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心念辗转费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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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小倩因为才子佳人小说的事,念头不通达,就想要自己写一部新颖的出来,奇文共赏。
她如今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文笔粗糙的小写手,脑中装着无数新奇古怪的故事,又有了华丽的文笔,完全可以假语村言,在脑中那些故事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推演,敷成故事新编。
而且她是写小说,不是著书立说,不求百圣齐鸣,没有那许多严谨方正,也从来不愤青,想着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文以载道,更没有写小说发财的念想。
死去已是万事空,堆金积玉,棺材带不去的瓦砾泥沙,贯朽栗红,皮囊盛不尽的臭淤粪土。
她女鬼一只,压根就没有物质需求。
聂小倩的目的很简单,让王琼英这样的吴下阿蒙开开眼界。
那位将《桃花坞》视为高雅脱俗之作的富家小姐,她打听到了,是郭北县富豪王百万的女儿,王琼英,她那个性子质朴天真的小丫鬟叫抱琴。
当然,实际上她也是在给自己另外找点事做,好继续撑着“活”下去,等待着投胎转世或者魂飞魄散的那一天。
不过究竟写什么,还是要好好想想。
她脑中无疑是装着许多故事的,但不是每一部都适合写出来。
后世那些动辄几百万字往上走的网络小说,爽则爽矣,奈何字数太多。她手头上可没有电脑没有打字机,靠一支狼毫,恐怕写到猴年马月,写秃了笔头,写到那王家大小姐都嫁作他人妇了,可能一部都还没写完。
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写不得。
如今这个大明是架空出来的王朝,与前世那个历史大明不同,不能写网络小说,能写的其实还是有很多的。
想到这里,聂小倩决定到这里的书店去实地考察一下。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调查一下出版市场,知道当今小说市道的出版方向就一头扎进去,太盲目了。
领先半步的是天才,领先一步的是疯子。
聂小倩认为,她来到这里,撞见王家小姐读书,冥冥中是有因由的。
那个因由,就是让她写小说来改进才子佳人小说继续恶化这样的社会风气,提高王家小姐这种年轻人的内涵,刺激小说市道的。
她不想自己一笔一划,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小说没人看,更不想看到自己把小说递给那眼高于顶的王家小姐,结果被弃之如敝履,弄巧成拙,贻笑大方。
从王琼英的香闺里出来,聂小倩飘到了王家的前院。
或许动物的感官比较敏感,感应到聂小倩这样的阴魂的到来,前院里的一头大黑狗突然眦牙咧齿狂吠了起来。几个护院刀客安抚都安抚住,惊诧之下他们努力睁大眼睛,朝大黑狗吼叫的方向看去,却又什么都没有看到,只能面面相觑不了了之。
聂小倩没有理会这条看家护院的大黑狗,即便俗语有云,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这条大黑狗杀了能炖出一大锅来。
倒是躲在暗处的四个人,让她不由朝他们的藏身之处多看了一眼。那四人,她虽然没有看见是什么样子,但他们气血旺盛得好像一炉熊熊烈火,在黑夜里鲜明而出众,那些护院刀客的气血与之一比,不过萤火之光,他们很可能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高手高高手。
财帛动人心,王百万富甲一方,没点硬实力打底,可守不住那万贯家财。
出了王家没多远,她就看见了一家书店——四宜斋。
其实这家书店还有另外一个很俗气的店名——百万书店,顾名思义,是王百万家开的,据说还是大明连锁,大明二十六省,到处都有分店。
只要是能赚钱的买卖,王家都会插上一脚。
如今的大明,还是修文偃武的太平盛世,尽管这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下已经暗流涌动,但到目前为止,文风还是极为鼎盛的,看书的人非常多,所以开书店能赚钱。
只不过比较搞笑的是,那王百万,腰缠万贯,却是个扣完菊花还要嘬一嘬手指的老抠唆,自个家里人在书店里买书也要付钱。
用王百万的话来说,发给你们零花的银子,总是要花出去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其花给外人,还不如花到自家里。天上不会掉馅饼,整个大明更没有不要钱的晚宴。
