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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普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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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我好友多,上至庙堂,下至庙会,三教九流天南地北。

    至交多了,故事自然也多:两肋插刀、雪中送炭、范张鸡黍、杵臼尔汝……林林总总攒了一箩筐。

    故而,与好友宴饮时常借酒自诩“小人”。

    没错,小人。

    旁人睨视不解,我挥着瓶子掉书袋:君子之交淡若水,这句话出自《庄子·山木》……

    好友嗯嗯啊啊,说:知道知道。

    我说:那你丫知道后半句吗?

    后半句是:小人之交甘若醴。醴,甜酒。

    我说:咱俩感情好吧,亲密无间吧?

    他说:是啊,挺亲密的啊,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一样哦。

    我说:那咱就是小人!

    好友慨叹:古人真伤人,一棍子打死一片。朋友之间感情好,怎么就都成了小人了呢?

    他问:咱干吗非要当小人啊,为什么不能当君子呢?为什么不能是君子之交甘若醴呢?

    怎么不能,谁说不能?只要你乐意,君子之交甘如康师傅冰红茶都行。

    好友被说糊涂了,弱弱地问:那个……那到底是君子之交好呢还是小人之交好呢?

    我说:你让我想想……

    我说:有时候君子之交比较好,有时候小人之交也不赖,但更多的时候当当普通朋友也挺不错的。

    好友怒,骂我故弄玄虚,曰友尽,催我上天台。

    我自罚一杯,烈酒入喉,辣出一条纵贯线。

    情义这东西,一见如故容易,难的是来日方长的陪伴。

    阿弥陀佛么么哒。

    能当上一辈子彼此陪伴的普通朋友,已是莫大的缘分了。

    (一)

    讲个普通朋友的故事吧。

    作文如做饭,需切点儿葱丝,先爆爆锅。

    好吗?好的。

    先骂上600字当引子。

    其他圈子的朋友暂且按下不表,姑且聊聊娱乐圈的朋友吧。

    我是个对所谓的娱乐圈有点儿成见的人。虽在综艺娱乐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但称得上好友的圈中人士却寥寥无几。好吧,说实话我看不太惯很多人身上的习气。

    侯门深似海,娱乐圈深似马里亚纳海沟,沟里全是习气,深海鱼油一样,开水化不开。

    明星也好,艺人也罢,有时舞台上的光鲜亮丽、慷慨激昂并不代表私底下的知行合一。

    不是说他在屏幕里传递的是正能量,他自己顺手也就等于正能量。

    不是说长得好看的就一定是好人。

    古时候有心机的人在宫里,现在都在台里,什么样的环境体制养育什么样的英雄儿女。

    当面亲如手足,背后挖坑拆墙、下刀子、大盆倒脏水的大有人在,各种骁勇善战,各种计中计,比《甄嬛传》厉害多了。

    真相往往出人意料。

    不多说了,天涯八卦大多是真的。

    腌臜的东西见得多了,自然懒得去敷衍。

    你精,我也不傻,我既不指望靠你吃饭,又不打算抢你的鸡蛋,大家只保持个基本的工作关系就好,爷懒得放下麦克风后继续看你演戏。

    一来二去,得罪了不少高人,也结了不少梁子,有时候原因很简单:你一个小小的主持人而已,喊你喝酒K歌是给你脸,三喊两喊喊不动你,给你脸不要脸是吧。

    我×,我听不了你吹的那些牛皮、看不惯你两面三刀的做派、受不了你那些习气,干吗要去凑你的那个局?你又不是我儿子,我干吗要各种迁就你,硬给你当爸爸?

    我的原则很简单:不喜欢你就不搭理你,懒得和不喜欢的人推杯换盏假惺惺地交心。

    当然,凡事没有绝对,“贵圈”再乱也不至于洪洞县里没好人,能坐下来一起喝两杯的人还是有的。

    不多,只有几个。

    其中有一个姓董,别人习惯叫他大鹏。

    他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

    十年前的初冬我认识的大鹏,他那时供职搜狐网,也做主持人。

    他来参加我的节目,以嘉宾主持的身份站在舞台上。他捏着麦克风看着我笑,说:我听过你那首《背包客》,很好听……

    彼时,在综艺行业里还没有多少人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是流浪歌手,我的歌百分百地地下,还没被大量上传到网上,只在藏地和滇西北一带小规模传播,这个叫大鹏的网络主持人居然听过,好奇怪。

    我愣了一下,转移了话题。不熟,不想深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也曾一度是个地下音乐人,自己弹琴自己写歌。

    我那时也并不知道,他曾一度在塘沽码头上靠力气讨生活,经历过比流浪歌手更艰苦的生活。

    那次我们的话并不多,录完节目各自回家,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礼貌拘谨地告别,礼数丝毫没缺。

    我们没留电话,没加QQ,我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他,人走茶凉式的工作交集而已。职场不交友,这是不用多言的规矩,我傲娇,格外恪守。

