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我本是男儿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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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是巡逻的守卫吃饭的时间, 打晕送饭的人,姜萝丢了撮强效蒙汗药进汤碗,酒壶里也放了不少,搅和一下, 希望能把他们都放倒。
萧堂主被封住了穴道,眼睁睁看着送饭的人生死不知瘫在地上,衣服被姜萝扒下来换上, 又看见姜萝去送饭。
那些只知道吃饭的蠢猪!居然没认出来送饭的人是怜云!还和他说说笑笑,把下了药的饭菜塞嘴里……
扑通扑通倒下来。
宛如下饺子。
萧堂主乖乖给姜萝指路, 在众多瘫倒睡成猪的守卫中间, 走到怜雨所在的房间外。
匕首还插在腰上, 不能不屈服。
怜云依然留在宝乐堂。
只不过位置十分隐秘,是萧堂主常年派人守着的一栋小楼,专门供那些达官贵人取乐。
此时那些守卫都扑街了。
姜萝一个手刀劈晕了萧堂主。
听见自己骨头也发出一声脆响。
忘了现在很菜了……
姜萝随手接好了脱臼的胳膊。
面前的门反锁着。
姜萝看了看常青。
“你快走吧, 这里用不上你。”
常青犹豫了一下, 一脚把门踹开, 站在门外头, 在姜萝身后朝里看。
虽然今天看见的东西,超脱了他的常理, 但还是……
不想这么离开。
怜雨虽然学的旦角,却也学了几手拳脚功夫, 然而他年少,比不得肥胖的谭爷,屋子里乱成一团, 怜雨的脸被扇肿了,还有几个牙印,衣服也被扒了个干净。
谭爷同样光溜溜。
正拔枪欲上。
怜雨灰暗的眼睛陡然亮起来,看见门外是姜萝,又迸发出极悲戚绝望的光……
倒不如死了算了,省得拖累师兄。
谭爷打算继续,一把匕首从颈后伸过来,利落地割了喉。
他瞪大眼睛,往后看,不敢相信怜云一个半死不活的戏子,会拿出这么个凶器……
一声沉闷的倒地声传来。
姜萝脱了外袍给怜雨穿上。
他还在发抖。
“师兄你快出去,是我动的手……”
他镇定了一下,去拿姜萝手里的匕首。
“傻。”姜萝擦了擦血迹,把匕首收了起来。
“我们先逃出这个地方…其他事情再从长计议。此事与常青兄无关,只要咬定是我所为,写了口供,就没什么事。牵累了常青兄,颇觉愧疚……”
“此物就赠予常青兄,我们先走了。”
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放在常青手里。
老爷们赏的,玉质极好,死当都能值不少银子。
姜萝匆匆扯了怜雨打算离开,怜雨却顿住了,慢慢走到谭爷面前。
踩住了他的下体,狠狠一跺,再一碾,把血迹擦到地毯上,才离开。
走之前怜雨看了一眼常青,意味不明。
对师兄有些心思又如何……
终究是不同道上的人。
而自己,不管是生是死…都与师兄同路。
姜萝找了个隐蔽处,装作从树后面取出来一个包裹,快速给怜雨化了妆。
看起来十分自然,瞬间就从精致漂亮、面如好女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蜡黄普通的瘦小男人,年纪看上去比原来还要大上一些。
空间里常备了一些物品,姜萝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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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愿意受人钳制,也不希望怜雨被磨平了棱角。
先溜为敬。
姜萝自己也涂了脸,看起来粗糙了很多,没有镜子,对自己的脸动手有些不便,但是有怜雨在,有些地方随意指导他快速修一下就成了。
瞬间普通起来。
再换了衣服,就一个普通百姓模样,毫无存在感。
姜萝走路时的姿态也从优雅自然变成了麻木平淡。
怜雨学过戏,走路的姿势依然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格外好看一些。
姜萝就往他腿上加了一个铁纱袋,到时候在外面让他装跛子,这会儿还不需要。
怜雨装模作样走起来确实像跛子,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
“我们先出去,再想办法出京。”
“好。”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
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
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面生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以为意。
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挑了一大包,又去了一个客栈,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
这还不够。
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说是有生意。
小贼不敢做过头,就带着姜萝回去了,反正大本营里人多。