就像王琼英,王百万最疼爱的幼女,在百万书店里买书,该是什么价,就付多少钱。
四宜斋里还开着门,就是灯火相对较暗,很难看清书本正文里的小字。
负责看店的是王家的老人,白发苍苍,头戴方巾,穿月白色长衫,是与科考作斗争,斗了大半辈子都没赢过一场的老童生。
这书店可以买书,不过以租书为主。
在店门入口处立着一块告示牌子,上书:书业生涯,本大利细。涂抹撕扯,全部陪抵。勤换早还,轮流更替。三日为期,过期倍计。诸祈鉴原,特此告启。
与聂小倩前世早期的那些租书店差相仿佛。
进出书铺的人不少,从穿长衫的书生到穿短褂的白丁,甚至明显是当跑腿的大户人家的丫鬟,众生百态,不一而足。
由此可见,写小说还是很有搞头的。
聂小倩进去,视线在书架上逡巡。
那些一叠堆着一叠,比板砖还要厚上几分的,她没有去看。因为那些都是时文,有志科考的读书人买回去当参考资料的,就像前世的那些中考高考参考资料。
她对时文没兴趣,对写时文更没兴趣。
这个时代的时文,除非是时文大家一榜进士写出来的,不然都不怎么值钱,她记得《画中仙》里的穷书生崔鸿渐,写了一大叠几个板砖厚的时文,作价只有三钱,不到五百文,低贱到了泥土里。
也不知道墨水纸张的钱收回来没有。
从时文的书架上跳过,她看到了小说。
只是让她感到失望的是,这些小说与王大小姐最喜欢的《桃花误》差不多,都是些才子佳人小说。
才子佳人小说刚出来的时候确实是好的,但当写小说的一拥而上,都是套路文,泛滥开来,读得多,就不免无味了。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来,这类小说在这个时代,还是很有市场的。她看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有各色男女租走了好几套。
书店里的小说没有参考价值,聂小倩写小说推陈出新的心反而是更坚定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小说界,合该我聂小倩独领风骚。”
聂小倩想着,琢磨起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来。
穿越到古代,写小说就必写的那一部《倩女幽魂》,她自己就是聂小倩,她不想把自己当成是女主角写进小说里去悦人耳目,自然是不会有了。
“让我想想,历史上的大明朝,有什么比较有新意的本子,《金瓶梅》?”
没办法,提到大明的小说,是离不开《金瓶梅》的,就像说起蒸汽机离不开瓦特,谈到微积分绕不过牛顿。
《金瓶梅》也的确好,太祖都曾赞说,“搞经济的读《金瓶梅》,搞政治的读《红楼梦》”。
然而聂小倩左思右想,踌躇难定,因为《金瓶梅》好则好矣,却有一个不大方便拿出来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论的地方,秽亵文字太多,还是*。
雪夜围炉读*,当事人是很美,但写的那个,就不会感觉太好了,毕竟遭禁的*书。
她记得,这个大明朝那位诸葛卧龙老先生在牢里对宁采臣说的那番话。
“我祖宗没眼光,让我追求学问,让我著书传世。谁知道写游记,他们说我泄露国家机密;写历史,他们说我借古讽今;注解兵法,又说我策动谋反;写神话故事,又说我导人迷信;到最后改写名人传记,结果这个名人失势,被定为乱党,我跟他一起被判了个终生监禁。”
虽然在聂小倩看来,这位老先生会坐牢,纯属欲加之罪,他人生,注定就是个监牢。但还是不得不提防,*要排除,不能冒险。
殷实人家里的小家碧玉,月上柳梢头,伏窗画春(宫),她女鬼里的大家闺秀,艳情小说却是写不得的。一个女儿家,写艳情小说,还是专门给一个妙龄女子看,先别说那妙龄女子会不会看,就这事本身在古代就未免太过惊世骇俗。
跳过《金瓶梅》,聂小倩又想到了另一部同样伟大的作品《红楼梦》。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只是《红楼梦》似乎也是*。
算了,想想别的,不动歪脑筋了,即便穿越者的事,抄书不能说抄,是再创造。
聂小倩一番思索下来,决定先不想那些神怪科幻的,不能否认,她与这个时代的读书人之间是存在着严重的代沟的。
所以她想要先写一部不那么超前的爱情小说出来,试试水。
例如某个王朝的一座城市里,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又在同一天被迫出嫁的美丽姑娘,因为下雨偶遇相识,互诉衷肠义结金兰,却阴差阳错的错上了对方的花轿,从此各自踏上意外的人生之路,却找到了各自真爱的故事。
不是美貌小姐后花园赠金,落魄书生高中状元那一类的才子佳人小说,但于情之一字上一脉相承,是一个很有新意很有趣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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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小倩因为才子佳人小说的事,念头不通达,就想要自己写一部新颖的出来,奇文共赏。
