呼一下,每桌给加一个菜,多找些服务员同时端上来,大声报我的名字,就说是我送的。”

    马亮虽然想不明白此举的用意,但还是很干脆地应了声:“好勒。”不过刚刚迈出去一步,他又折回来问道:“加什么菜?”

    “土豆丝!”阿华不假思索,“他们不就爱吃这个吗?”

    马亮一溜小跑扎入了后厨,阿华则踱到了大厅前台,把身体半搭在台板上看着那些男子。众男子毫不在意,你看你的,他们是该吃吃,该喝喝,只是速度慢得像蜗牛,食口小得像蚂蚁。

    过了大约有十分钟,马亮从后厨出来,凑到阿华身边道:“土豆丝都准备好了。”

    阿华点点头:“上菜吧。”

    马亮便扯起嗓门,像扩音喇叭似的:“上菜!”

    随着这声呼喊,一溜服务员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后厨鱼贯而出,每人手里都端着一盘土豆丝。到了前厅之后,她们各自找好目标将那土豆丝送到了光头男子们桌前。同时大声报出了菜名:“素炒土豆丝,华哥送的,请慢用!”

    这队伍足有大几十号人,前面尚是年轻的女服务员,后面连膀大腰圆的厨子也上场了,想是端菜的人不够,又得满足阿华“同时上菜”的要求,所以只好拉鸭子上架了。

    这一番上菜气势恢弘,报菜名之声此起彼伏,短短十几秒钟之内,每个光头男子的面前统统又多出了一盘素炒土豆丝。

    这个变故显然出乎光头男子们的意料,很多人脸上都现出茫然的神色,一时不知该如何应付。他们便下意识地转过脸去,目光齐聚向大厅东南方向四十八号桌上坐着的那名男子。

    那男子也是二十来岁的年纪,右臂上纹了一株青松。唯有他目光不乱,点头向服务员道了声谢,然后拿起筷子,从新上的土豆丝中夹起一根送入了口中。

    其他男子见状便稳住了心神,又像先前一样自斟自饮,只是他们现在夹菜的时候又多了一个选择--虽然菜品同样还是土豆丝。

    阿华露出丝难以察觉的冷笑。他一转身从前台酒架上取下一瓶白酒,同时告诉马亮:“给我拿两个杯子来。”然后他便提着那瓶酒向着四十八号餐桌走去。

    右臂纹青松的男子抬头瞥了阿华一眼,他看出对方正冲着自己而来,但他仍然不动声色,只是一根一根地夹着土豆丝。

    阿华在那男子对面坐下,马亮紧跟着跑过来,把两只酒杯放在了餐桌上。

    “这位兄弟怎么称呼?”阿华看着那男子问道。

    男子终于放下手中的筷子,他毫不示弱地回视着阿华,片刻后才开口道:“贱命一条,没什么称呼,兄弟们都叫我老五。”

    阿华点点头,他打开那瓶白酒斟了满满两杯,自己端了一杯,把另一杯推到了老五面前:“啤酒对兄弟来说太淡了吧?我这店里别的不敢说,好酒有的是。来,我请你喝一杯。”

    老五“嘿嘿”一笑:“我可是要天天来的,你请得起吗?”

    “别人能请你喝多少天啤酒,我就能请你喝多少天白酒。”阿华把酒杯往前更推进了一步,话语中透出诱惑的意味,“兄弟,哪种酒好喝,选择一下吧。”

    老五却变了脸色:“好不好喝是一回事,我愿不愿意喝又是一回事。华哥既然在旺海酒楼拒绝了高老板的狗肉,为何还要拿这样无聊的选择来危难兄弟?难道我老五就长着一副见利忘义的面孔吗?”

    听到对方的这番言辞,阿华神色一凛,目光中倒添了几分敬重的意味。沉吟片刻后,他端起自己身前那杯酒说道:“是兄弟我冒昧了,这杯酒我自罚。”言罢便一饮而尽。

    老五的神色也缓和了一些,他回了句:“华哥言重了。”然后自己也喝了一杯,不过喝的仍是先前的啤酒。

    既然谈不拢,阿华就不再多说什么,他拿起带过来的那瓶酒,离席而去。马亮紧跟着他,一路又回到了前台。

    “亮子,打电话给豹头吧,让他把兄弟们都召集起来。”阿华把酒放回酒架,淡淡地说道。

    马亮一听豹头的名字,两眼立刻发出了兴奋的光芒,他压低声音问道:“华哥,要开打吗?”

    阿华点点头:“打,必须要打了!”