    再度有交集是在几年后,大鹏在网络上积蓄了一些人气,被人喊作“脸盆帮帮主”。他正式入行电视主持界,接的第一档节目叫《不亦乐乎》,那档节目我主咖,他是我的搭档之一。

    那档节目是主持群的形式,主持人有四五个,大鹏在其中不起眼,他对稿子时最认真,奈何综艺节目的场上随机应变是王道,他初入行,还不太适应,经常插不上话。

    这种情况蛮危险,电视综艺节目录制是高度流水线化的,节目效果比天大,任何不加分的因素都会被剔掉,他如果不能迅速进入状态的话,几期节目后就会被换掉,而且之后也不会再被这个平台的制作方起用。

    当年的综艺节目少,每个台就那么一两档,而想上位的人却如过江之鲫前赴后继,每个主持岗位都积压着一堆一堆的简历,竞争就是这么激烈。

    没人会刻意去照顾他,是留是走只能靠自己。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二)

    大鹏没被换掉。勤能补拙,他语言反应不是长项,就着重表现自己的互动能力,什么丑都敢出,什么恶搞的项目都乐意尝试,慢慢地在舞台上站稳了脚跟。

    他还找来本子,把台上其他主持人的金句记录下来,慢慢咂摸。

    我翻过他的本子,里面也有我说过的话,一笔一画记得蛮工整。

    我说:你这么记录意义不大,场上讲究现砸现挂,语言点往往如电光石火,稍纵即逝,很多话用过一次未必能再用。

    他点头,解释说:我是想留起来,以后说不定用得上……

    他用笨办法打磨自己的专业性,慢慢地,不仅话多了起来,且屡有出人意料的表现。那个主持团几次换人,他一直都没被换掉。

    中国的综艺节目曾一度风行游戏环节,片面追求场上综艺效果,以出丑出糗博眼球。我的节目也未能免俗,记得有一个环节保留了很久,是让人用嘴从水中叼橘子。

    水盛在大鱼缸里,满满的一缸,橘子借着水的浮力一起一伏,着实难叼,往往脑袋要扎进水里逡巡半晌方能弄出一个来。

    主持团里的成员都不太愿意参与这个游戏,有的怕弄湿发型,有的怕弄花了舞台妆。镜头背后几百万观众在看着呢,舞台上很多话不能明说,众人经常推诿半天。

    推来推去,推到大鹏头上,他硬着头皮上,一个环节玩完,现场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他从脑袋湿到裤裆。我注意观察他的表情,水淋淋湿漉漉的一张脸,看不清上面的异样。导演事后鼓掌,夸他的效果处理得好,从那以后这个环节成了大鹏的责任田,固定由他负责完成。

    换句话说,他每期节目负责把自己狼狈万分地弄湿一次,出糗一次,以换来观众的开怀大笑。

    靠出糗,他立住了脚跟,一直立到那档节目停掉。节目录得频繁,那两年,大家几乎每周都见。

    我慢热,他话也不多,合作了大半年才渐渐熟悉,也渐渐发现他和其他的同行不一样的地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凡艺人出行都习惯前呼后拥,再小的“咖”都要充充场面带上个助理。

    他却不一样,经常独自一人拖着大箱子来,独自一人整理衣装,再独自离去。问他怎么自己一个人来,他说没问题我自己能行,摆那个排场干吗。

    很多情况和他类似的艺人却不一样,他们宁可按天花钱,也要雇几个临时助理,有的还要多配个御用造型师。说是助理,其实大都只是个摆设。你是有多红啊,你是天王还是天后啊?你是要防着多少富有攻击性的粉丝,需要靠一堆助理来帮你呼前呵后、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不过是来参加一档综艺节目而已,又不是奥斯卡走红毯、格莱美领奖杯。

    那么担心跌份,有必要吗?

    大鹏不花那个钱,也不怕自己跌份,这一点颇得我心,故而又多生出几分亲近。

    有一个细节印象蛮深。有一回吃工作餐,组里同事搞错了,递给他的不是两荤两素的盒饭,里面只有一菜一饭,他双手接过去,接得自自然然,吃得和和气气。

    我要帮他换,他说太浪费了,别麻烦了。

    化妆间不大,我们小声地对话,旁边还有几个嘉宾在大声说话,她们嫌盒饭太油腻,正指挥助理联系外联导演打电话叫外卖。

    我那时候收工后约大鹏喝酒吃肉,去的都是小馆子。

    不算怎么聊得来的朋友,基于工作关系的熟人而已,聊了几句工作后就没什么话题了。

    我曾想和他聊聊我的另外几种生活,聊聊音乐和美术,丽江和拉萨……但这是个倡导努力奋斗、削尖脑袋往上爬的圈子,并不兼容其他的价值观,我拿不准他的反应会是如何,于是作罢。

    大家话都不多,只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有点儿像大学同学间的小聚会,不拘束,也不用刻意说些什么场面话,淡淡的,却蛮舒服。

    一直吃到第六次饭的时候,他忽然问我:你还写歌吗?

