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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江湖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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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义最后决定先跟路云去做生意。修真是很重要,但是要突破元气二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反正只需要一天的时间,等他赚了50万后再进山也不迟。自己现在远在南云省,他相信三金帮不会那么快找到自己。

    交易地点叫麻坡,离大余乡有七八十里路,路程有点远,时间又紧迫。马义重回白雪家,上次顺来的摩托车寄放在她家里,现在正好取来代步,马义载着路云先到大余乡,他们先吃饭,然后到加油站加满油,再去麻坡。

    亚州饭店,招牌挺牛逼,听着高大上,实际规模小得可怜,十几平米的面积,几张黑不溜秋的饭桌,塑胶凳子油腻腻的,地上满是客人用剩的劣质纸巾,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掌勺师父是个大胖子,光着膀子,身上“香”汗淋漓。

    饭店软硬件只能用“糟糕透底”四字形容,冠名与位例四大洲之首的亚洲貌似不和谐,再仔细一看,原来此亚州非彼亚洲,少了三滴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华夏山寨货果然无处不在!犄角旮旯都不能独善其身。

    马义迟疑了一下,扭头看着路云,意思是问她要不要换另一家。

    路云耸耸肩,说道:“入乡随俗吧。”

    路云不反对马义就放心了,至于他自己,在滨海市流浪的时候,垃圾桶里的厨余他都吃过,亚州饭店的环境对他根本没有压力。肚子饿了,填饱就是,乡下人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穷讲究。

    他刚才只是担心路云不习惯而已,现在看到她一点都不嫌弃,马义顿时感觉她与自己是一路人,心里对她的好感倍增。

    马义和路云各点了一份牛腩米线,10元一碗,乡下物价不高,碗用的是海碗公,米线量够,就是牛腩有点少,汤水不知道用什么脚料做的,呈暗褐色,汤面漂着几粒象苍蝇一样的豆鼓。

    马义和路云正低头吃着米线,饭店门口走来五个光着膀子的青年。十六七岁年纪,身高不过165公分,皮肤黝黑,象烧炭人家的孩子,脏兮兮的t恤搭在肩上,手臂上纹身裸露。纹身不咋滴,龙不象龙,蛇不象蛇,稍远点看就象手臂上贴着一条蓝黑色的麻绳。

    蹩脚的纹身却不影响他们装b,他们嘴里叼着香烟,嚣张拨扈,仿佛自己就是当年纵横铜锣湾的“鸡哥”。

    “咦,这不是五哥的摩托车吗?”一个挂大耳环的家伙指着马义停放在饭店门口的摩托车说道。

    “大耳环,你有没有认错?五哥人都傻了,还能开摩托出来?”

    大耳环摇头说道:“我怎么可能认错,五哥是傻了,但是他的摩托车也丢了,说不定偷车的人可能就是弄傻五哥的人。走,进去看看。”

    大耳环一挥手,其他人立即与他一起走进亚州饭店。

    路云抬眼看马义。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什么好隐瞒,马义只好点点头,路云抚额,她为马义脑残感到无语,刚刚抢来的车,他居然敢在人家地头上亮出来,如果他不是二得惊天动地,就是天生爱惹祸的种。

    路云开始怀疑自己找马义作搭挡是否正确。

    “喂,我问你,门外的摩托车是谁的?”

    大耳环恶狠狠地问老板兼掌勺师父,老板很畏惧大耳环。在大余乡,谁不知道他们是横行乡里的小恶霸,得罪了他们,就等于得罪了魔鬼,让你一辈子都得不到安生。

    “他……他们的。”老板指了指马义和路云。

    箭已在弦上,路云再想低调也已经不可能,她头都不抬,指指马义,再反手指指大耳环他们,意思是让马义解决这个小麻烦。

    麻烦是他惹的,他理应出面解决。

    她知道马义的医术很好,她明明中了枪,枪伤却在她一觉醒来时痊愈了,她很惊讶,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不肯讲。现在正好称一下他的斤两,顺便了解一下他是什么牛人,掂掂50万薪酬是否出得值。

    “哥们,咋滴了?”

    马义笑脸迎上前去,亚州饭店太坑爹了,居然没留后门,正门门口已经被他们堵上了,他想一走了之已经不可能,虽然现在的马义根本不会害怕这些装b土霸王,但是他喜欢低调。

    “我五哥的车怎么会在你手上?”大耳环双拳紧握,态度嚣张,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架势。

    “他送给我的。”马义面对威胁气定神闲,脸上笑容依旧。

    “送你妹,我五哥都成了傻子,爹娘都不认识了,他会送车给你?麻逼造的,五哥肯定是你弄傻的,然后抢他的车……”大耳环嗓门越来越大,脖子上青筋暴露,正想动手,旁边一个秃瓢青年突然喊道:

    “等等……”

    “光头,麻逼造的,你干啥?”大耳环不满地问道。秃瓢没有理会大耳环,而是看着手机上的相片问马义:

    “你是马义?”