她如今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文笔粗糙的小写手,脑中装着无数新奇古怪的故事,又有了华丽的文笔,完全可以假语村言,在脑中那些故事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推演,敷成故事新编。
而且她是写小说,不是著书立说,不求百圣齐鸣,没有那许多严谨方正,也从来不愤青,想着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文以载道,更没有写小说发财的念想。
死去已是万事空,堆金积玉,棺材带不去的瓦砾泥沙,贯朽栗红,皮囊盛不尽的臭淤粪土。
她女鬼一只,压根就没有物质需求。
聂小倩的目的很简单,让王琼英这样的吴下阿蒙开开眼界。
那位将《桃花坞》视为高雅脱俗之作的富家小姐,她打听到了,是郭北县富豪王百万的女儿,王琼英,她那个性子质朴天真的小丫鬟叫抱琴。
当然,实际上她也是在给自己另外找点事做,好继续撑着“活”下去,等待着投胎转世或者魂飞魄散的那一天。
不过究竟写什么,还是要好好想想。
她脑中无疑是装着许多故事的,但不是每一部都适合写出来。
后世那些动辄几百万字往上走的网络小说,爽则爽矣,奈何字数太多。她手头上可没有电脑没有打字机,靠一支狼毫,恐怕写到猴年马月,写秃了笔头,写到那王家大小姐都嫁作他人妇了,可能一部都还没写完。
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写不得。
如今这个大明是架空出来的王朝,与前世那个历史大明不同,不能写网络小说,能写的其实还是有很多的。
想到这里,聂小倩决定到这里的书店去实地考察一下。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调查一下出版市场,知道当今小说市道的出版方向就一头扎进去,太盲目了。
领先半步的是天才,领先一步的是疯子。
聂小倩认为,她来到这里,撞见王家小姐读书,冥冥中是有因由的。
那个因由,就是让她写小说来改进才子佳人小说继续恶化这样的社会风气,提高王家小姐这种年轻人的内涵,刺激小说市道的。
她不想自己一笔一划,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小说没人看,更不想看到自己把小说递给那眼高于顶的王家小姐,结果被弃之如敝履,弄巧成拙,贻笑大方。
从王琼英的香闺里出来,聂小倩飘到了王家的前院。
或许动物的感官比较敏感,感应到聂小倩这样的阴魂的到来,前院里的一头大黑狗突然眦牙咧齿狂吠了起来。几个护院刀客安抚都安抚住,惊诧之下他们努力睁大眼睛,朝大黑狗吼叫的方向看去,却又什么都没有看到,只能面面相觑不了了之。
聂小倩没有理会这条看家护院的大黑狗,即便俗语有云,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这条大黑狗杀了能炖出一大锅来。
倒是躲在暗处的四个人,让她不由朝他们的藏身之处多看了一眼。那四人,她虽然没有看见是什么样子,但他们气血旺盛得好像一炉熊熊烈火,在黑夜里鲜明而出众,那些护院刀客的气血与之一比,不过萤火之光,他们很可能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高手高高手。
财帛动人心,王百万富甲一方,没点硬实力打底,可守不住那万贯家财。
出了王家没多远,她就看见了一家书店——四宜斋。
其实这家书店还有另外一个很俗气的店名——百万书店,顾名思义,是王百万家开的,据说还是大明连锁,大明二十六省,到处都有分店。
只要是能赚钱的买卖,王家都会插上一脚。
如今的大明,还是修文偃武的太平盛世,尽管这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下已经暗流涌动,但到目前为止,文风还是极为鼎盛的,看书的人非常多,所以开书店能赚钱。
只不过比较搞笑的是,那王百万,腰缠万贯,却是个扣完菊花还要嘬一嘬手指的老抠唆,自个家里人在书店里买书也要付钱。
用王百万的话来说,发给你们零花的银子,总是要花出去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其花给外人,还不如花到自家里。天上不会掉馅饼,整个大明更没有不要钱的晚宴。
就像王琼英,王百万最疼爱的幼女,在百万书店里买书,该是什么价,就付多少钱。
四宜斋里还开着门,就是灯火相对较暗,很难看清书本正文里的小字。
负责看店的是王家的老人,白发苍苍,头戴方巾,穿月白色长衫,是与科考作斗争,斗了大半辈子都没赢过一场的老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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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书铺的人不少,从穿长衫的书生到穿短褂的白丁,甚至明显是当跑腿的大户人家的丫鬟,众生百态,不一而足。
