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布兰迪·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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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在罗格完成毁尸灭迹后,斯特兰奇解除了笼罩了整个街区的镜像空间,转头对着罗格问道。
“继续往前飞,你就能遇到第二个对手。”
罗格稍稍感应了一下,给了斯特兰奇一个新的方向。
“好!”
说完,斯特兰奇就率先朝着前方飞去。
刚才的战斗,对他来说消耗并不算大。
而且在正式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战斗后,他有了一种测试一下自己目前实力极限的想法。
虽然他没有将这个想法说出口,不过罗格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打算。
这种想法,当年的罗格也有过,而且他做的比斯特兰奇做的更加过分。
罗格记得,当时的自己直接找上了一个俄罗斯黑帮,一人一刀就闯进了那个黑帮的总部,将被绑架的人质救了出来,随后接受了那个黑帮的财产。
那个委托得到的忍币并不多,但是却就此打开了他副业增收的思路。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开始逐渐养成了行动永不落空的习惯。
在皎洁的月光下,罗格跟斯特兰奇犹如两个幽灵一般从空中迅速飞过,飞向第四个倒霉的血族。
虽然自己是斯特兰奇此时的指导者,但事实上,这个深夜狩猎计划,完全是斯特兰奇自己的主意。
按照他的解释,他会先通过这些低级血族提升战斗经验,在引起血族注意的同时,一点点清除纽约的血族。
只要他能维持一个稳定的清除效率,那么纽约内的那些高级血族就会盯上他。
到时候,他就可以通过擒贼先擒王的方式,解决掉纽约内的血族负责人,最终将纽约内的血族全部清除出去。
总的来说,他的这个计划并没有什么问题。
目前唯一不确定的地方就是,负责纽约的那个血族究竟有着怎样的实力。
不过这一点,因为他现在的指导者是罗格,所以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哪怕现在负责纽约的血族是那个传说中的血族始祖该隐,罗格都有着绝对的信心护住斯特兰奇。
想要在他面前杀了斯特兰奇,就算是古一亲自出手,也未必能做到。
这跟他能不能打赢古一没关系,纯粹是因为纽约曾经是属于他的主场。
虽然他现在的主要居住地已经搬到了华盛顿,但在纽约,依旧有着他之前遗留下来的数百个飞雷神术式。
纽约,就是属于他的飞雷神主场。
飞行了十多分钟后,罗格跟斯特兰奇如愿的遇到了今晚的第二个目标。
准确的说,是第二个血族。
跟刚才的那个三个新生血族不一样,现在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这个血族虽然也是刚从人类转化成血族的新生血族,但他体内的鲜血之力要比之前那三个血族加起来都强。
仅看鲜血之力的话,这个新生血族已经达到了即将拥有爵位的地步。
公侯伯子男!
这既是血族的实力等级划分,也是血族地位的一个体现。
在血族还遵守避世戒律的时候,任何一个血族都能获得属于他们的爵位。
区别只在于,有些血族晋级的比较快,而有一些血族只能依靠漫长的生命依靠“攒资历”的方式一点点的提升爵位。
…………
布兰迪·强森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准确的说,是很满意自己成为血族之后的生活。
在血族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了人类世界中后,布兰迪·强森就意识到了这是彻底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
在绝大部分人都还对血族这个传说中的种族保持着警惕的时候,他想尽了一切办法,在纽约内找到了一个血族。
主动找上门的他,差一点就变成了那个血族的食物。
不过在他卑躬屈膝的表现出了自己对血族这个“伟大”种族的崇拜跟向往后,他从这个血族身上获得了初拥的机会。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纽约内第一个主动投向了血族怀抱的人类。
虽说放弃了人类的身份有些挺可耻的,不过他的付出,如愿以偿的让他看到了改变人生的希望。
接受初拥成为一名血族后,他展现出了极高的天赋。
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他就从一个最低级的血族成长到了距离男爵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步。
就连给予他初拥的“父亲”都对他所展现出来的天赋感到震惊。
只要继续维持目前的这种猎杀跟进食效率,最多只要半个月时间,他就能将体内的鲜血之力提升到满足晋级男爵的地步,成为一名真正的,拥有爵位的,并且受到氏族承认的高贵血族。
是的,只要拥有了爵位的血族,才会真正被血族内的氏族认可。
而不是被视为仆人跟奴隶。
在成为血族前,布兰迪·强森也曾经是一个对未来充满了美好想象的大好青年。
但是,现实生活一次又一次的告诉了他一个道理。
如果你没有一个显赫的出身,如果你没有傲视众人的绝对天赋,如果你没有得到上位者的支持……
那么无论你怎么努力,你都无法打破那些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真实存在的种种潜规则。
布兰迪·强森也曾经幻想过用努力工作来改变自己并不算优秀的出身跟家庭背景。
但很可惜,在这样一个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社会,他越努力,只能让他的老板越快拥有最新款的法拉利。
更别说在遭遇了功劳被马屁精同事夺走,以及相恋多年的女朋友投向了自己那个开跑车的朋友等一系列狗血却真实存在的事情后,他绝望了。
然而就在他考虑要不要主动结束掉自己这个犹如小丑一般的一生后,血族出现了。
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但他依旧忘不了当他成为血族后,他那个胖的跟猪一样的老板跟那个马屁精同事跪在他面前求饶的画面……
他也同样忘不了自己那个前女友在被自己吸干鲜血时流露出的恐惧跟后悔神色。
当然,他也忘不了那个曾经被他视为知己,但是却出现在了他女朋友床上的跑车朋友被他折断了四肢时痛苦哀嚎的画面。
那个哀嚎,不是一般好听啊!