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
“两张路引,还有两匹快马,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姜萝说了她要的东西。
随手拈起一根筷子,轻飘飘把它戳进了桌子里。
好像那不是坚实的木桌子,而是一块豆腐。
贼首擦了擦汗。
怜雨瞥了一眼,心中疑惑,却什么也没问。
“不是我们不给大侠买,是我们真没啥钱…我们只做点小生意……”
“剩下都是给兄弟们的酒钱,江湖救急,在下性急,若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姜萝取了些银票,除了购买马匹,还能剩一些,算是报酬。
随意找了处空屋,找了镜子重新修饰了一下脸,就算凑近看,也没有人能发现这位是在京城红遍天的怜云。
“师兄,你什么学会的这些?”怜雨看着姜萝那一手登峰造极的易容技术,忍不住小声问。
“上次被抓回来后。”
那也是一两年前了。
怜雨也不是无时无刻和怜云呆在一起,若是怜云慢慢钻研,有这手易容技术也正常。
至少看起来挺简单。
“我学了一门祖传的内息功夫,原先什么用也没有,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如今才有所成,觉着这祖传功夫没糊弄我……这些时日,你先和我学着,早点入门。”
“好。”怜雨点点头。
师兄祖上也出身不凡,后来家道中落,境遇坎坷,师兄学了什么祖传的功夫也很正常。
有些功夫它是突然开窍,就成了高手。
这样师兄就不会死了吧…
好像真的要脱离原来的日子了。
两人装作老病的父亲和跛腿儿子,慢悠悠携着路引出了城。
谭爷是今上面前最得用的太监谭富贵的侄儿子。
就算今上再荒唐,也不会因为一个死胖子的死而杀光一个戏班子的人。
如今京城戒严,在追查逃犯,有路引的人也要好好盘查一番。
“李大柱,李二狗……”
守城的士兵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打量了一下姜萝和怜雨。
看起来又黄又土,一看就是乡下人。
“官爷,咱可以回去了吧,家里的婆娘还等着呢?”姜萝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塞了几个铜板。
声音又哑又沉,还有些憨厚。
“行。”
手也粗砺得很,一看就是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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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萝刚带着怜雨走两步,就被叫住了。
“这小子怎么是个瘸子?”军汉突然问。
“被狗咬的,这回又来瞧了,大夫说……”
姜萝陡然悲戚起来,眼看就要抽噎,军汉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他赶紧走。
怜雨吓得心脏骤停,出来后悄悄舒了口气。
终于逃出了这座城。
日后便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前面偏僻的地方有两匹快马,还有等着的贼首。
姜萝看了眼,马还不错,又丢了锭银子,解了之前那个小贼手腕上的穴道,与怜雨一起上马,抱拳致谢,扬鞭离去。
怜雨不太会骑马,姜萝只得一边教他,一边赶路,好在怜雨十分聪慧,上手后学得很快。
再则姜萝的魂魄极强,那两匹马本能有些害怕,不敢躁动,即使怜雨初学,有些不对的地方,它也乖顺无比,让怜雨有机会调整改正。
还没盘查到城外,姜萝带着怜雨,扮作富家公子俏丫鬟,快意又洒脱。
眉眼微微修饰,就是另一个人,与通缉令上的画像完全不一样。
怜雨武学天赋不错,此时起步虽然有些晚了,但进境依然十分可喜,勉勉强强也能称之为三流高手。
他们俩的通缉令已经贴遍了大江南北,罪名是色诱再谋杀,弄死了谭公子,判死刑。
不止要小心官府,还要小心那些赚赏金的江湖侠客。
好在姜萝没露什么破绽,怜雨也把一个温柔乖巧的丫鬟演得无比传神。
本来打算这么一路走下去…没想到,常青要被处斩了。
姜萝在南方一座还算富裕的城中停下来,找了偏僻安静的地方赁了一个小院,衣食住行一一嘱咐妥帖,让怜雨安心等着,莫要露了破绽,自己又重新入了京。
怜雨虽然不愿意独自留下来,却怕自己拖累师兄,只得翘首以待,希望师兄平安归来。
常青的罪名是颠倒黑白。
因为他不肯做人证。
谭爷的确是怜云杀的。
他写的口供是,因为谭爷强抢民男,甚至对怜雨动手,先行殴打,才会被怜云下杀手。
谭太监勒令他修改口供,常青倔强无比,宁死不改。
于是就动了刑。
先是一遍鞭刑,再淋一道辣椒水,最后抹点盐。
常青额头青筋爆起,死死咬着唇,一个字也不肯说。
“我不信高堂之上明镜高悬,会凭空颠倒黑白。”
“我不信人一得势就能为所欲为。”
常青吐了口混着血液的唾沫,正好喷到谭太监脸上。
谭太监一张菊花脸,看起来和蔼又慈祥,在皇帝面前也总是温和仁善。
他在今上身边跟了几十年了,知道皇帝心软,喜欢良善之人。
他正好长了一张和善的脸,越老越慈祥,便深受皇帝信重。
常青这种蝼蚁,谭太监伸伸手指就能碾死。
便笑着说,
“得势后,是真的能为所欲为的。常青啊常青,你还是太天真了。”
他声音与常人不同,格外阴柔些,在狱中分外尖细,在狭小的狱室不停回荡,听着很不舒服。
谭太监擦了擦脸上的唾沫,一甩鞭子,当太监的,什么场面没见过?一口唾沫算哪门子侮辱?
