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钱财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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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城,这是一座巨城,文明于整个大齐。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华丰城是整个大齐最为鼎盛繁华的城市,而且也是最大的一个城市,方圆三百里之内,皆属于华丰城的范围,但是仅仅凭此还无法有这种效果,华丰城之内有一个超级大派,这个门派震慑了整个大齐。
没错,这就是凌宇的目的地,流云门。
流云门作为华丰城的超级大派,更是大齐的一流门派之一,大齐凡世有四家三宗,前不久,有人作了一首诗,将四家三宗皆囊括了进去,其中那一句“登云九万里”指的就是流云门。
其实四家三宗而今只剩下三家两宗,凌家名存实亡,即便存在,也化为其余大家的傀儡,借之管理那一片地域而已。
至于流云门,被那条突兀出现的大河隔离开来,自此划分为筱国地界,不再属于大齐的宗派了。
凌宇自那小港湾上了岸,望着这片陌生的地域,虽然开心,但是也有些苦恼,因为华丰城他只来过一两次,这座城太大,被称作巨城不无道理,听闻有方圆三百里的地域,这足够顶上某些小国了,但是确实是一座城无疑。
他曾经只是来过几次,走的不是这条水路,那是有家人带着,自己方能到达流云门,但是这条路他可不曾走过,这么大的城,要找到一派可不简单,而且他不敢太过招摇的打听,若是那般,将三家两宗的人马惹出来,难免有一些麻烦。
凌宇上了码头,码头上有十数位壮汉,在此等候着旅人上岸。
这是他们的生意,旅人至此,总会有些包袱之类,他们可以当做挑夫,赚一些外快。
之所以说赚一些外快,是因为这并不是他们的本职事物,他们来自于华丰城的一些小派,管理着相应的地域,靠收税之类的事务存活,但是最近几个月,这儿出现了一条大河,他们便来此接一些旅客,这些来往的旅客赏给他们的小费,都是进入他们自己的私囊,故此才说是一些“外快”。
华丰城巨大,横向三百里,皆与这条大河相邻,故此码头着实不少,但是凌宇想了许久,还是选择在这最后一个码头下船,这儿算是最为偏僻的地方,几乎没有什么来往的访客,因此林宇才更加放心,即便有三家两宗的眼线,分布到这儿的概率也小到可以忽略了。
凌宇走到码头的木板上,在码头上等候着的十数位壮汉皆看向他,目光如饥似渴,这让凌宇微微发愣,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但是当他们看到凌宇只身一人,而且没有带什么包袱时,他们有些泄气。
这可能是那儿来的乡下小子,来华丰城长长见识的吧,一副穷酸像,连个包袱都没有。凌宇看到众人眼中的失望,显得更加疑惑。
“各位,谁帮我找来一架马车充个脚力。”凌宇开口,他可不愿像个没头苍蝇在这么大的一座巨城之中乱撞,但是他请求之后竟然没有人理会他。
凌宇有几分不悦,皱着眉头,问道:“你们谁是头目。”
有人站出来,但是也没有太多的热情,那人长得贼眉鼠目,像极了见风使舵的角色。不过凌宇不会太在意,他只是一位过客,不会与此人打太多交道。
“这点钱拿去,帮我找一辆马车。”凌宇掏出一些散碎的金子,让眼前那头目眼睛都亮了!
竟然是金子!他不停在心中咒骂,自己有眼不识泰山,这哪是乡下进城来张见识的酸穷小子,分明是那位土绅家里的少爷,要么怎么会塑身带着这么多钱?
