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安拉的花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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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史蒂夫·乔布斯介入了,他的投机取巧与说服能力已经初露端倪。他认为沃兹不需要再给惠普打工,他俩应该成立一家属于他们自己的公司。史蒂夫知道沃兹才华横溢,他设计出来的电脑一定价廉物美、容易操作,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每位成员可能都想要一台。1975年下半年到1976年上半年,沃兹还在不断完善他的设计,史蒂夫则在考虑如何才能筹集资金买到需要的零部件,做出一台原型产品。每隔几周,他们都会把最新的成果带到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聚会上,向这群要求苛刻的观众展示一到两个新功能。史蒂夫说服沃兹把俱乐部的成员变成他们的潜在客户,向他们兜售原理图,甚至可以卖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拿到原理图或电路板后,俱乐部的成员可以去买自己所需要的芯片和其他零部件,组装成自己想要的微机。他们找了一位共同的朋友,请他帮忙绘制电路板,为了筹到绘制电路板所需的经费,史蒂夫卖掉了视若珍宝的大众面包车,沃兹则卖掉了HP-65可编程计算器。那位朋友帮他们设计并制作了几十块电路板,总共花了1000美元。不过,史蒂夫和沃兹很快就收回了成本,他们将电路板以每块50美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俱乐部的其他成员,每块净赚30美元。
这可能算不上什么大买卖,但对于这两位深信微机能改变世界的年轻人来说,这笔买卖意义非凡。“我们认为微机会对美国的家家户户都产生影响,”沃兹多年后回忆道,“不过,我们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其实是错的,我们认为每个人都是技术达人,都会自己编程、自己解决问题。”史蒂夫决定把新公司命名为Apple(苹果),关于这个名字的起源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但无论如何,这的确是个好名字。李·克劳(Lee Clow)是史蒂夫的长期广告营销合作伙伴,多年后他告诉我:“我觉得史蒂夫的直觉是要带给普通人他们闻所未闻的技术,而且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这种技术,从而彻底改变他们的生活。这种技术应该是友好、平易近人、讨人喜欢的。史蒂夫在给公司起名字的时候借鉴了索尼公司的做法,索尼公司原名是东京通信工业株式会社(Tokyo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联合创始人盛田昭夫(Akio Morita)认为,公司名字应该变得更平易近人一点。”
苹果这个名字预示着史蒂夫将要带给公司的是无限的创意和可能性。苹果能让人产生很多的联想:伊甸园里,夏娃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完成了人性的启蒙;约翰尼·阿普尔西德(Johnny Appleseed),第一位在美国大规模播种苹果树、带来大丰收的传奇人物;披头士的唱片公司也叫苹果,为此两家公司之间漫长的诉讼打了好多年;苹果掉在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的头上,碰撞出伟大的思想火花;美国常被比喻为苹果派;充满传奇色彩的神射手威廉·泰尔(William Tell)一箭射中放在儿子头上的苹果,救了自己和儿子一命;苹果还意味着健康与多产,当然也代表了自然界。极客们绝对想不到用苹果这个词,他们想出来的都是类似于华硕(Asus)、康柏(Compaq)、控制数据、通用数据、DEC、IBM、斯佩里·兰德(Sperry Rand)、德州仪器和威普罗(Wipro)这样并不朗朗上口的名字。苹果这个名字也预示着企业的目标是将人文与创意融入科学与工程中,最终公司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正如克劳所说,把公司命名为苹果是一个伟大的决定,史蒂夫从内心深处相信自己的直觉,并根据直觉起了这个名字。相信直觉是优秀的企业家必备的个性特点,对于想要创造出人们闻所未闻的产品并以此谋生的人来说,直觉是不可或缺的。