想到这里,布兰迪·强森的脸上浮现出了病态般的渗人笑容。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在罗格完成毁尸灭迹后,斯特兰奇解除了笼罩了整个街区的镜像空间,转头对着罗格问道。
“继续往前飞,你就能遇到第二个对手。”
罗格稍稍感应了一下,给了斯特兰奇一个新的方向。
“好!”
说完,斯特兰奇就率先朝着前方飞去。
刚才的战斗,对他来说消耗并不算大。
而且在正式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战斗后,他有了一种测试一下自己目前实力极限的想法。
虽然他没有将这个想法说出口,不过罗格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打算。
这种想法,当年的罗格也有过,而且他做的比斯特兰奇做的更加过分。
罗格记得,当时的自己直接找上了一个俄罗斯黑帮,一人一刀就闯进了那个黑帮的总部,将被绑架的人质救了出来,随后接受了那个黑帮的财产。
那个委托得到的忍币并不多,但是却就此打开了他副业增收的思路。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开始逐渐养成了行动永不落空的习惯。
在皎洁的月光下,罗格跟斯特兰奇犹如两个幽灵一般从空中迅速飞过,飞向第四个倒霉的血族。
虽然自己是斯特兰奇此时的指导者,但事实上,这个深夜狩猎计划,完全是斯特兰奇自己的主意。
按照他的解释,他会先通过这些低级血族提升战斗经验,在引起血族注意的同时,一点点清除纽约的血族。
只要他能维持一个稳定的清除效率,那么纽约内的那些高级血族就会盯上他。
到时候,他就可以通过擒贼先擒王的方式,解决掉纽约内的血族负责人,最终将纽约内的血族全部清除出去。
总的来说,他的这个计划并没有什么问题。
目前唯一不确定的地方就是,负责纽约的那个血族究竟有着怎样的实力。
不过这一点,因为他现在的指导者是罗格,所以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哪怕现在负责纽约的血族是那个传说中的血族始祖该隐,罗格都有着绝对的信心护住斯特兰奇。
想要在他面前杀了斯特兰奇,就算是古一亲自出手,也未必能做到。
这跟他能不能打赢古一没关系,纯粹是因为纽约曾经是属于他的主场。
虽然他现在的主要居住地已经搬到了华盛顿,但在纽约,依旧有着他之前遗留下来的数百个飞雷神术式。
纽约,就是属于他的飞雷神主场。
飞行了十多分钟后,罗格跟斯特兰奇如愿的遇到了今晚的第二个目标。
准确的说,是第二个血族。
跟刚才的那个三个新生血族不一样,现在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这个血族虽然也是刚从人类转化成血族的新生血族,但他体内的鲜血之力要比之前那三个血族加起来都强。
仅看鲜血之力的话,这个新生血族已经达到了即将拥有爵位的地步。
公侯伯子男!
这既是血族的实力等级划分,也是血族地位的一个体现。
在血族还遵守避世戒律的时候,任何一个血族都能获得属于他们的爵位。
区别只在于,有些血族晋级的比较快,而有一些血族只能依靠漫长的生命依靠“攒资历”的方式一点点的提升爵位。
…………
布兰迪·强森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准确的说,是很满意自己成为血族之后的生活。
在血族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了人类世界中后,布兰迪·强森就意识到了这是彻底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
在绝大部分人都还对血族这个传说中的种族保持着警惕的时候,他想尽了一切办法,在纽约内找到了一个血族。
主动找上门的他,差一点就变成了那个血族的食物。
不过在他卑躬屈膝的表现出了自己对血族这个“伟大”种族的崇拜跟向往后,他从这个血族身上获得了初拥的机会。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纽约内第一个主动投向了血族怀抱的人类。
虽说放弃了人类的身份有些挺可耻的,不过他的付出,如愿以偿的让他看到了改变人生的希望。
接受初拥成为一名血族后,他展现出了极高的天赋。
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他就从一个最低级的血族成长到了距离男爵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步。
就连给予他初拥的“父亲”都对他所展现出来的天赋感到震惊。
只要继续维持目前的这种猎杀跟进食效率,最多只要半个月时间,他就能将体内的鲜血之力提升到满足晋级男爵的地步,成为一名真正的,拥有爵位的,并且受到氏族承认的高贵血族。
是的,只要拥有了爵位的血族,才会真正被血族内的氏族认可。
而不是被视为仆人跟奴隶。
在成为血族前,布兰迪·强森也曾经是一个对未来充满了美好想象的大好青年。
但是,现实生活一次又一次的告诉了他一个道理。
如果你没有一个显赫的出身,如果你没有傲视众人的绝对天赋,如果你没有得到上位者的支持……
那么无论你怎么努力,你都无法打破那些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真实存在的种种潜规则。
布兰迪·强森也曾经幻想过用努力工作来改变自己并不算优秀的出身跟家庭背景。
但很可惜,在这样一个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社会,他越努力,只能让他的老板越快拥有最新款的法拉利。
更别说在遭遇了功劳被马屁精同事夺走,以及相恋多年的女朋友投向了自己那个开跑车的朋友等一系列狗血却真实存在的事情后,他绝望了。
然而就在他考虑要不要主动结束掉自己这个犹如小丑一般的一生后,血族出现了。
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但他依旧忘不了当他成为血族后,他那个胖的跟猪一样的老板跟那个马屁精同事跪在他面前求饶的画面……
他也同样忘不了自己那个前女友在被自己吸干鲜血时流露出的恐惧跟后悔神色。
当然,他也忘不了那个曾经被他视为知己,但是却出现在了他女朋友床上的跑车朋友被他折断了四肢时痛苦哀嚎的画面。
那个哀嚎,不是一般好听啊!
想到这里,布兰迪·强森的脸上浮现出了病态般的渗人笑容。