他看着凌宇,点头哈腰,拎着众人离开,心中已经起了歹意。
这么小的一个少年,身上又带着金子,这简直便是一头待宰的肥羊啊。
“头儿,我们真的要给那小子找马车吗,倒不如将他杀了,钱财我等平分了。”有一个壮汉赤裸着上身,胸前有一道刀疤,看起来很是狰狞,他们这些小帮小派是地头蛇,杀人放火的事情可没有少干,杀这样一个少年,他们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你知道什么,虽然偏僻,但是总归有人看到,用马车将他拉到无人的地方再杀不迟,我去街上找一辆马车,你等去城外的那片坟地埋伏,顺便将尸首埋了,天地不知。”那个头目奸笑,笑声尖锐,让人感觉毛骨悚然,这样的好事他怎会想不到,只是考虑的更加全面罢了。
众人兴奋的难以抑制,想到那少年身上的钱财,皆乖乖领命前去埋伏。
不多时,那个头目终于回来,寻找了一辆破旧的马车,在码头的街道口等着凌宇,凌宇嘿嘿一笑,这人可真有意思,找辆马车回来的这么快,出乎凌宇意料。
马车不知道是从何处寻来,没有车夫,凌宇问了一番,那头目便是车夫,他们有多想,坐了上去,尽管破旧,但是也能凑活,而且坐马车可是比自己那般用脚疯跑如意的多。
“这位小哥,你这是要去哪儿。”头目问他,声音让凌宇很不习惯,总是带着一股奸诈的味道。
“哪儿离流云门近便去哪儿吧。”凌宇没有多想,就这般说了出来,但那头目竟然一声嗤笑。凌宇疑惑:“可有什么问题么?”
“没有。”头目驾着车,片刻不停留,驶出码头,凌宇皱眉,那声嗤笑让他觉得被鄙夷了一般。
这个头目确实在鄙夷凌宇,每年来流云门想要入之的人数不胜数,像凌宇这般普通的少年一抓一大把,他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是心中着实在笑话凌宇,暗自嘀咕着:“就看你这瘦小的模样,除非流云门衰落的不成模样,否则你这样普通的少年花上几辈子功夫也入不了流云门。”:
凌宇耳目较之常人胜出许多,他自然听到了这人的自语声音,但也只是微微一笑,任他去乱想吧,总比知道自己便是来自凌家的那位少爷要强得多吧。
马车行但繁华的大街上,人群来往,很是热闹,马车行在车道上,与之并不犯冲突,凌宇看着过往的人群,感叹着,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这么多人了,这让他感觉很是舒服。
马车继续前行,偶尔拐着弯道,但是行了半个时辰之后,凌宇脸色有些难看,流云门在这座城稍微靠着中心的地方,为何这人将他拉的越来越偏僻?
“伙计,你可确定这条路走对了么。”凌宇问他,这句话有两个意思,他已经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隐约在威胁这个头目,这条死路,可是真的走对了么?
但是这个头目怎么听出这句话中的威胁,在他看来,这个小子只是一只肥羊,一个少年,又习不了什么厉害武功,再过片刻,那些手下一只手能将他掐死。他只是自顾自的赶路,赔笑着:“小哥,你有所不知,流云门换地方了。”
这样的回答让凌宇无语,他不傻,那么大的门派,千年基业,怎么可能地方说换就换?原来这头目把他当傻子了。
他想笑,但是忍了忍,在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眼前这人还要留着,往后再用。
马车行驶,越来越偏僻,最终竟然出了城,来到荒野。
其实马车行的并不是多远,只是头目要让手下先行准备,故此他围着一片地域饶了一圈,才来到城外。
凌宇装作很惊讶:“咦!流云门竟然搬到城外了。”
头目继续哄骗着,他也在憋着不笑,但是想着凌宇身上的金子,她怎么能不笑?了的身体都在颤抖。
又过了半个时辰,马车停在城外的坟场。凌宇下车,面不改色。
“真是意外,流云门灭绝了吗。”
“对,流云门灭绝了,你要入流云门,便陪流云门到地下练武吧。”那头目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身后的众位壮汉不再隐藏,都从坟地走出。
凌宇摸着下巴,饶有趣味的看着众人,他实在提不起兴趣,这些人连同内家心法都不曾修行,只是一群土鸡瓦狗。
“伙计,你可确定这条路走对了么。”凌宇盯着那个头目,嘴角带着笑意。
众人一阵聒噪,哈哈笑出声,一群只会用蛮力的壮汉,上前就要将凌宇擒拿撕碎,后方还有四五人手中拿着大刀。
“其实将我交给流云门你们就赚大了。”凌宇躲过擒拿,身手了得。众人只是小门派内的底层,轻功都不识得,只是以为这小子躲过去算是幸运。
“你以为你是谁,乡巴佬,流云门的一条狗都比你重要。”众人笑着,拿刀来砍凌宇。
凌宇待在原地不动,长刀落下,他的目光变得阴冷:“既然你出刀,便要有身死的觉悟。”
凌宇话音极低,但是夹杂着元气,清晰的传到在场的没一人耳中,而后,为首的那人长刀砍下时,手却在发抖!