当然,史蒂夫的直觉也有出错的时候,苹果公司第一个商标的设计就是一个错误。第一个商标是一幅复杂的钢笔画,画的是坐在苹果树下的牛顿。学书法的学生也许会喜欢如此精致的线描,但对于一家野心勃勃的公司来说,这个商标过于晦涩难懂。这个商标是罗纳德·韦恩(Ronald Wayne)设计的,韦恩以前也是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后来被史蒂夫挖到了苹果。韦恩就像一位充满智慧的斡旋人,史蒂夫和沃兹一有不和,他就会从中调停。三人签了一份合伙协议,史蒂夫和沃兹各拥有45%的股权,剩下的10%归韦恩。不过,很快韦恩就后悔了,觉得自己没准备好冒这个险。1976年6月,他以800美元的价格将10%的股权卖回给史蒂夫和沃兹,一年以后,苹果公司启用了新的商标。就如同披头士乐队被解雇的鼓手彼德·贝斯特(Pete Best)一样,韦恩错过了本该属于他的辉煌。
1976年的愚人节,苹果合伙公司正式在加州注册成立,公司成立不久后,史蒂夫和沃兹又去了一次家酿计算机俱乐部,展示他们组装完成的新电脑。沃兹成功地解决了所有问题,在一块长15.5英寸、宽9英寸的电路板上,他安装了一个微处理器、几块动态随机存储芯片、一个中央处理器和一个电源,只要把电路板连接到键盘和监控屏上,就可以完成几件颠覆性的事:在家用自己的机器编写电脑程序,不用远程连接到主机上;可以通过键盘键入指令,指令马上会出现在黑白的电视屏幕上,便于修改。这两点对于微机来说,都是全新的功能,完全颠覆了以前的微机设计。沃兹还为摩托罗拉6800微处理器编写了BASIC(培基)语言,作为Apple I的大脑核心,BASIC是电脑业余爱好者使用的最简单却也最重要的编程语言。虽然沃兹对这台电脑并不完全满意,但他做出的产品的确是第一台严格意义上的“个人电脑”。史蒂夫已经意识到这一成就的伟大之处,当时的电脑产业与“个人”两个字完全不沾边,“个人电脑”无疑能在行业中激起千层浪。因此每当有人问他和沃兹准备做什么样的产品时,他都会回答“个人电脑”。
这时候,史蒂夫·乔布斯介入了,他的投机取巧与说服能力已经初露端倪。他认为沃兹不需要再给惠普打工,他俩应该成立一家属于他们自己的公司。史蒂夫知道沃兹才华横溢,他设计出来的电脑一定价廉物美、容易操作,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每位成员可能都想要一台。1975年下半年到1976年上半年,沃兹还在不断完善他的设计,史蒂夫则在考虑如何才能筹集资金买到需要的零部件,做出一台原型产品。每隔几周,他们都会把最新的成果带到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聚会上,向这群要求苛刻的观众展示一到两个新功能。史蒂夫说服沃兹把俱乐部的成员变成他们的潜在客户,向他们兜售原理图,甚至可以卖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拿到原理图或电路板后,俱乐部的成员可以去买自己所需要的芯片和其他零部件,组装成自己想要的微机。他们找了一位共同的朋友,请他帮忙绘制电路板,为了筹到绘制电路板所需的经费,史蒂夫卖掉了视若珍宝的大众面包车,沃兹则卖掉了HP-65可编程计算器。那位朋友帮他们设计并制作了几十块电路板,总共花了1000美元。不过,史蒂夫和沃兹很快就收回了成本,他们将电路板以每块50美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俱乐部的其他成员,每块净赚30美元。
