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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不是电灯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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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王凡转过身来,将一张叠好的宣纸递给婢女,一脸自信道:“劳烦姑娘送去。”

    这时一曲动人心魄的箫声轻扬而起。

    舞台上的花魁芸芸姑娘应声长袖曼舞,羽带流转间掀起舞台上的花瓣,轻轻翻飞于院落之间。

    沁人肺腑的花香令人迷醉。

    随着她轻盈优美的舞姿,宽阔的袖口开合遮掩,更衬托出她仪态万千的姿容。

    舞动间,脸上的轻纱面巾翻飞,露出精致的容颜。

    她眸中含春,芳菲妩媚,瑰姿艳逸。

    众宾客如痴如醉的看着她曼妙的舞姿,几乎忘却了呼吸。

    整座群芳阁除箫声之外,在无丝毫动静。

    芸芸美目流盼,在场每一人均心跳不已,不约而同想到她正在瞧着自己。

    此时箫声骤然转急,芸芸以右足为轴。

    轻舒长袖,娇躯随之旋转,愈转愈快。忽然自地上翩然飞起。

    舞台下数十条粉色绸带轻扬而出,舞台上仿若泛起粉色的波涛。

    芸芸落在绸带之上,纤足轻点,衣袂飘飘,宛若凌波仙子。

    一阵阵喝彩声四起,惊赞之声不绝于耳。

    饶是见多识广的王凡,也被这段演出惊艳到了。

    侧目看了慕容笙笙一眼,幻想着她在舞台上翩翩起舞的样子。

    忽地打了一个冷颤。

    画风不符啊……王凡晃了晃头。

    慕容笙笙是那种征战沙场的女将军气质,就连她调戏美人的样子都像是风流才子。

    让她去学习女子的娇柔,想想都觉得可怕。

    “唉……军娘虽好,却也失去了女子的娇柔。”

    王凡心里叹息一声,又想到这么美的姑娘却是个百合花,心里直叹:

    作孽啊。

    惋惜过后,目光又落在舞台上。

    此时笛声渐急,芸芸的身姿亦舞动的越来越快。

    如玉的素手婉转流连,裙裾飘飞,一双如烟的水眸欲语还休,流光飞舞,整个人犹如隔雾之花,朦胧飘渺,闪动着美丽的色彩。

    一旁的慕容笙笙的星眸蒙上一层水雾,晶晶闪亮,一眨不眨地望着舞台上的可人。

    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只可惜穿着过于严实,不能窥之全貌,叫人失望。

    在王凡看来,慕容笙笙比舞台上的花魁都要诱人。

    单轮气质,慕容笙笙与花魁是两种感觉。

    一个娇柔妩媚,一个英气逼人。

    孰优孰劣各平喜好,但论颜值,慕容笙笙完全碾压。

    一平一胜,怎能让王凡做出丢西瓜捡芝麻的事。

    箫声渐渐消失,花魁也止住了舞姿。

    满院喝彩声起伏之后,一个个婢女排成两队,手中拖着镶着金边的圆盘走向舞台。

    每一个圆盘上都放着一张宣纸,那是宾客们提笔书写的诗词。

    摘花会正式开始。

    芸芸站在舞台中间,伸出素手拾起第一个婢女送来的宣纸,用娇媚的嗓音轻诵起来。

    一首诗念完,响起一阵阵的点评声。

    王凡听到花魁的念诵声,身子一僵,扑通一声跌坐在椅子上。

    “糟了!”

    没人告诉他送去的诗词还要被念出来。

    一想到自己写打油诗要被诵读出来,在众人精美的诗词中鹤立鸡群,只觉头皮发麻,恨不得钻进慕容笙笙的裙摆下。

    太羞耻了!

    一旁的慕容笙笙见了,饶有兴致地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静静地等着王凡出糗。

    这时,舞台上的花魁念诵声戛然而止,只见她眸含秋水,胸口一阵起伏,晃得人眼晕。

    过了一会,芸芸轻柔的声音通过舞台上的扩音装置,飘到众人耳内。

    “群芳有花似琼瑰,为摘花会特地栽

    事迹坠仙千古胜,名居天下万花魁。”

    此诗一经花魁念出,满院鸦雀无声。

    “好诗啊!真是好诗啊!”

    “不知是哪位公子作出如此佳作?”

    “此诗对仗工整,意境应景坡佳,作诗之人真是好文采!”

    ……

    众宾客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夸奖较多,自叹不如居中,泛酸的话语倒是很少。

    这破诗也能称作极佳?

    王凡撇撇嘴,暂时忘却烦恼,恶癖又发作了,掏出嗜灵扇一把甩开,洁白的扇面浮现出“不过如此”四个大字。

    虽然他写不出来这种诗词,但是不妨碍他鄙视,读过中华古诗词的他,还是有些眼界的。

    屋里两个陪酒的美人见到王凡手中的嗜灵扇,眸子微亮,双双起身坐在他身边。

    一左一右地将他抱住。

    其中右边的美人抚摸着他的前胸,口中娇声道:“公子手中的扇子可是法器?”

    王凡身子一僵,随后一软,胭脂的香味窜进鼻中,两条手臂享受着柔软的触感。

    整个人有些飘飘然,他什么时候享受过这种待遇。

    怪不得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哪个血气方刚的好男儿不喜欢?

    听闻美人说起他的嗜灵扇,显摆地扇了扇,傲气道:“当然是法器,这折扇是我千辛万苦才得来的。”

    从尸体上搜刮东西当然辛苦,那些尸体面目横飞、支离破碎的,多吓人啊!

    左边的美人见王凡承认,紧紧抱住了他的胳膊,恨不得整个身子都融进去。

    崇拜地看着他:“这么说来,公子是修仙之人?”

    “低调、低调,莫要声张。”

    王凡臭屁地点了点头,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终于反客为主,不再是电灯泡了。

    坠仙城中修士虽然不少,但却没有几个会来群芳阁。

    群芳阁的姑娘们一年都见不到几个修士,对这种珍稀动物自然是倍加欢喜。

    凡人与修仙之人相比,就是云泥之别。

    如果讨得修士的欢心,被赎走当一个贴身侍女,那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慕容笙笙不屑一笑,鄙夷地瞟了王凡一眼,拄着窗台向舞台望去。

    舞台上,花魁美目流转,公布出了此诗的作者。

    “这首诗的著作者是城主府三公子灲子安。”

    “嘶……”

    随着花魁公布出作者后,众宾客不约而同地倒吸一口凉气。

    更有甚者直接逃之夭夭,连滚带爬地跑出群芳阁,好似这个名字是个禁忌,闻之就要丧命一般。

    顷刻间,在座的宾客少了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