“口供,难道我谭某人杀人还需要这个?”
谭太监又一巴掌扇在常青脸上,反而笑了。
有时候,拿鞭子抽人,拿剑扎人都不够爽快。
只有用巴掌,用脚踹,挨着肉,才觉得出了口气。
“如今戏班子都是这种成色?”
常青这种硬骨头,狱中也有不少,刚开始能挨一段时间,日后就慢慢屈服了。
这世间阴毒的刑法多的是,是个活人,有血有肉就受不住。
“这么有骨气。”
谭太监抬起常青的下巴,和他对视,在常青恶狠狠的眼神注视下,露出一个慈和的笑。
“你这么硬挺,不知道你两个兄弟是不是像你这样有骨气?”
“是眼睁睁的看着你被砍头呢,还是来自己认罪?”
“死太监,呕。”常青被狱卒强行灌进去的稀粥全吐了出来。
全喷谭富贵袍子上了。
“咱们走着瞧,怎么着都是你输。”谭太监拍拍常青瘦削的脸,露出了一个舒畅的笑。
常青不是骨头硬,不肯屈服吗?
也用不着想方设法熬断他的骨头,只需要用他作饵,要是钓来了怜云怜雨,三个人一起折磨,让他们眼睁睁看着彼此受辱,要是没钓来,就把常青狠狠折磨一通,再放出去报仇。
你看看,你替别人坚守正义,受苦受难,别人却不管你的死活,过着神仙日子,绕是圣人也遭不住。
谭太监心情不错,哼着小曲儿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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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只知道吃饭的蠢猪!居然没认出来送饭的人是怜云!还和他说说笑笑,把下了药的饭菜塞嘴里……
扑通扑通倒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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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堂主乖乖给姜萝指路, 在众多瘫倒睡成猪的守卫中间, 走到怜雨所在的房间外。
匕首还插在腰上, 不能不屈服。
怜云依然留在宝乐堂。
只不过位置十分隐秘,是萧堂主常年派人守着的一栋小楼,专门供那些达官贵人取乐。
此时那些守卫都扑街了。
姜萝一个手刀劈晕了萧堂主。
听见自己骨头也发出一声脆响。
忘了现在很菜了……
姜萝随手接好了脱臼的胳膊。
面前的门反锁着。
姜萝看了看常青。
“你快走吧, 这里用不上你。”
常青犹豫了一下, 一脚把门踹开, 站在门外头, 在姜萝身后朝里看。
虽然今天看见的东西,超脱了他的常理, 但还是……
不想这么离开。
怜雨虽然学的旦角,却也学了几手拳脚功夫, 然而他年少,比不得肥胖的谭爷,屋子里乱成一团, 怜雨的脸被扇肿了,还有几个牙印,衣服也被扒了个干净。
谭爷同样光溜溜。
正拔枪欲上。
怜雨灰暗的眼睛陡然亮起来,看见门外是姜萝,又迸发出极悲戚绝望的光……
倒不如死了算了,省得拖累师兄。
谭爷打算继续,一把匕首从颈后伸过来,利落地割了喉。
他瞪大眼睛,往后看,不敢相信怜云一个半死不活的戏子,会拿出这么个凶器……
一声沉闷的倒地声传来。
姜萝脱了外袍给怜雨穿上。
他还在发抖。
“师兄你快出去,是我动的手……”
他镇定了一下,去拿姜萝手里的匕首。
“傻。”姜萝擦了擦血迹,把匕首收了起来。
“我们先逃出这个地方…其他事情再从长计议。此事与常青兄无关,只要咬定是我所为,写了口供,就没什么事。牵累了常青兄,颇觉愧疚……”
“此物就赠予常青兄,我们先走了。”
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放在常青手里。
老爷们赏的,玉质极好,死当都能值不少银子。
姜萝匆匆扯了怜雨打算离开,怜雨却顿住了,慢慢走到谭爷面前。
踩住了他的下体,狠狠一跺,再一碾,把血迹擦到地毯上,才离开。
走之前怜雨看了一眼常青,意味不明。
对师兄有些心思又如何……
终究是不同道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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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萝找了个隐蔽处,装作从树后面取出来一个包裹,快速给怜雨化了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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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普通起来。
再换了衣服,就一个普通百姓模样,毫无存在感。
姜萝走路时的姿态也从优雅自然变成了麻木平淡。
怜雨学过戏,走路的姿势依然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格外好看一些。
姜萝就往他腿上加了一个铁纱袋,到时候在外面让他装跛子,这会儿还不需要。
怜雨装模作样走起来确实像跛子,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
“我们先出去,再想办法出京。”
“好。”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
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
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面生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以为意。
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挑了一大包,又去了一个客栈,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
这还不够。
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说是有生意。
小贼不敢做过头,就带着姜萝回去了,反正大本营里人多。
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
“两张路引,还有两匹快马,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姜萝说了她要的东西。
随手拈起一根筷子,轻飘飘把它戳进了桌子里。
好像那不是坚实的木桌子,而是一块豆腐。
贼首擦了擦汗。
怜雨瞥了一眼,心中疑惑,却什么也没问。
“不是我们不给大侠买,是我们真没啥钱…我们只做点小生意……”
“剩下都是给兄弟们的酒钱,江湖救急,在下性急,若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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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你什么学会的这些?”怜雨看着姜萝那一手登峰造极的易容技术,忍不住小声问。
“上次被抓回来后。”
那也是一两年前了。