    我说:写哦!筷子敲在桌子上打拍子,我一唱就刹不住车。他一边啃骨头一边打拍子,手里也捏着一根筷子。

    他给我讲了讲在吉林皇家建筑学院读书时组乐队的故事,我和他聊了聊自己的流浪歌手生涯。我那时才知道,录节目挣来的通告费他从不乱花,每次都会直接拿回家交给妻子,他的妻子是他的同学,和他一起北漂,一起养家。

    他随意提及这些琐事,并不展开话题,我却能揣摩出那份轻描淡写背后的艰辛。

    京城米贵,居之不易,多少强颜欢笑的背后,都是紧咬的牙关。

    他那时追求的东西还不是生活,而是生存。

    (三)

    共事了一年半时,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那场节目的舞美道具出了问题,被威亚吊起的巨大的铁架子从天而降,正好砸向他。

    万幸,老天爷开眼,铁架子中间有个小空间,正好套住他。

    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那次风波后,我请他喝酒压惊,他给我看他刚刚出生的小女儿的照片,小小的一个小人儿睡在他的手机屏幕里,闭着眼,张着小嘴。

    他说:……既然有了孩子,就要让孩子过上好日子。

    他摘了眼镜,孩子气的一张四方脸,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个已经当了爸爸的人。

    每个硬着骨头敢拼敢搏的人都有个柔软的理由,他的那个理由是这只小姑娘。

    从那次事件到今天也有好几年过去了,他的小女儿应该快上小学了吧,听说胖嘟嘟的,蛮乖。

    女儿哦,香香软软的女儿哦,真羡慕人。

    乖,长大了好好对你爸爸,他当年为了给你挣奶粉钱,差点儿被砸死在山东台1200平方米大的演播厅的舞台上。

    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告诉你妈妈。

    我见证了大鹏黎明前的一小段黑夜,然后天亮了。

    我和大鹏结束合作时,他已经在数家电视台兼职了好几份主持人的工作,那是他最拼的一段时光。

    我想,我知道他拼命努力的原因是什么。

    天道酬勤,几年后他博出了一份企盼已久的温饱体面。拍电影、拍短剧、上春晚、出书……获得了苦尽甘来的掌声。

    上亿人把他喊作“屌丝男士”。

    按照世俗的界定,他终于成功了。

    人红是非多,他却很奇怪地罕有负面消息。

    有时候遇到共同认识的圈中人士,不论习气多么重,都没有在背后说他不好,普遍的论调是:他不是一般的努力,是个会做事也会做人的人。

    每个人都是多面体,我和大鹏的交集不深,不了解他其他的几面,但仅就能涉及的那些面而言,确是无可厚非。他是个好人。

    不是因为大鹏现在红了,所以才要写他,也不是因为我和他是多么情比金坚的挚友。

    我和他的交情并没有好到两肋插刀的境地。

    从同事到熟人,当下我们是普通朋友,如果这个圈子有朋友的话。

    之所以写他,只是觉得,一个如此这般的普通朋友,得之我幸。

    这是个扯淡的世界,一个男人,在庸常的生活模式中打拼,靠吃开口饭谋衣食,上能对得起父母师长,下能对得起朋友妻儿,且基本能做到有节有度,实在已是万分难得。

    这样的人我遇见得不多,大鹏算一个。

    能和这样的人做做普通朋友,不是挺好的嘛。

    这两年和大鹏遇见的机会屈指可数,工作上早没了交集,但奇怪的是,关系却并未疏远。

    他出书了,我去买上一本,再买一本,每遇到一家书店就买一本。我出书了开发布会,他请假跑来帮忙,事毕饭都不吃,匆匆返程赶场忙通告。

    我没谢他,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句“谢谢”不用说出口。

    我有另外一个普通朋友隐居在大理,名字叫听夏。

    听夏曾说:普通朋友难当。今天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符合了他的观念,或者对他有利,他就喜欢你,觉得你好。明天你不符合他的观念了,或者做了什么影响他的事情,他就不喜欢你了,觉得你坏……世事大多如此,人们只是爱着自己的幻觉,并四处投射、破灭、又收回。

    结合听夏的话看看周遭,叹口气,世事确是如此。

    但好像和大鹏之间还未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一年中偶尔能坐下来喝杯酒时,和之前一样,话不多。

    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大家都老了一点儿了。

    我不勉励他的成功,他也不劝诫我的散淡,彼此之间都明白,大家都在认认真真地活着,都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不就足够了吗?

    废那么多话干吗?喝酒喝酒,把桌子上的菜吃光才是正事。

    普通朋友嘛,不评论不干涉不客套不矫情,已是最好的尊重。

    (四)

    我对普通朋友这四个字的理解很简单:

    我在路上走着,遇到了你,大家点头微笑,结伴一程。

    缘深缘浅,缘聚缘散,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

    你是我的普通朋友,我不奢望咱们的关系比水更淡泊,比酒更香浓。

    惜缘即可,不必攀缘。

    同路人而已。

    能不远不近地彼此陪伴着,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游牧民谣·大冰《我不想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