    “就是得打!”马亮跃跃欲试,“这帮孙子,装逼也不选个地方。一会让他们把吃下去的土豆丝一根根全给我吐出来。”

    阿华却转头用目光蛰了马亮一眼:“你想什么呢?人家正常吃饭,你打什么打?而且这是咱们自己的饭店,打了以后生意还能做吗?告诉豹头,让他把兄弟们都拉到皇宫夜总会,我在那里等着他们!”

    “哦……”马亮也意识到自己的想法过于鲁莽,怯怯地瘪了瘪嘴。然后他便掏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往后厨方向走去。当呼叫被接通的时候,他回头远远地瞪了老五一眼,心中暗暗骂道:“孙子,你等着吧,早晚有你拉稀的那天!”

    皇宫夜总会位于市中心的花园广场。此地据说在几百年前曾是某位皇帝南巡时的行宫所在。五年前市里开发了这块土地,搞成一个大型的花园式休闲娱乐广场。邓骅便买下了广场边最为上风上水的黄金地段,建起这座夜总会,命名为“皇宫”。

    这家夜总会同样是挂名在邓骅妻子的旗下。看来即便在邓骅最为辉煌的时刻,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一身所处的危局。所以他在龙宇集团之外专门置办了三处实业留给妻儿,以备日后的不时之需。

    这三处实业正是凯旋门大酒店、梦乡楼以及皇宫夜总会。

    邓骅当然不会让妻子真的去管理这三处实业,他把自己这些最保险的家底交给了一个最保险的人来看管,这个人正是阿华。

    阿华对邓氏家族的忠心早已经历过十多年的风雨磨证,而且他还拥有完全能媲美于那颗忠心的胆识和才智。所以他在召集人马的时候,直接把地点定在了皇宫夜总会。

    从昨天下午开始,接连不断的风雨暴潮一波又一波地吞噬着邓骅十多年来苦心打造的基业。这显然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敌人的攻势跨越了黑白两道,从每一个可能的角度侵袭而来。他们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把曾经属于邓骅的势力一举击得粉碎,然后从省城这个舞台上抹个干干净净。

    看到梦乡楼里的那些光头男子之后,阿华就意识到凯旋门大酒店里发生的贩毒案绝不是什么巧合;更重要的是,阿华还知道皇宫夜总会也绝不会在这场风暴中独善其身。所以他很快下了决断:就把迎击敌人的战场选择在皇宫夜总会。现在离夜总会开门还有好几个小时,他手下的兄弟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

    离开梦乡楼之后,阿华直接打车赶往了皇宫夜总会。在路上他已经电话通知了夜总会的经理严厉,让他召集场子里所有的当班人员开会。

    像严厉、马亮这样的经理以前也都是跟着阿华打拼过的兄弟,做起事情来毫不含糊。当阿华来到皇宫夜总会的时候,严厉已经集合好场子里所有的服务生和保安。一大群人在一楼大厅黑压压地站成一片,虽拥挤但却秩序井然,鸦雀无声。严厉则站在这群人的最前头,他今年三十来岁,看起来比马亮要沉稳许多。

    “给华哥问好!”看到阿华进来,严厉扯起嗓子招呼了一句。他年纪虽然比阿华大,但因为地位上的差别,还是习惯以“华哥”称呼对方。

    大厅内两三百号人便齐齐地大吼一声:“华哥好!”气势倒也惊人。

    阿华顾不上搭理这些人,他冲着严厉招招手,脚步丝毫不停。后者会意,一路紧跟着阿华来到了经理办公室。

    阿华让严厉关好门,然后正色问道:“这两天有没有什么不正常的情况?”

    “没有啊。”严厉下意识地答了一句,看到阿华神色郑重,又反问道,“华哥,咋了?”

    阿华回答得很简略:“有人要来这里搞事。”

    “谁的人?”

    “南城的高德森。”

    “让他来。”严厉有些不在乎似的,“我们还怕他了?”

    “这次不是小事。”阿华把嗓子压得阴森森的,“对方是想要吃掉我们。”

    严厉的眼角抽动了一下,脸色也沉了下来。经营夜总会这样的场所,平日里小打小闹多得很,严厉早就习以为常。这个帮那个派也好,打来打去也就是这点事,最后多半是双方大哥出面谈判,势力弱的赔点钱,息事宁人。所以他一开始听说高德森的人要来也并不在意。可现在阿华说得明白,对方这次可是要玩大的,牵涉到两股势力间的火拼。严厉在十年前曾经参与过这样的火拼,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双方都会有死伤,也免不了有人坐牢挨枪子,而失败一方的势力则会被彻底清除,弟兄们的境遇从此落魄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