怜雨也不是无时无刻和怜云呆在一起,若是怜云慢慢钻研,有这手易容技术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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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了一门祖传的内息功夫,原先什么用也没有,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如今才有所成,觉着这祖传功夫没糊弄我……这些时日,你先和我学着,早点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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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祖上也出身不凡,后来家道中落,境遇坎坷,师兄学了什么祖传的功夫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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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爷是今上面前最得用的太监谭富贵的侄儿子。
就算今上再荒唐,也不会因为一个死胖子的死而杀光一个戏班子的人。
如今京城戒严,在追查逃犯,有路引的人也要好好盘查一番。
“李大柱,李二狗……”
守城的士兵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打量了一下姜萝和怜雨。
看起来又黄又土,一看就是乡下人。
“官爷,咱可以回去了吧,家里的婆娘还等着呢?”姜萝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塞了几个铜板。
声音又哑又沉,还有些憨厚。
“行。”
手也粗砺得很,一看就是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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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萝刚带着怜雨走两步,就被叫住了。
“这小子怎么是个瘸子?”军汉突然问。
“被狗咬的,这回又来瞧了,大夫说……”
姜萝陡然悲戚起来,眼看就要抽噎,军汉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他赶紧走。
怜雨吓得心脏骤停,出来后悄悄舒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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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便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前面偏僻的地方有两匹快马,还有等着的贼首。
姜萝看了眼,马还不错,又丢了锭银子,解了之前那个小贼手腕上的穴道,与怜雨一起上马,抱拳致谢,扬鞭离去。
怜雨不太会骑马,姜萝只得一边教他,一边赶路,好在怜雨十分聪慧,上手后学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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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雨虽然不愿意独自留下来,却怕自己拖累师兄,只得翘首以待,希望师兄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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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不肯做人证。
谭爷的确是怜云杀的。
他写的口供是,因为谭爷强抢民男,甚至对怜雨动手,先行殴打,才会被怜云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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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动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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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额头青筋爆起,死死咬着唇,一个字也不肯说。
“我不信高堂之上明镜高悬,会凭空颠倒黑白。”
“我不信人一得势就能为所欲为。”
常青吐了口混着血液的唾沫,正好喷到谭太监脸上。
谭太监一张菊花脸,看起来和蔼又慈祥,在皇帝面前也总是温和仁善。
他在今上身边跟了几十年了,知道皇帝心软,喜欢良善之人。
他正好长了一张和善的脸,越老越慈祥,便深受皇帝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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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笑着说,
“得势后,是真的能为所欲为的。常青啊常青,你还是太天真了。”
他声音与常人不同,格外阴柔些,在狱中分外尖细,在狭小的狱室不停回荡,听着很不舒服。
谭太监擦了擦脸上的唾沫,一甩鞭子,当太监的,什么场面没见过?一口唾沫算哪门子侮辱?
“口供,难道我谭某人杀人还需要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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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拿鞭子抽人,拿剑扎人都不够爽快。
只有用巴掌,用脚踹,挨着肉,才觉得出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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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这种硬骨头,狱中也有不少,刚开始能挨一段时间,日后就慢慢屈服了。
这世间阴毒的刑法多的是,是个活人,有血有肉就受不住。
“这么有骨气。”
谭太监抬起常青的下巴,和他对视,在常青恶狠狠的眼神注视下,露出一个慈和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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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眼睁睁的看着你被砍头呢,还是来自己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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