    马义很好奇,自己是初到宝地,他怎么会认识自己?难道哥真有那么红?

    马义一阵自恋。

    他下意识地点点头,正想感谢他为自己解围,他虽然不怕他们,可是他确实不想惹事,三金帮的事还没了呢,又与这几人结仇不值当。

    不料秃瓢却突然象打了鸡血一样亢奋,挥着又黑又短的手臂,大喊道:

    “兄弟们,他就是马义,为了20万,杀啊!”

    靠,神马状况?

    马义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三金帮的人追到南云省来了。眼看事情已经不能善了,马义也不想再逃避了,该来的总会来,早点解决早点省心。

    只是让他闹心的是,明明路云说自己的脑袋值50万,转眼间咋就成了20万了呢?外边的物价不是一直在上涨吗?凭什么就自己的脑袋的价钱跌成了跳楼价?

    这世道也太不科学了吧?

    另外的四人听到秃瓢的呐喊,“唰唰”纷纷亮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二话不说冲向马义,一个个仿佛冲向敌人的死士,眼里只有欲置人于死地的凶悍,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与顾忌。

    这伙人正处于性格叛逆、不知死活、爱装b的年龄,下手凶残,不怕老娘白发人送黑发人,最怕兄弟嘲笑自己象娘炮,是怂货,所以个个宛如扑食的饿狼,恨不得自己是扑倒对手的第一人,赢得其他兄弟的顶礼膜拜,从此江湖地位扶摇直上。

    马义已经艺高人胆大,他们的凶悍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他不知道,这几个土鳖混混其实不是三金帮的人,他们不过是大余乡的几个土混混,在乡下人五人六,到了城市,他们就如狗肉上不了台面。

    秃瓢认出马义只是因为他有一个表哥叫小东是三金帮的,几天前将马义的相片传给他,说这个人值20万,人在板纳州出现过,让他没事就出去溜达溜达,万一找到他就发财了。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表哥一直想拉一把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弟弟,今天终于有了机会,他当然不会错过。他把花红少说了30万,个中原因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秃瓢表面上活得潇洒,其实他穷得乒乓响,20万,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别说拥有,他连摸都没摸过,表哥介绍的活错不了,他约上几个兄弟,没事就出门碰运气去,没想到马义真的就撞到自己手上。

    面对几个土鳖混混毫无章法的攻击,马义嘴角一抽,脸上挂着微笑,身子一晃,大耳环几个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接着就听到:“笃……笃……笃……”几声。

    再低头看时,他们的手掌已经被自己的匕首钉在桌面上,他们愣愣地望着马义。马义脸不红气不喘,已经坐在桌旁大口大口地吃着米线,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路云也愣愣地看着马义,她能猜到马义有手段,可是她没想到他的手段会高到逆天。

    她刚才根本就没有看清马义是怎么出手的,她只看到一道人的残影在土混混中一闪而过,然后他们的手就被钉在桌面上,再然后马义已经坐下吃上了米线。

    路红突然感到自己的手掌心酸凉。虽然她知道自己没有被钉,但是她潜意识里还是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完好无损的手掌。

    十秒钟后……

    “嗷……嗷……”

    一声声惨绝人寰的惨叫骤然响起,让人毛骨悚然,差点掀掉亚州饭店的屋顶,一直在发愣的老板一激灵,“咣当”,手中的大勺跌落,恰好砸到他的脚趾头,脚趾头顿时又红又肿,他居然忘了疼痛。

    今天刚好是墟日,门外人来人往都是赶墟的人,他们听到亚州饭店里的动静,纷纷伫足观望,几个好奇心强烈的人已经向饭店走来。

    门外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路云发觉情况不妙,如果他们被闻迅赶来的仇家看到,必将是一场没完没了的追杀和反追杀,与客户约好的时间不多了,所以别说是小命,就是时间他们都耗不起。

    “别吃了,走!--不用找了。”

    路云丢下碗,拉上马义就走,临出门时随手给了老板一张红太阳。

    走出门外,路云抢先跨上摩托车,打着火,示意马义上车。马义还没坐稳,路云一松离合,一扭油门,摩托车狂吼着离开大余乡。

    离开大余乡街后,在一个偏僻的路段,路云停下车,然后将车推下深不见底的山崖。

    “快走。”路云催促马义,自己率先沿着一条崎岖的小路开始爬山。

    “你到底想干什么?”马义不理解路云的做法,将摩托车推下山崖,然后徒步爬山,他感觉路云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你傻啊,你刚刚伤了人,而大余乡就只有这一条通向外面的公路,如果他们报警了,警察只需要在前面堵路,我们就逃不了。”

    路云边爬山边解释,马义恍然大悟,果然闯荡江湖也是一门学问,里面的弯弯道道要学的真不少。

    路云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免费给马义上了江湖第一课,向来尊师重道的马义顿时对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路云老师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