眼前的少年一只手捏着刀刃,将那柄长刀定在了空中。
那一刀用的力量极大,刀速极快,但是就被凌宇那般轻松的捏在空中。
众人意识到什么,浑身发冷。
我前几章好像除了一些错,凌宇杀了一个散人吕空,不是“吕家家主”,我已经改过来了,如果有看得朋友,发现错误的话可以在评论区说出来,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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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这就是凌宇的目的地,流云门。
流云门作为华丰城的超级大派,更是大齐的一流门派之一,大齐凡世有四家三宗,前不久,有人作了一首诗,将四家三宗皆囊括了进去,其中那一句“登云九万里”指的就是流云门。
其实四家三宗而今只剩下三家两宗,凌家名存实亡,即便存在,也化为其余大家的傀儡,借之管理那一片地域而已。
至于流云门,被那条突兀出现的大河隔离开来,自此划分为筱国地界,不再属于大齐的宗派了。
凌宇自那小港湾上了岸,望着这片陌生的地域,虽然开心,但是也有些苦恼,因为华丰城他只来过一两次,这座城太大,被称作巨城不无道理,听闻有方圆三百里的地域,这足够顶上某些小国了,但是确实是一座城无疑。
他曾经只是来过几次,走的不是这条水路,那是有家人带着,自己方能到达流云门,但是这条路他可不曾走过,这么大的城,要找到一派可不简单,而且他不敢太过招摇的打听,若是那般,将三家两宗的人马惹出来,难免有一些麻烦。
凌宇上了码头,码头上有十数位壮汉,在此等候着旅人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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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城巨大,横向三百里,皆与这条大河相邻,故此码头着实不少,但是凌宇想了许久,还是选择在这最后一个码头下船,这儿算是最为偏僻的地方,几乎没有什么来往的访客,因此林宇才更加放心,即便有三家两宗的眼线,分布到这儿的概率也小到可以忽略了。
凌宇走到码头的木板上,在码头上等候着的十数位壮汉皆看向他,目光如饥似渴,这让凌宇微微发愣,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但是当他们看到凌宇只身一人,而且没有带什么包袱时,他们有些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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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小的一个少年,身上又带着金子,这简直便是一头待宰的肥羊啊。
“头儿,我们真的要给那小子找马车吗,倒不如将他杀了,钱财我等平分了。”有一个壮汉赤裸着上身,胸前有一道刀疤,看起来很是狰狞,他们这些小帮小派是地头蛇,杀人放火的事情可没有少干,杀这样一个少年,他们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你知道什么,虽然偏僻,但是总归有人看到,用马车将他拉到无人的地方再杀不迟,我去街上找一辆马车,你等去城外的那片坟地埋伏,顺便将尸首埋了,天地不知。”那个头目奸笑,笑声尖锐,让人感觉毛骨悚然,这样的好事他怎会想不到,只是考虑的更加全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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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阵聒噪,哈哈笑出声,一群只会用蛮力的壮汉,上前就要将凌宇擒拿撕碎,后方还有四五人手中拿着大刀。
“其实将我交给流云门你们就赚大了。”凌宇躲过擒拿,身手了得。众人只是小门派内的底层,轻功都不识得,只是以为这小子躲过去算是幸运。
“你以为你是谁,乡巴佬,流云门的一条狗都比你重要。”众人笑着,拿刀来砍凌宇。
凌宇待在原地不动,长刀落下,他的目光变得阴冷:“既然你出刀,便要有身死的觉悟。”
凌宇话音极低,但是夹杂着元气,清晰的传到在场的没一人耳中,而后,为首的那人长刀砍下时,手却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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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刀用的力量极大,刀速极快,但是就被凌宇那般轻松的捏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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