这可能算不上什么大买卖,但对于这两位深信微机能改变世界的年轻人来说,这笔买卖意义非凡。“我们认为微机会对美国的家家户户都产生影响,”沃兹多年后回忆道,“不过,我们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其实是错的,我们认为每个人都是技术达人,都会自己编程、自己解决问题。”史蒂夫决定把新公司命名为Apple(苹果),关于这个名字的起源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但无论如何,这的确是个好名字。李·克劳(Lee Clow)是史蒂夫的长期广告营销合作伙伴,多年后他告诉我:“我觉得史蒂夫的直觉是要带给普通人他们闻所未闻的技术,而且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这种技术,从而彻底改变他们的生活。这种技术应该是友好、平易近人、讨人喜欢的。史蒂夫在给公司起名字的时候借鉴了索尼公司的做法,索尼公司原名是东京通信工业株式会社(Tokyo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联合创始人盛田昭夫(Akio Morita)认为,公司名字应该变得更平易近人一点。”
苹果这个名字预示着史蒂夫将要带给公司的是无限的创意和可能性。苹果能让人产生很多的联想:伊甸园里,夏娃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完成了人性的启蒙;约翰尼·阿普尔西德(Johnny Appleseed),第一位在美国大规模播种苹果树、带来大丰收的传奇人物;披头士的唱片公司也叫苹果,为此两家公司之间漫长的诉讼打了好多年;苹果掉在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的头上,碰撞出伟大的思想火花;美国常被比喻为苹果派;充满传奇色彩的神射手威廉·泰尔(William Tell)一箭射中放在儿子头上的苹果,救了自己和儿子一命;苹果还意味着健康与多产,当然也代表了自然界。极客们绝对想不到用苹果这个词,他们想出来的都是类似于华硕(Asus)、康柏(Compaq)、控制数据、通用数据、DEC、IBM、斯佩里·兰德(Sperry Rand)、德州仪器和威普罗(Wipro)这样并不朗朗上口的名字。苹果这个名字也预示着企业的目标是将人文与创意融入科学与工程中,最终公司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正如克劳所说,把公司命名为苹果是一个伟大的决定,史蒂夫从内心深处相信自己的直觉,并根据直觉起了这个名字。相信直觉是优秀的企业家必备的个性特点,对于想要创造出人们闻所未闻的产品并以此谋生的人来说,直觉是不可或缺的。
当然,史蒂夫的直觉也有出错的时候,苹果公司第一个商标的设计就是一个错误。第一个商标是一幅复杂的钢笔画,画的是坐在苹果树下的牛顿。学书法的学生也许会喜欢如此精致的线描,但对于一家野心勃勃的公司来说,这个商标过于晦涩难懂。这个商标是罗纳德·韦恩(Ronald Wayne)设计的,韦恩以前也是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后来被史蒂夫挖到了苹果。韦恩就像一位充满智慧的斡旋人,史蒂夫和沃兹一有不和,他就会从中调停。三人签了一份合伙协议,史蒂夫和沃兹各拥有45%的股权,剩下的10%归韦恩。不过,很快韦恩就后悔了,觉得自己没准备好冒这个险。1976年6月,他以800美元的价格将10%的股权卖回给史蒂夫和沃兹,一年以后,苹果公司启用了新的商标。就如同披头士乐队被解雇的鼓手彼德·贝斯特(Pete Best)一样,韦恩错过了本该属于他的辉煌。
1976年的愚人节,苹果合伙公司正式在加州注册成立,公司成立不久后,史蒂夫和沃兹又去了一次家酿计算机俱乐部,展示他们组装完成的新电脑。沃兹成功地解决了所有问题,在一块长15.5英寸、宽9英寸的电路板上,他安装了一个微处理器、几块动态随机存储芯片、一个中央处理器和一个电源,只要把电路板连接到键盘和监控屏上,就可以完成几件颠覆性的事:在家用自己的机器编写电脑程序,不用远程连接到主机上;可以通过键盘键入指令,指令马上会出现在黑白的电视屏幕上,便于修改。这两点对于微机来说,都是全新的功能,完全颠覆了以前的微机设计。沃兹还为摩托罗拉6800微处理器编写了BASIC(培基)语言,作为Apple I的大脑核心,BASIC是电脑业余爱好者使用的最简单却也最重要的编程语言。虽然沃兹对这台电脑并不完全满意,但他做出的产品的确是第一台严格意义上的“个人电脑”。史蒂夫已经意识到这一成就的伟大之处,当时的电脑产业与“个人”两个字完全不沾边,“个人电脑”无疑能在行业中激起千层浪。因此每当有人问他和沃兹准备做什么样的产品时,他都会回答“个人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