由此可见,写小说还是很有搞头的。
聂小倩进去,视线在书架上逡巡。
那些一叠堆着一叠,比板砖还要厚上几分的,她没有去看。因为那些都是时文,有志科考的读书人买回去当参考资料的,就像前世的那些中考高考参考资料。
她对时文没兴趣,对写时文更没兴趣。
这个时代的时文,除非是时文大家一榜进士写出来的,不然都不怎么值钱,她记得《画中仙》里的穷书生崔鸿渐,写了一大叠几个板砖厚的时文,作价只有三钱,不到五百文,低贱到了泥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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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让她感到失望的是,这些小说与王大小姐最喜欢的《桃花误》差不多,都是些才子佳人小说。
才子佳人小说刚出来的时候确实是好的,但当写小说的一拥而上,都是套路文,泛滥开来,读得多,就不免无味了。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来,这类小说在这个时代,还是很有市场的。她看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有各色男女租走了好几套。
书店里的小说没有参考价值,聂小倩写小说推陈出新的心反而是更坚定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小说界,合该我聂小倩独领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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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古代,写小说就必写的那一部《倩女幽魂》,她自己就是聂小倩,她不想把自己当成是女主角写进小说里去悦人耳目,自然是不会有了。
“让我想想,历史上的大明朝,有什么比较有新意的本子,《金瓶梅》?”
没办法,提到大明的小说,是离不开《金瓶梅》的,就像说起蒸汽机离不开瓦特,谈到微积分绕不过牛顿。
《金瓶梅》也的确好,太祖都曾赞说,“搞经济的读《金瓶梅》,搞政治的读《红楼梦》”。
然而聂小倩左思右想,踌躇难定,因为《金瓶梅》好则好矣,却有一个不大方便拿出来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论的地方,秽亵文字太多,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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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记得,这个大明朝那位诸葛卧龙老先生在牢里对宁采臣说的那番话。
“我祖宗没眼光,让我追求学问,让我著书传世。谁知道写游记,他们说我泄露国家机密;写历史,他们说我借古讽今;注解兵法,又说我策动谋反;写神话故事,又说我导人迷信;到最后改写名人传记,结果这个名人失势,被定为乱党,我跟他一起被判了个终生监禁。”
虽然在聂小倩看来,这位老先生会坐牢,纯属欲加之罪,他人生,注定就是个监牢。但还是不得不提防,*要排除,不能冒险。
殷实人家里的小家碧玉,月上柳梢头,伏窗画春(宫),她女鬼里的大家闺秀,艳情小说却是写不得的。一个女儿家,写艳情小说,还是专门给一个妙龄女子看,先别说那妙龄女子会不会看,就这事本身在古代就未免太过惊世骇俗。
跳过《金瓶梅》,聂小倩又想到了另一部同样伟大的作品《红楼梦》。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只是《红楼梦》似乎也是*。
算了,想想别的,不动歪脑筋了,即便穿越者的事,抄书不能说抄,是再创造。
聂小倩一番思索下来,决定先不想那些神怪科幻的,不能否认,她与这个时代的读书人之间是存在着严重的代沟的。
所以她想要先写一部不那么超前的爱情小说出来,试试水。
例如某个王朝的一座城市里,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又在同一天被迫出嫁的美丽姑娘,因为下雨偶遇相识,互诉衷肠义结金兰,却阴差阳错的错上了对方的花轿,从此各自踏上意外的人生之路,却找到了各自真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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