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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 战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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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小时很快过去,千人军队行进至灌木林,队伍停止行军,原地待命。

    然后,命令如过江之鲫,从岑牧口中传递出来,被兵团各级士官传递下去,很快,整支团队以精确而高效的态势向前展开,阵线平展开来,各个队长带着足够详细的指令,率领自己的小队,开始依据身边的环境布置防线。

    绝大部分人被分配不同的任务,各司其职,将整块区域监控起来,并保持随时准备反击的战斗状态。

    有的小队被派遣至海边,负责监控索戈海峡的状况;有的小队作为先锋军,负责监控密林的状态;还有的小队则负责控制火炮车……

    很快,一个有层次感的防线被布置出来,以专业目光来看,这条防线的布置很有讲究。

    这个指挥效率让弗兰克林大开眼界,他戎马一生,参加过无数次大规模的团战,但是能把队伍指挥到这个程度的将领极为罕见,这些人大多有着几十年的战争经历,经验丰富,运营自己的团队数十载,在团队中拥有极高的声望,并在荒原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可是,岑牧还是第一次指挥这个团队,难道兵团和将领之间不需要磨合吗?他们靠什么形成这种高效率的默契?

    弗兰克林并不知道这支队伍的创建过程,整个团队的编制是从联邦继承过来的,除此之外,岑牧还带来了军团的一套老式的传令方法和训练方法,这套传令方法包括声音、手势和肢体动作,它在联邦早已被淘汰,而被全套团队电子化设备所替代,但是,它是从旧时代继承下来的精髓,对于荒野来说,十分实用。

    在建立军队之初,岑牧整理出一整套的体系,交给刑天二团的人中层军官在实践中运用,然后,云戚用这套方法实践了一两个月,强迫军官和士兵学习这套沟通方法,初见成效,故而才成就了岑牧今天的指挥效果。

    感觉阵线已差不多布置完毕,岑牧从车上走下来,他一身装备格外奇特。

    胸背和臀部被淡金色的钢甲保护起来,露出两条穿着皮裤的大腿,头部和颈部戴上头盔和肩甲造型别致,肆意张扬,露出两条**裸的手臂,而左臂又带了一副金色手甲。

    看这套黄金战衣,每个部件都很精致完美,可缺了这么多其他部位,就感觉非常滑稽,参差不齐,而这并非岑牧所情愿,他原本的剧本里,没有使用天国武装,他拗不过凯瑟琳的要求,只能勉为其难。

    难看就难看吧!反正看不到脸,岑牧如此安慰自己。黄金战衣一定程度会影响他的速度,影响也不会特别大,至少腿部动作灵活自如。

    云戚喊住他,问道:“你不带枪吗?”

    “枪对蒙斯克没用。”岑牧向凯瑟琳了解过当晚的情况,知道她射出的那一枪穿甲弹在蒙斯克身上造成什么样的效果。

    “那你决定用拳头对付他吗?难道拳头比枪还要有效?”

    岑牧解释道:“子弹发出去,靠的是火药提供的动力;而拳头砸过去,靠的是我的能力,这就是它们的本质区别。”

    云戚点头表示理解,他抬手示意手中一把精致的唐刀,问道:“要不要用这个?很锋利的,兴许比拳头好使。”

    这把唐刀是铁罡密室中的藏品,是珍品,云戚平日拿它当指挥刀用,这会儿,兴许可以派上用场。看到这把刀,岑牧不禁无比想起他那把巨大的光刀,要是有它在,这一战稳妥了,可惜它遗失了,不知道丢在哪里。

    岑牧想了想,说道:“好,一把不够,还有吗?”

    潘进走过来,说道:“老大,用我的!我看这刀漂亮,上次找云戚要了一把。”

    岑牧转头一看,是一把长过五尺的野太刀,这家伙果然骚包,要的刀也是又弯又长的那种,太刀和唐刀,倒是不错的搭配。

    云戚右手拿出一面圆盾,问道:“钢盾要不要?”

    岑牧单手接过唐刀和太刀,抬起左手,秀秀他的手甲,笑道:“不用了,我有。”

    云戚则一脸疑惑,弄不明白岑牧的“我有”是个什么意思,用钢铁手套格挡么?毕竟面积太小了,不一定好使啊!他疑惑的同时,岑牧朝两人点头致意,然后把双刀插入背部预留的武器插槽中,朝战场深处走去。

    在士兵们惊异的目光中,岑牧一路穿过防线,来到队伍最前方,那边被标注为危险区域的地方。

    岑牧走到密林前,停下来,扯开嗓子,吼道:“蒙斯克!从乌龟壳里出来吧!让我们用一场生死对决,来决定今天这场战争的胜负!来吧!出来受死!!”

    难以想象,一个并不壮硕的躯体能迸发出如此惊人的能量,巨大的声浪传入密林中,震得簇簇树叶沙沙作响,如掀起一阵轻风。

    声浪过后,密林恢复平静,平静得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在防线上保持警戒的士兵面面相觑,对手会抛弃地理优势,出城应战吗?!应该不会有这么傻的人吧?!

    然而,没多久,士兵们的猜测被打破了,对手做出了回应,还是最正面最刚硬的回应。

    密林后方传来隆隆的响声,汹涌的气浪吹得树叶往这方倾斜,不时有树枝被劲风折断,一架墨绿的大型直升机飞出来,悬浮在密林上方几十米高处,直升机垂下一条粗大的钢索,钢索因拉着重物,而垂得笔直。

    很快,直升机吊起的重物呈现在众人视野中,乍一看,是一头巨大的钢铁疙瘩,像是一台造型别致的坦克。

    直升机飞近了,人们才发现它并不是架坦克,也不是死物,而是一台庞大的机器人,它足足有三米多高,装甲厚实,十分结实,它拥有粗壮的机械手臂,并配备了长长的加特林机枪和火炮。

    此时,它并不是被动吊在钢索下面,而是机器人主动伸出钢铁手臂和钢铁腿甲夹住钢索,挂在直升机下方。

    当直升机掠过密林上空,手臂一松,小山一样的机器人从三四十米的高空掉落下来,势如雷霆,从天而降……

    轰隆!

    机器人压平一丛灌木,砸出一个深坑,灌木底下的沙砾被挤压出来,四下溅射,荡起一圈沙浪,液压减震器不堪负荷,发出钢铁扭曲的声音。

    然后,机器人从坑里站起来,人们才发现,它是一头由人驾驶的机器,机器人胸腹处有透明的钢化玻璃,而在钢化玻璃后,正是蒙斯克似笑非笑的脸庞。

    透过机器的扩音效果,蒙斯克的声音传遍整个战场。

    “一两天的功夫,看来你恢复的不错!”

    “嗯!一点小伤,不碍事!”

    蒙斯克笑道:“揭了伤疤忘了痛,是吗?忘了上次是怎么逃走的?”

    “上次你用守城利器伤我一次,我没做好准备,以后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你倒是会往自己脸上贴金!”蒙斯克冷笑一声,机器人抬起机械手臂指着他的鼻子,肃声道:“跪下,向我诚服,我就宽恕你杀死考文垂的过错!然后表述你的忠心,直到我满意,我让你取代考文垂,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岑牧摇头道:“不用这么麻烦,干掉你,我一样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蒙斯克狞笑道:“那你就试试!”

    而在场外,作为机械领域的专家,弗兰克林忧心忡忡地看着场内。

    人形自走机器人,这曾经是他在蓝港一个分基地参与研制的技术,当年蓝港的科学家因为人体传感技术的缺憾而止步不前,现在看来萨伦之角似乎走在蓝港前列,他们已经制作出可在战场上使用的成品,从刚才高空坠落的表现,可以看出机器所携带的液压减震技术和材料技术达到了一个理想的程度,他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而在岑牧眼中,这不就是翻版的天擎类机甲嘛?!

    只不过动力装置要简陋一点,而且关键的散热管道和传感线路直接裸露在外面,非常难看,在岑牧眼里,这台机器浑身上下布满了缺点,简直比天擎的原型机还要简陋,偏偏蒙斯克还似乎还得意洋洋的样子,真是人不知自丑,马不知脸长!

    岑牧拔出双刀,一正握,一反握,随意挥洒,劈出道道刀光,岑牧伏低身体,进入临战状态。

    没有号令,也没有事先预警,两人之间的大战在一瞬间轰然爆发。

    机器人左臂是加特林机枪和一系列枪炮的组合体,八管机枪飞速旋转,喷射出的子弹连成一条直线朝岑牧身上鞭笞而来……

    一旁观战的士兵立刻卧倒在地,被流弹击伤是最不划算的事情,蒙斯克可不会顾忌子弹的落点。

    岑牧在机枪咆哮开始之前,兀然加速,整个人化作一溜淡金色的光影,快得在视觉中留下一抹残影,残影绘制出一条鲜明的运动轨迹。

    扭曲摇摆的子弹链如狂蛇乱舞,企图困住这团金光,而金光动如脱兔,狡如灵狐,其运动根本没有规律可言,它围绕着机器人身边左右腾挪,并不断找机会靠近。

    叮叮当当,一阵脆响,越近的距离,狂蛇的扑咬越难闪避,实在避开不时,狂舞的蛇身在一阵凌厉刀光下,被切得四分五裂,往四面八方迸射的全是被刀锋震开的子弹。

    双方士兵不分敌我,看得目瞪口呆

    用双刀去格挡机枪子弹?!这还是人能做到的事情吗?!谁的反应速度能快到这个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